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長城

金朝修築軍事防禦工事

金明昌長城是為防禦金西北邊阻珝(塔塔爾)、廣吉剌、合底忻等部族御的侵掠而修築的軍事防禦工事。金長城由主牆、護城壕、副壕、馬面、烽燧、邊堡、屯兵城組成,形成一個完整的軍事防禦體系。金長城東起莫旗七家子村,經過阿榮旗甘南縣龍江縣扎蘭屯市扎賚特旗科右前旗突泉縣科右中旗扎魯特旗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縣、克什克騰旗、正藍旗、正鑲白旗、鑲黃旗、商都縣、察右後旗、四子王旗、達茂旗,終止於武川縣上廟溝。長度約1650千米,金朝的烏沙堡長城在金史中被稱為烏沙堡,是金朝用以防禦成吉思汗蒙古大軍入侵的軍事防禦工程體系。烏沙堡長城東起河北豐寧草原鄉,經過內蒙多倫縣、太僕寺旗、河北康保縣、內蒙化德縣,至商都縣與金明昌長城相連接。全長約276千米,金明昌長城與烏沙堡長城全長總計約1926千米。

歷史沿革


金朝修有兩道長城,一道是修築於明昌五年(1194)至承安三年(1198)期間;另一道烏沙堡長城修築於承安五年(1200年),大安二年(1210年)修繕並修築邊堡、屯兵城等設施,大安三年(1211年)修繕后即被成吉思汗率領蒙古大軍攻破。
金明昌長城在金史中被稱為“壕塹與堡塞”。《金史·孛術魯德裕傳》:“明昌末,修北邊壕塹,立堡塞,以勞進官三階,授大理正。”《金史·章宗紀》記載:“明昌五年(1194年)三月,詔集百官議北邊開壕事”,“五月罷北邊開壕之役”。《金史·張萬公傳》“初,明昌間,有司建議,自西南、西北路,沿臨潢達泰州,開築壕塹以備大兵,役者三萬人,連年未就。御史台言:‘所開旋為風沙所平,無益於禦侮,而徒勞民。’上因旱災,問萬公所由致。萬公對以‘勞民之久,恐傷和氣,宜從御史台所言,罷之為便’,后丞相襄師還,卒為開築,民甚苦之。”完顏襄於明昌六年(1195年)出師征討阻珝(塔塔爾),“追至斡里札河(烏勒吉河),降其部長,遂勒勛九峰石壁。”於承安元年(1196年)還師於臨潢。《金史·丞相襄傳》:“因請就用步卒穿壕築障,起臨潢左界北京路以為阻塞。言者多異同,詔問方略。襄曰:“今茲之費雖百萬貫,然功一成則邊防固而戍兵可減半,歲省三百萬貫,且寬民轉輸之力,實為永利。”詔可。襄親督視之,軍民並役,又募饑民以佣即事,五旬而畢。於是西北、西南路亦治塞如所請。”
金明昌長城開始修築於明昌五年(1194年),因旱災及張萬公等大臣反對而停建。承安元年(1196年),在完顏襄、宗浩的力主下全線開築,於承安三年(1198年)全線築成。
金明昌長城是金朝用以防禦阻卜(珝)、廣吉剌、合底忻、山只昆、婆速火等部族的零散入侵的軍事防禦工程體系。
金明昌長城北起內蒙古莫旗前七家子村嫩江右岸,向西偏北方向經過13千米後轉向西南方向,從此開始沿金初界壕修築並將界壕作為長城的副壕,在扎賚特旗額爾吐村北,長城轉而沿金大定初界壕南行,至吉日根離開界壕沿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所築邊壕至阿勒坦浩特嘎查,然後離開邊壕南行,在寶石鎮寶樂村西北與大定初界壕重合,直至凌家營子再次與大定初界壕分離,經過達里諾爾北岸至上二股地,再次與大定初界壕重合,西至白音希勒西面與金初界壕重合,終止於上廟溝。金明昌長城全長約1650千米,已發現邊堡遺址149座。
明昌至承安年間所築長城與界壕重合地段,已有大定年間所築邊堡的繼續沿用舊的邊堡,沒有邊堡的地段則修築了新的邊堡,新築邊堡邊長70至135米不等,以三面壕牆圍長城而成邊堡。界壕原有戍堡則棄之不用。
金朝明昌至承安年間西北邊防禦採取了邊堡加邊壕的防禦體系。這時的邊壕工程浩大,深塹高牆,配有馬面、女牆和副壕(副堤),是名副其實的長城。
金朝烏沙堡長城在金史中被稱為“烏沙堡”。是金朝用以防禦成吉思汗蒙古大軍入侵的軍事防禦工程體系。
《元史·太祖紀》記載:“五年(1210年)庚午春,金謀來伐,築烏沙堡。帝命遮別襲殺其眾,遂略地而東。”“六年(1211年)辛未春,…,二月,帝自將南伐,敗金將定薛於野狐嶺。…,金復築烏沙堡。秋七月,命遮別攻烏沙堡及烏月營,拔之。八月,帝及金師戰於宣平之會河川,敗之。九月,拔德興府,居庸關守將遁去。遮別遂入關,抵中都。”《金史·獨吉思忠傳》載:大安三年(1211年),獨吉思忠(千家奴)“與參知政事承裕(胡沙)將兵屯邊,方繕完烏沙堡,思忠等不設備,大元前兵奄至,取烏月營,思忠不能守,乃退兵,思忠坐解職。衛紹王命參知政事承裕行省,既而敗績於會河堡雲。”
烏沙堡長城自河北豐寧縣草原鄉水泉溝,西經內蒙古多倫縣、正藍旗、太僕寺旗、河北省康保縣、內蒙古化德縣至商都縣上二股地,修築於金承安五年(1200年),是獨吉思忠在金大定初界壕的基礎上修築的,在界壕的基礎上加高加寬,加築了馬面、烽堠,並修築了邊堡和屯兵城,長度約276千米。大安二年(1210年)增築了邊堡、屯兵城后即被成吉思汗派遮別率蒙古大軍破壞。大安三年(1211年)再次修築(繕),隨即又被成吉思汗攻破。
烏沙堡長城沿線二十餘座邊堡中最大的一座邊堡位於河北康保縣西南約45千米的西土城村南,城周3230米,距金長城約23千米,應為烏沙堡。另外一座位於內蒙古太卜寺旗駱駝山鎮西,邊堡城周約1600米,距金長城230米,應為烏月營,兩城相距約135千米,一西一東,均位於由撫州通往蒙古的要道上。第三座邊堡位於多倫縣西南約30千米舊邊牆村西南,邊堡城周約950米。當年蒙古大軍由烏月營一線攻入長城后,獨吉思忠與承裕(胡沙)再繼續堅守烏沙堡一線長城就沒有意義了,只能東撤至野狐嶺來繼續阻擊蒙古大軍。金明昌長城與烏沙堡長城總計約1926千米。

主要景觀


金長城景色

金長城全長約1926千米,在扎蘭屯市境內全長140千米,有主城牆和副壕,城牆絕大多數湮沒在沙草之中,殘址一般高2—至3米,高處有4米左右,牆外15-20米處為副壕,寬4米左右,深1—2米,牆內每隔10公里,設有一個邊堡,為夯土築城防,180米見方。扎蘭屯市境內的金長城保存較好,規模輪廓依稀可見,曾出土金代陶片、箭簇等文物。
金明昌長城,也稱金邊堡、金界壕。位於今內蒙古及黑龍江境內,是僅次於萬里長城的古軍事防禦工程,由壕、牆、馬面、邊堡、關城五部分組成。建成時1650公里,東北起莫力達瓦達斡爾自治旗,西南沿興安嶺經索倫、突泉、克旗貢格爾草原、藍旗,再沿陰山西延至黃河河套。曾有詩讚之“平疇草野起邊城,北拒雄藩鐵騎兵。壕牆戍堡今猶在.一覽無餘塞上風。”
金大安長城,也稱烏沙堡。長約276千米。位於內蒙古、河北境內。
金長城遺址仍存,橫亘於大興安嶺東麓和內蒙古高原及壩上地區。

主要展覽


金長城的遺跡

金長城
金長城
金長有兩條。一條是東起我區的呼倫貝爾盟莫力達瓦旗尼爾基鎮七家子。這條長城向西行經過哲、赤峰、錫、烏等五個盟市,至大青山後廟溝的上廟林西南止。這條東西起止間直線長約二千五百公里的長城,除了極少一段在外省外,有的還伸出了中線和局部支線,基本在我區境內。而且,這條長城有些地段並不是單線,分出內、外線,這樣就構成了兩頭多分枝,主線似波浪的金長城全貌。另一條在呼盟,東起根河南
岸,向西至額爾古納河東岸,經滿洲里之北,穿現在蘇聯一段,延伸到現在蒙古人民共和國的肯特山麓。在這條長約七百多公里的微波形的長城中,從根河南岸到中蘇邊境,約六分之一的地段里在我國境內。如果從整體看,僅從保存在今天地上有遺跡可查的金長城總長度,單線就近五千公里,幾乎佔去了我區境內歷代長城總長度的三分之一。
碾子山區境內的金長城,它的建築結構、沿城設施和布局,與前朝後代都不相同。如前代的趙長城,是石築、土夯兩種結構;我們熟知的明代"萬里長城"有磚砌、石壘與混合型磚石結構。而金長城沒有磚砌,也很少用石頭,基本上是土壘、板築。但就是這種土板城牆,在古代戰爭中卻起了重要作用。和歷代長城同樣堅固可靠。
這是因為,它有兩個明顯特點。其中,它不僅築以高牆,而且在牆外又普遍掘了象護城河一樣的壕溝。特別在重要地段,挖築了雙壕雙牆。雙壕雙牆的格局是:最外(北)面是外壕,內側築副牆,副牆內側是寬闊的內壕,內壕里側才是高的主牆。這種壕與牆並列的工事設施,不僅便於阻擊敵人,而且還有利於戍卒的運動和隱蔽,於防守非常適宜。
其二,在主牆和單線城牆上,一段增設"馬面"--即伸出牆外又高出牆頭而且沿城可以互相望到的防守台基。同時,在主牆內(南)側,還築有戍堡或關城。戍堡或靠近長城,或以一面連在城上,有的周圍還挖了護堡壕。關城離長城較遠。一般都有角樓、馬面和城壕。另外,在長城內向的河口、谷口、山崗對面、長城轉彎處,都設置了瞭望和傳遞信息的烽火台。這種馬面和烽火台、戍堡(或關城)和長城表裡的布局,不僅使防守系統更為嚴密,而且對就近駐防、相互增援也極為便利。金長城嚴密、完善而又適用的防衛體系,是金之前歷代建城水平所不曾達到的。而且為明代修築我們熟知的"萬里長城"提供了一個理想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