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釵記

元代柯丹丘南戲劇本

古代中國南戲劇本。其作者說法不一。明徐渭《南詞敘錄·宋元舊篇》著錄《王十朋荊釵記》為無名氏作,明初有李景雲改編本。歌頌了“義夫節婦”,生死不渝的夫婦之愛。

創作背景


荊釵記
荊釵記
荊釵記,南戲劇本,作者不詳,一說是元人柯丹邱所著,王國維卻考定作者為明太祖第十七子寧王朱權。《荊釵記》與《白兔記》、《拜月亭記》、《殺狗記》、《琵琶記》號稱“五大傳奇”。
《荊釵記》全劇四十八出,敘述王十朋、錢玉蓮的故事,內容豐富,但結構及描寫不佳。錢玉蓮拒絕巨富孫汝權的求婚,寧肯嫁給以“荊釵”為聘的溫州窮書生王十朋。後來王十朋中了狀元,因拒絕万俟丞相逼婚,被派往荒僻的地方任職。孫汝權暗自更改王十朋的家書為“休書”,哄騙玉蓮上當﹔錢玉蓮的後母也逼她改嫁,玉蓮不從,投河自盡,幸遇救。經過種種曲折,王、錢二人終於團圓。
徐渭的《南詞敘錄》說,《王十朋荊釵記》有兩個版本,一本是宋元間無名氏,王十朋是南宋溫州樂清縣人,字龜齡,號梅溪,官至龍圖閣學士。《荊釵記》借用了他的名字,劇中情節卻與他的生平事迹不符。《甌江逸志》說是權臣由於受到王十朋彈劾,便指使門客寫了這個劇本誣衊他。另一說,錢玉蓮本娼家女子,在王十朋中狀元后遭到拋棄,憤而投江。在現存《荊釵記》中,王十朋是被肯定的人物。另一是明初李景雲作。千古名聯“雲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潮長長長長長長長長消”,即出自其手。《荊釵記》雖是用了他的名字,但劇中情節卻與他的生平大不相同。
清張大復《寒山堂新定九宮十三攝南曲譜》中則作“吳門學究敬仙書會柯丹丘著”。此劇今存本均經明人修改,以影鈔明嘉靖姑蘇葉氏所刻溫泉子編集、夢仙子校正《原本王狀元荊釵記》較近古本,文詞質樸自然,較少雕琢痕迹。全劇48出,敷演王十朋、錢玉蓮的婚姻故事。王劇本讚揚了他們不因富貴貧賤而轉移的愛情,以及對權貴、豪紳的反抗精神。

作品內容


荊釵記
荊釵記
書生王十朋幼年喪父,家道清貧,與母親相依為命。貢元錢流行見王十朋聰明好學,為人正派,便將自己與前妻所生的女兒玉蓮許配給王十朋。十朋母親因家貧,便以荊釵為聘禮。而玉蓮繼母嫌貧愛富,欲將玉蓮嫁給當地富豪孫汝權。玉蓮不從,只願聽從父親安排,嫁給王十朋。婚後半載,試期來臨,王十朋便告別母親與妻子,上京應試,得中狀元,授江西饒州僉判。丞相万俟見十朋才貌雙全,欲招他為婿。十朋不從。万俟惱羞成怒,將十朋改改調廣東潮陽任僉判,並不准他回家省親。十朋離京赴任前托承局帶回一封家書。不料信被隨十朋至京的孫汝權騙走,加以篡改,詐稱十朋已入贅相府,讓玉蓮另嫁他人。孫汝權回到溫州后,即找玉蓮繼母,再逼玉蓮嫁給汝權。玉蓮誓死不從,投江殉節。幸被新任福建安撫錢載和救起,收為義女,帶至任所。錢載和來到福任上后,即差人去饒州尋找王十朋。差人打聽到新任饒州太守也姓王,到任不久便病故,回來告知玉蓮。玉蓮誤以丈夫已死,悲痛欲絕。而十朋在赴任前接取母親與妻子來京城,聽說玉蓮已投江而亡,十分悲慟。五年後,王十朋調任吉安太守,而錢載和也由福建安撫升任兩廣巡撫,赴任途中路過吉安府,王十朋前去碼頭拜謁。當錢載和知道了王十朋就是玉蓮的丈夫后,就在船上設宴,使十朋與玉蓮得以團圓(另一系統演出本則作夫婦在玄妙觀追薦亡靈時,意外重逢,最終相聚)。
舞台上常演的有《見娘》、《男祭》、《投江》等幾折。

目錄


第一出 家門
第二出 會講
第三出 慶誕
第四齣 堂試
第五齣 啟媒
第六齣 議親
第七出 遐契
第八出 受釵
第九出 繡房
第十齣 逼嫁
第十一出 辭靈
第十二出 合巹
第十三出 遣仆
第十四齣 迎請
第十五齣 分別
第十六齣 赴試
第十七出 春科
第十八出 閨念
第十九出 參相
第二十齣 傳魚
第二十一出 套書
第二十二出 獲報
第二十三出 覓眞
第二十四齣 大逼
第二十五齣 發水
第二十六齣 投江
第二十七出 憶母
第二十八出 哭鞋
第二十九出 搶親
第三十齣 祭江
第三十一出 見母
第三十二出 遣音
第三十三出 赴任
第三十四齣 誤訃
第三十五齣 時祀
第三十六齣 夜香
第三十七出 民戴
第三十八出 意旨
第三十九出 就祿
第四十齣 奸詰
第四十一出 唔壻
第四十二出 親敘
第四十三出 執柯
第四十四齣 續姻
第四十五齣 薦亡
第四十六齣 責婢
第四十七出 疑會
第四十八出 團圓

作者簡介


柯丹丘(生卒年不詳),元戲曲作家。作品今知有南戲《荊釵記》。現今流傳者多為明人改本,以《六十種曲》本較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