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最高軍事領導機關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作為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機關,統一管轄並指揮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北京舉行第一次會議,任命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舉行第三次會議,任命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程潛為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軍委日常工作由周恩來主持,國防部長為彭德懷

歷史


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增補林彪高崗為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1952年7月,中共中央決定中央軍委的日常工作由彭德懷主持。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增補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為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印章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印章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任命毛澤東為國防委員會主席,朱德彭德懷、林彪、羅榮桓、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程潛、張治中、傅作義、龍云為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彭德懷兼任國防部長,從而不再設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組成人員


主席:
毛澤東(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
副主席:
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程潛(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任命)后增補副主席:林彪、高崗(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任命);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任命)
委員:
賀龍、劉伯承、陳毅、林彪、徐向前、葉劍英、聶榮臻、高崗、粟裕、張雲逸、鄧小平、李先念、饒漱石、鄧子恢、習仲勛、羅瑞卿薩鎮冰、張治中、傅作義、蔡廷鍇、龍雲、劉斐(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任命)
后增補委員:
徐海東(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