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聯合牽頭的“2011計劃”“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是國家首批14個認定的協同創新中心之一。中心由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組建。將主要為我國高速鐵路等軌道交通建設提供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支持。目前,中心主任由北京交通大學副校長余祖俊擔任。
2012年5月7日正式啟動的“2011計劃”是我國高等教育領域繼“211工程”、“985工程”之後第三個體現國家意志的戰略性計劃,它以“國家急需、世界一流”為根本出發點,以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通過構建面向科學前沿、文化傳承創新、行業產業及區域發展重大需求的四類協同創新模式,推進高校八個方面的機制體制改革,通過任務牽引和中心建設推動轉變高校創新發展方式,促進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建立衝擊世界一流的新實力,支撐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由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聯合牽頭的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於2012年6月25日在北京揭牌成立,中心由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等高校與行業院所及企業共同籌建,將主要為我國高速鐵路等軌道交通建設提供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支持。
2007年,以“基於通信的列車運行控制系統(CBTC)研究”為試點,教育部、財政部對北京交通大學啟動實施了“躍升計劃”,經過長期的探索與實踐,走出一條“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協同創新的路子,這也是“2011計劃”的前期探索。為了解決軌道交通發展最急需、最緊迫的任務——軌道交通安全,由北京交通大學牽頭,聯合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及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等協同單位重點參與,共同組建了“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研究運營控制系統的自主可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識別、移動裝備安全保障提升等三大任務。協同中心的建立將解決長期以來軌道交通安全方面的研究力量分散、效率不高、產學研脫節等問題,對軌道交通行業的發展發揮支撐和引領作用。
中心成立后將首先針對高速鐵路的運營進行技術創新,並遴選出列控系統、高速列車、行車環境等相關的三個主要先行先試創新方向。其中,在列控系統方面,將滿足高速鐵路列車運行控制系統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和高可用性的需求;高速列車方面,主要研究高速列車基礎理論、高速列車技術標準、高速列車關鍵技術等;行車環境方面,主要研究列車在不同線路及自然環境條件下車輛氣動力誘發災害的演化機理、評判準則,優化氣動結構,實現流動控制。
據了解,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和之前成立的全球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協同創新中心都是教育部“2011計劃”(全稱“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重要項目,該計劃旨在積極推動協同創新,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項目引導,鼓勵高校同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深度合作,聯合開展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在關鍵領域取得實質性成果。據了解,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出台的“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是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推動協同創新的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的要求,共同發揮多年來的學科優勢和特色,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做出實質性貢獻,北京交通大學及中南大學針對我國軌道交通發展面臨的主要矛盾,確立“定位國家戰略急需,瞄準國際一流”的協同創新目標,經過多輪磋商,最終就建立“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達成一致意見。
該中心總體目標以軌道交通安全國家重大需求為牽引,以機制體制改革為核心,以創新資源和要素的有效匯聚為保障,突破大學與其他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人才、資本、信息、技術、資金等創新要素的活力,轉變大學創新方式,提升大學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的創新能力;聚集一批軌道交通安全世界一流人才,建設軌道交通安全世界一流學科,培養一批軌道交通安全拔尖創新人才;匯聚和建設軌道交通安全世界一流研究平台,攻克軌道交通安全重要基礎科學問題和重大裝備關鍵技術問題,建立軌道交通安全保障科學技術體系,呈現軌道交通安全若干世界一流科研成果。
2013年12月,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第三次理事會在北京召開,北京交通大學校長寧濱、副校長孫守光、余祖俊,中南大學副校長陳春陽、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李亮,以及各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專家出席會議。會議確定由北京交通大學牽頭,各校代表重點圍繞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起草的《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2011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績效考評及獎勵辦法》、《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中央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等3個文件(以下簡稱“3個文件”)進行了充分討論,達成多項共識。
2012年6月25日,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就共同組建“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在北京簽署協議。寧濱校長代表北京交通大學、陳春陽校長代表西南交通大學、田紅旗副校長代表中南大學共同在協議書上簽字。
2012年8月23日下午在北京交通大學的“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高層論壇”現場,在教育部副部長杜占元、鐵道部科技司副司長曾會欣等領導的見證下,北京交通大學黨委書記曹國永、中南大學副校長田紅旗為“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揭牌,標誌著這個由北京交通大學牽頭,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重點參與,聯合行業重要科研院所和骨幹企業共同組建的“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進入了具有標誌意義的新階段。
首批國家“2011協同創新中心”競爭非常激烈,全國151所主要高校申報了167個協同創新中心,經層層篩選,僅認定了14個,上海、陝西、山東、重慶等科技和高教強省空白,西部僅四川省有2個協同創新中心獲得首批國家認定。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論壇上,各高校與軌道交通相關企業、科研院所舉行了組建簽約儀式。企業代表結合各自領域特色就我國鐵路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發表了看法。多位院士以及協同單位的領導和代表出席了會議並發表真知灼見。本次論壇的召開標誌著該協同創新中心的培育組建工作邁入了新的階段。
教育部副部長杜占元充分肯定了三校合作的基礎,希望協同中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在創新要素集成上下大力氣,在改革上下真功夫,在服務上見真成效;加強創新鏈條的整合,強化中間試驗和技術集成環節;在成果轉化的機制設計上下功夫,加強科技成果轉化中間環節的服務,力爭突破現有的機制體制障礙,走出一條共同推進協同創新的新路子。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高層論壇結束之後,中心召開了第一屆理事會會議。會議商定: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由北京交通大學獨家牽頭申報。
日前,教育部、財政部下發了《關於2012年度“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結果的公示》 ,具體名單如下:
序號 | 中心名稱 | 主要協同單位 | 類別 |
1 | 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科院物理所等 | 前沿 |
2 | 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院、海軍指揮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四川大學、中國社科院邊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資源所等 | 文化 |
3 | 宇航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 哈爾濱工業大學、中航科技集團等 | 行業 |
4 | 先進航空發動機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航工業集團等 | 行業 |
5 | 生物治療協同創新中心 | 四川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醫學科學院、南開大學等 | 前沿 |
6 | 河南糧食作物協同創新中心 | 河南農業大學、河南工業大學、河南省農科院等 | 區域 |
7 |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 | 行業 |
8 | 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 | 天津大學、南開大學等 | 前沿 |
9 | 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 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等 | 文化 |
10 | 有色金屬先進結構材料與製造協同創新中心 | 中南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商飛公司等 | 行業 |
11 | 長三角綠色製藥協同創新中心 |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浙江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浙江醫學科學院、藥物製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 區域 |
12 | 蘇州納米科技協同創新中心 | 蘇州大學、蘇州工業園區等 | 區域 |
13 | 江蘇先進生物與化學製造協同創新中心 | 南京工業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南京郵電大學、中科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等 | 區域 |
14 | 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前沿協同創新中心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南京大學、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導體所、國防科技大學等 | 前沿 |
牽頭申報高校名單:
(初審名單共35家,答辯通過17家,最終認定通過14家(即上表名單)。此次答辯未能通過的協同創新中心下次認定申報時可不佔用牽頭高校或地方推薦指標,不參加專家初審,直接進入會議答辯環節。)
中心名稱 | 牽頭申報高校 | 答辯結果 | 認定結果(最終通過) |
一、面向科學前沿類 | |||
地球空間信息科學協同創新中心 | 武漢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前沿協同創新中心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通過 | 通過 |
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大學 | 通過 | 通過 |
人工微結構與量子調控協同創新中心 | 南京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 | 天津大學 | 通過 | 通過 |
玉米水稻小麥生物學協同創新中心 | 中國農業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生物治療協同創新中心 | 四川大學 | 通過 | 通過 |
大陸構造協同創新中心 | 西北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二、面向文化傳承創新類 | |||
社會轉型與社會管理協同創新中心 | 中國人民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協同創新中心 | 南開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 中國政法大學 | 通過 | 通過 |
中國文化“走出去”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 | 武漢大學 | 通過 | 未通過 |
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 南京大學 | 通過 | 通過 |
三、面向行業產業類 | |||
有色金屬先進結構材料與製造協同創新中心 | 中南大學 | 通過 | 通過 |
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科技大學 | 通過 | 未通過 |
宇航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通過 | 通過 |
先進航空發動機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通過 | 通過 |
未來飛行器設計與製造共性基礎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 西北工業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智能型新能源汽車協同創新中心 | 同濟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 北京交通大學 | 通過 | 通過 |
高端製造裝備協同創新中心 | 西安交通大學 | 通過 | 未通過 |
煤炭資源化利用發電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 浙江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食品安全與營養協同創新中心 | 江南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未來媒體網路協同創新中心 | 上海交通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四、面向區域發展類 | |||
納米科技協同創新中心 | 蘇州大學 | 通過 | 通過 |
先進生物與化學製造協同創新中心 | 南京工業大學 | 通過 | 通過 |
廣東高端製造裝備協同創新中心 | 華南理工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煤的新型高效氣化與規模利用協同創新中心 | 西安交通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腦重大疾病防治協同創新中心 | 首都醫科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遼寧高端醫療影像裝備及應用協同創新中心 | 東北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綠色製藥協同創新中心 | 浙江工業大學 | 通過 | 通過 |
中原經濟區小麥玉米兩熟高產高效協同創新中心 | 河南農業大學 | 通過 | 通過 |
南方稻田作物多熟制現代化生產協同創新中心 | 湖南農業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生物多樣性與雲南特色農業協同創新中心 | 雲南農業大學 | 未通過 | 未通過 |
4月,胡錦濤總書記在清華大學百年校慶的講話中提出了“協同創新”的重要思想。
6月,教育部提出“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
6月,劉延東對“躍升計劃”支持的CBTC“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模式進行了考察,並給予充分肯定,指出:“軌道交通核心技術的突破是政產學研用相結合、協同創新成功典型。”
7月,北京交通大學提出“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方向,確定了校內組織形式。
8月,北京交通大學按照協同創新的思想和要求,最終明確協同創新方向為“軌道交通安全”。
3月,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工作會上,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布了《關於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
3月,北京交通大學、中南大學共同簽署聯合組建“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的戰略合作協議。
5月,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召開“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工作部署視頻會議,正式發布了《“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方案》。
6月,教育部、財政部開始組織“2011協同創新中心”申報和認定工作。
6月,杜占元副部長到北京交通大學考察時,對中心建設方案給予肯定,認為前期各項工作深入、細緻、務實。
6月,北京交通大學向鐵道部彙報了協同創新相關工作的情況,盧春房副部長明確表示: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方案既體現了總書記的要求,也符合鐵路的發展需要,鐵道部將大力支持;協同創新方向選擇合適,符合鐵道部的要求;鐵道部會按一定的程序,落實相關的申報支撐材料,將在鐵路評審專家的推薦、技術委員會主任人選、重大科研項目等方面積極支持。
6月,北京交通大學、中南大學參與協同創新中心的組建,簽訂共建協同創新中心協議。
8月,召開第一屆中心理事會,確定由北京交通大學獨家牽頭申報國家協同創新中心,決定由北京交通大學余祖俊副校長擔任中心第一任執行主任,並頒布實施了8項管理辦法。
8月,北京交通大學與中國鐵路通信信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8月,“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建設高層論壇在北京交通大學召開,教育部杜占元副部長出席並發表重要講話,對中心的運行情況再次給予了充分肯定。各校與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共建協議,各校領導共同為“中心”揭牌。
9月,協同創新中心召開第一屆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
10月,李克強同志和劉延東同志對中心的相關工作給予批示支持。
1月,中心順利通過教育部組織的專家初審。
2月,中心順利通過教育部組織的會議答辯。
3月,中心順利通過教育部組織的現場考察。
4月,中心順利通過教育部組織的綜合諮詢認定,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