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政府機關
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簡稱省扶貧辦)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正廳級。
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李志剛
主任:李志剛
副主任:郭若定;
副主任:李建軍;
副主任:王愛軍;
副巡視員:樊曉辰;
增加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年度制定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轉移就業實施方案的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組織落實國家扶貧開發規劃,擬訂全省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省貧困識別和動態調整工作,負責全省貧困狀況的統計和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貧困退出工作。
(四)負責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評估工作。
(五)組織實施扶貧開發政策、責任、工作落實情況督促檢查。
(七)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協調聯繫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定點幫扶貧困縣工作;負責京津冀扶貧協作和省內經濟強縣對口幫扶貧困縣工作。
(八)負責協調深度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工作。
(九)負責扶貧開發重大事項調查研究。
(十)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一)承擔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綜合處。負責重要請示、報告、總結、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承辦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蛆會議有關工作;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文秘、保密機要、檔案、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效能建設、平安建設、政務督辦、後勤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二)督查處。負責制定年度督查計劃和工作方案;組織對扶貧開發政策、責任、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巡查;組織對貧困退出、考核、驗收、評估問題整改情況開展督查巡查;負責扶貧信訪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研究提出扶貧政策建議,負責制定綜合性政策、文件,協調製定扶貧政策。研究並起草有關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草案,承擔扶貧普法宣傳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重大事項調查研究;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報道工作,收集和發布扶貧開發信息;牽頭擬定"扶貧日"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脫貧攻堅獎、脫貧攻堅模範評選表彰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改革有關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四)統計信息處。負責全省貧困識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建檔立卡和動態調整;負責省扶貧開發信息平台建設和使用管理;承擔統計和監測全省貧困狀況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扶貧統計監測協作機制;負責對基層扶貧統計監測工作的指導檢查;負責擬訂我省脫貧滾動計劃和年度減貧計劃;負責貧困退出、驗收和問題整改工作。
(五)規劃資金處(省革命老區工作辦公室)。負責擬訂全省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配合有關部門擬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開展績效評價;提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意見建議並指導監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負責協調深度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省草命老區脫貧攻堅工作;指導市縣抓好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的項目庫建設。
(六)開發指導處。建立完善產業扶貧到戶機制,完善資產收益扶貧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產業、就業、科技、金融扶貧工作;開展股份合作制扶貧;負責指導貧困地區發展家庭手工業扶貧;負責省級扶貧龍頭企業認定、指導和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信貸扶貧項目的計劃擬訂、政策指導和跟蹤管理;承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貧項目的申報、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指導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職業教育補助工作;指導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提升、實用技能培訓和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作。
(七)社會扶貧處。協調聯繫中央、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定點幫扶貧困縣工作,組織開展定點扶貧工作交流。協調聯繫駐冀部隊參與扶貧開發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動員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參與國際、國內減貧交流與合作;負責京津冀扶貧協作和省內經濟強縣對口幫扶貧困縣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省委開展扶貧開發民主監督工作;配合做好精準脫貧駐村幹部和貧困戶幫扶責任人的選派、管理、培訓和幫扶工作。
(八)考核評估處。負責協調聯絡國家對我省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組織開展對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組織開展對重大扶貧政策和脫貧攻堅成效的第三方評估;組織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評估發現的問題整改工作。
(九)專項扶貧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省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規模、分佈,並組織、指導有關市縣對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制訂易地扶貧搬遷年度計劃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年度危房改造計劃。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培訓、年度考核和獎懲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河北省扶貧辦機關編製83名(行政編製58名,鎖定事業編製25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扶貧督查專員6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人事處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9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廳級領導職數設置另行明確。
省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5日起施行。
2021年4月,省扶貧辦駐阜平縣夏庄鄉面盆村工作隊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