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轉貨物
結轉貨物
1.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經營企業之間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貨物結轉。
2.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經營企業轉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工貿易經營區加工的貨物。
1.轉出、轉入企業可以分批或者集中辦理報關手續。轉出企業每批實際發貨后,應當在90日內辦結該批貨物額度報關手續。
2.轉入、轉出企業按照“先報進、后報出”的規則,分別在轉入地、轉出地主管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
“先報進、后報出”是指轉入企業先向轉入地主管海關辦理結轉貨物進口報關手續,並在轉入貨物報關后第2個工作日內將報關情況通知轉出企業;轉出企業自接到轉入企業通知之日起IO日內,向轉出地主管海關辦理轉出貨物報關手續。
3.一份轉入進口報關單對應一份轉出出口報關單,兩份報關單對應的商品序號、商品編號前四位、數量、價格應當一致。
轉入企業填報進口報關單,關聯備案號欄目填報轉出企業的手冊號;轉出企業填報出口報關單,轉入企業進口報關單號和手冊號分別填報在“關聯報關單”和“關聯備案號”欄。
報關單征免性質欄目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