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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成化年間禮部尚書
- 明天啟年間登州文登營守備
周洪謨
明成化年間禮部尚書
周洪謨(1421年~1492年),字堯弼。敘州府長寧縣人(今四川省長寧縣)。
明正統十年(1445年),進士及第,殿試榜眼,並授翰林院編修一職,后修《環宇通志》。景泰元年(1450年),上疏勸皇帝親臨經筵(經筵是指中國古代皇帝研讀經史而舉行的御前講席),勤於聽政,因陳時務十二事,不久升為侍讀。明憲宗繼位以後,在皇帝面前直言時務。弘治元年(1488年),辭官回鄉。修過《英宗實錄》《憲宗實錄》。
弘治五年(1492年),逝世,享年七十二歲,謚號文安。
正統十年(1445年),考中進士,授編修職。他見聞廣博,強於記憶,文筆很漂亮,熟悉本朝典制和掌故,喜歡談論經國濟民的方略。
景泰元年(1450年),上疏勸代宗參加御前講席,勤於政務,並陳述有關時務的十二件事。又升為侍讀。
天順二年(1458年),掌管南京翰林院事。憲宗即位,他又上疏陳述時務,說人君保國之道有三點:致力聖學、治理內政、抵禦外寇。致力聖學要做到一點就是端正意念。治理內政要做到有五點:徵求真有才能之人去掉不肖之徒,表彰忠良削減冗職,妥善減輕漕運負擔。抵禦外寇要做到六點:選拔將帥、訓練士卒、研究舊有禦敵方法、配備兵器、備足糧餉、平定邊陲。憲宗對此予以誇獎並接納了他的建議。
憲宗即位,改“成化”為年號,朝廷商議征討四川山都掌蠻,周洪謨奏呈六條進兵方案,憲宗下詔交付軍帥實行。升為學士。不久任南京祭酒。上言稱南監有紅板倉二十間,是高皇後用來積盛糧食,供養監生家小的,應該修復。憲宗批准同意。後來他為母喪守服期滿,改在北監任職。
成化十一年(1475年),他上言士風輕浮,請求恢復洪武年間的學規。憲宗讚許並接納了他的意見。令禮部張貼告示。崇信伯費淮應到國子監學習禮法,很久不到。周洪謨進行彈劾,費淮被收回官服,帶著方巾去國子監,減去一年俸祿的一半,學校的教育行政為此整肅。先王畫像皇冠垂有十二串玉珠,而旁邊舞蹈的行列、食具豆和籩的數額不相符。為此周洪謨請求按天子規格配備。尚書鄒干提出反駁意見,周洪謨第二次上疏爭辯。憲宗最後同意洪謨的意見。
升任禮部右侍郎,時間長了,又轉為左侍郎。按蔡沈《書集傳》所解釋的璇機玉衡觀測儀,後人都按其規格製造,經驗證很多地方不合,應該重新改做,憲宗立即交給周洪謨負責。他改用木頭做,十天就造好了。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升任尚書。
成化二十年(1484年),加封太子少保。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星相異變,他奏呈數事,憲宗大多予以採納。
弘治元年(1488年)四月,天壽山雷霆轟鳴,狂風大作,冰雹頻下,樓殿的瓦大多被毀壞。他又力勸修復,孝宗接納其建議。周洪謨端莊持重,與人極少交往,他與萬安同鄉,萬安掌權時與洪謨關係很好。這時,言官先後議論,並上奏章彈劾,洪謨辭官返鄉。
弘治五年(1492年),去世,享年七十二歲,謚號文安。
周洪謨曾說:“士人出任官職,有的到故鄉數千裡外的地方任職,既不了解當地風俗,也違背人情,不如就近選任。王府的官終生不再升遷,與祖制相違背,應當逐漸加以變更。都掌蠻及白羅羅羿子幾次反叛,應該特設長官司,從都蠻和白羅中選擇適宜的人任職,就可無後患。”洪謨臨終前,還上奏陳述安定京師、平定邊境等十件事。他就是如此喜好發表意見。
《明史·列傳第七十二》有傳。
周洪謨墓
古墓遺址位於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沙灣龍首山上。古墓面向長江而葬,古墓的礦頂已經被揭開,分為左右兩個墓室。整個古墓寬五六米,長七八米,在背對左側的墓室內碑上刻有“明故太子少保周文安公之墓”字樣。墓室里的棺槨已經清理堆放在一旁,兩個墓室都有許多壁畫,右邊墓室壁畫上刻有花紋祥雲圖示,中間壁室上刻有銅錢方孔,看起來很漂亮。周洪謨一側的墓室壁畫也很精美,部分地方壁畫的硃砂都還看得清楚。
據宜賓市文廣局文物博物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周洪謨古墓現已清理完畢,下一步,將會對其進行原址保護,而原本準備遷建的宜賓七中也將對地址進行調整,“周洪謨是宜賓歷史上出現的較高級別的官員,對宜賓文化作出了巨大貢獻,因此其墓室本身就是比較重要的文物。”
《明史》:“周洪謨等以詞臣歷卿貳。或職事拳拳,或侃侃建白,進講以啟沃為心,守官以獻替自效。於文學侍從之選,均無愧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