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國

馬來西亞國歌

《我的祖國》(馬來語:Negaraku、爪夷文:اڬو نڬاراکو)是馬來西亞的國歌。

創作背景


(馬來語:Negaraku、爪夷文: اڬو نڬاراکو)是馬來西亞的國歌。此歌曲採用了霹靂州州歌的旋律。
此歌曲的節拍曾經被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馬哈迪改編過。新的歌曲於2003年8月31日半夜12時於默迪卡廣場作了第一次的演奏。事實上,新的歌曲仍然和舊的歌曲一樣,只不過是士兵或銅樂隊的步伐的速度會加快而已。
正式演奏此曲前,有一陣短鼓聲(多數是在獨立日/國慶日時),此實為吸引聽眾注意之舉,並預示將會開始一個莊嚴的步伐及演奏國歌,並暗示已開始唱起了承諾效忠國王和國家的安全的歌。
歷史
馬來亞就快獨立時,11個州(當時為11個州,沙巴砂勞越還沒加入馬來西亞)個個都有自己的州歌,但沒有國歌。為此,馬來亞的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與當時的政府部門的高級官員組織了一個委員會,東姑阿都拉曼組織該委員會的目的是選擇一首適當的國歌。他的建議公布后,便展開了一個世界性的競爭。此賽一共有514人蔘賽,而且是來自世界各地,但皆被認為不合適。
於1957年8月5日,該委員會決定採用霹靂州的州歌的旋律,因為它具有傳統風味的旋律。最後,此歌曲於1957年在吉隆坡Depoh警察禮堂被正式宣布成為馬來亞的國歌。
曲名
《我的祖國》一曲的曲名曾經於2003年被公布轉換為Malaysiaku。此事公布后,有許多人反對。因此,《我的祖國》一曲的馬來語曲名至今仍是Negaraku。
改編事件
黃明志《我的祖國》一曲曾經於2007年7月被留學台灣的馬來西亞學生黃明志改編成音樂錄像帶,並以饒舌(rap)的方式唱該歌曲。他將改編的歌曲取名為《我愛我的國家》(馬來語:Negarakuku),上載至YouTube。上載過後,黃明志馬上遇到各界的批評及評論,馬來西亞的其中一家報館報道他的歌曲有接觸到種族和宗教信仰和政治等敏感問題,可能會導致各族人民分裂。馬來西亞政府也表示當局可能會索引《1965年國歌法令》第8(2)條款控告他。有關法令註明,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場所蓄意表示對國歌不尊重的人,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個月。事後,黃明志及他的父親黃安熙通過馬來西亞衛生部部長和馬華副總會長拿督斯理蔡細歷對這件事公開道歉,並希望國人及政府能夠接受他的道歉,而此事也可以就此結束。另外,馬來西亞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則表示,如果黃明志被控上法庭,行動黨將會組織一個由非政府律師和馬來西亞律師公會的律師團,以免費提供他法律協助。
行動黨領袖林吉祥對於此事發表意見時說,內閣在馬來西亞獨立50周年國慶時,不負責任地處理台灣留學生黃明志的改編國歌事件,激起馬來人更大異議,華人卻很支持。內閣花了很長時間討論是否接受黃明志的道歉,可是卻沒有認真面對比此事還更重要的事件,已令內閣本身被國人淪為笑柄。
另外,民政黨全國署理主席丹斯理許子根認為,政府若要控告黃明志,就應該一視同仁地將其他所有發表破壞國民團結的言論的人也依法處理,不管該人物是多麼的位高權重。

歌曲歌詞


《我的祖國》的歌詞通常都使用馬來語來寫,只有在極少的情況之下才使用爪夷文來寫。
馬來語爪夷文中文解釋
Negaraku
Tanah tumpahnya darahku,Rakyat hidup
bersatu dan maju,Rahmat bahagia
Tuhan kurniakan,
Raja kita
selamat bertakhta,Rahmat bahagia
Tuhan kurniakan,
Raja kita selamat bertakhta.
نڬاراكو تانه تومڤهڽ دارهكو رعيت هيدوڤ برساتو دان ماجو رحمة بهاڬيا توهن كورنياكن راج كيت سلامت برتختا رحمة بهاڬيا توهن كورنياكن راج كيت سلامت برتختا
我的國家,
我生長的地方。
各族團結
前途無限無量。
但願上蒼,
福佑萬民安康。
祝我君王,
國祚萬壽無疆。
但願上蒼,
福佑萬民安康。
祝我君王,
國祚萬壽無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