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簽證

外國人出入澳門的許可證明

簽證是一國政府授權機關依照本國法律法規,為申請入、出或過境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目前,美國、加拿大、葡萄牙等66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可免辦簽證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當地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事先辦理簽證,或在入境澳門時辦理入境許可。

簡介


一、目前,美國、加拿大、葡萄牙等66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可免辦簽證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
二、自2010年7月1日起,持普通護照及部分持公務護照的孟加拉國、尼泊爾、奈及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越南的公民,必須事先獲得簽證後方可進入澳門特區,不再適用落地簽證。上述6國赴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員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處及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遞交簽證申請。
上述六國持外交護照者仍享有免簽證待遇。此外,上述六國駐華使領館和各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官員及其家屬憑其所持護照和駐華外交官、領事官身份證或行政技術人員身份證,可在入境澳門時辦理入境許可。
三、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當地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事先辦理簽證,或在入境澳門時辦理入境許可。

辦理手續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複印件為A4規格(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面,戶口簿需要複印戶主頁,和你所在的那一頁);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著深色有領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必須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記得拿照相回執,建議在出入境拍照);
5、正規旅遊公司開具的全額發票原件及複印件(你到旅遊公司報名參加旅遊團,旅遊公司就會給你開出旅遊發票;如果你戶口所在的城市開通港澳自由行,則不需要此項)。

申請指南


申請材料
1、申請表——須如實、完整地填寫。
2、照片——小2寸(48mm×33mm)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護照照片1張,請粘貼在申請表上。
3、其他材料——簽證官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間
凡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許可權內審發的簽證:
1、普通辦理:第5個工作日取證。
2、加急辦理:第3個工作日取證。
3、特急辦理:第2個工作日取證。
凡屬需轉送澳門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的簽證申請,一般需約10個工作日,無加急或特急服務。
簽證費用及收費方式
1、普通辦理:每人30美元。
2、加急辦理:每人加收20美元。
3、特急辦理:每人加收30美元。
4、凡需轉送澳門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的簽證申請,除30美元簽證費用外,在遞交申請時還需先交20美元電訊聯絡費。
5、接受現金支票(MoneyOrder、Cashier'sCheck)、公司支票、MasterCard或Visa卡,不接受現金和個人支票。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Embassy或ChineseConsulateGeneral。
注意事項
1、請如實、清楚、完整地填寫簽證申請表各項內容。填寫不實、漏填或字跡不清楚,都可能導致簽證審批的延誤,甚至被拒絕簽證。
2、簽證官員將對個案做出簽證決定。
3、請訪問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網站,了解詳細情況和要求。
澳門特區政府出入境事務廳聯繫方式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新鎮土區出入境事務廳大樓外國人事物警司處
電話:00853-88970601,00853-88970602
傳真:00853-28726936
上述信息如有變動,以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