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地方稅務局
日照市地方稅務局
日照市地方稅務局,機關、稅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財務裝備科、組織人事科、政治工作科、機關黨委、監察室、信息中心、納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直屬徵收分局、涉外分局共15個科(室)、局,下轄東港分局、嵐山分局、莒縣地稅局、五蓮縣地稅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山海天旅遊度假區分局六個區縣局。
全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629人,其中,黨員459人,佔73%;擔負著全市2萬餘戶納稅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劉文和:日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林桂軍:日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趙明安:日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厚臣:日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商慶頓:日照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日照市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收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劃統計科、財務裝備科、組織人事科、政治工作科、監察室、微機信息數據處理中心、納稅服務中心等11個科室,稽查局、直屬徵收分局、涉外分局等三個直屬單位。
以下是各機構的主要職責: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信息、督促檢查、檔案、會議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3.擬定全局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4.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5.管理機關資產。
6.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
7.負責人民來信來訪工作。
政策法規科
1.根據許可權起草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草案。
2.負責本局地方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備案以及系統外涉稅文件的備案、備查、上報和牽頭會簽工作。
3.貫徹執行地方稅收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
4.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
5.牽頭配合審計部門對本系統的審計。
6.指導和管理全市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7.承辦地方稅收重大案件的審理;
8.負責政務公開、普法教育、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認定及相關證件的管理。
9.負責稅制運行情況的監測工作。
10.落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組織開展地方稅收政策法規調研。
稅收管理科
1.負責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貫徹落實。
2.制定並組織實施單稅種徵收管理制度、辦法。
3.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稅收減免及其他涉稅相關事項的審核、審批、上報。
4.組織開展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檢查。負責有關稅種代扣代繳的管理工作。
5.負責文化事業建設費、發展旅遊事業費等規費的代征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1.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
2.制定並組織實施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制度、辦法。
3.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納稅評估、征管文書、普通發票以及征管範圍的界定等管理工作。
4.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欠繳稅款、呆帳稅金、核銷死欠的管理工作。
5.負責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核報批。
6.負責集貿市場和個體稅收管理工作。
7.負責司法保障、協稅護稅工作。
8.負責稅控裝置推行和應用管理。
9.負責委託代征、納稅人信譽等級以及辦稅員等的認定管理。
10.牽頭組織征管綜合質量考核。監督管理稅務代理機構。
計劃統計科
1.貫徹落實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的各項制度、辦法。
2.編製全市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劃,指導、管理組織收入工作。
3.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管理、監督工作,匯總、分析稅收計劃、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編製、上報有關報表。
4.負責稅收票證、稅款提退管理工作。
5.組織稅源調查和稅源監控。
財務裝備科
1.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具體管理辦法。
2.負責編製系統財務收支預、決算。
3.統一管理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和基本建設項目。
4.負責系統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國有資產。
5.管理機關財務。
組織人事科
1.負責本系統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局機關、直屬單位、派出單位和縣(區)地方稅務局(分局)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事務。
3.承辦本市系統的機構編製管理工作。
4.負責本市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政治工作科
1.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2.組織本系統表彰工作。
3.組織開展稅收宣傳工作。
機關黨委
與政治工作科合署。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
1.負責監督檢查系統內工作人員執法、執紀情況。
2.負責查處有關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3.負責參與系統內廉政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
4.負責市局機關財務審核監督工作。
5.參與全市地稅系統財務審計工作。
微機信息數據處理中心
1.參與研究制定全市稅務管理現代化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稅收電子化工程。
2.制定全市地稅系統各項電子信息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
3.組織地稅系統軟體推廣應用和技術培訓工作。
納稅服務中心
1.受理涉稅諮詢,牽頭組織納稅輔導培訓,為納稅人辦理地方稅務事項和了解稅收政策法規提供服務。
2.負責外部網站的業務功能規劃、實施應用維護和管理工作,組織網上發布稅收法規、政策、公告、通知,協助有關單位處理網上其他有關涉稅事項;指導、監督下級外部網站的管理工作。
3.規劃、建設、管理、指導全系統12366服務熱線工作。
4.通過12366服務熱線受理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各級地稅部門、地稅人員依法辦事、工作作風、服務態度和偷、逃、騙稅及違法違章行為的舉報、投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轉交相關部門查處,並負責催辦。定期統計分析受理情況。
5.接收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地稅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局領導和有關部門反饋。
6.負責針對納稅人的日常宣傳工作,參與針對納稅人的重大宣傳表彰活動。
7.負責社會綜合治稅工作。
稽查局
1.負責貫徹落實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2.編製稅收稽查計劃。
3.實施轄區內地方稅收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
4.負責一般案件審理,案件執行。
5.指導、監督全市稽查工作。
6.負責群眾舉報稅收案件的受理、查處及轉辦工作。
7.辦理涉稅違法案件的移送,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8.管理稅務檢查證件。
直屬徵收分局
1.負責組織轄區內市屬企業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收入。
2.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納稅評估、稅源調查和日常檢查等工作。
3.負責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
4.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稅收減免及其他涉稅相關事項的審核、審批、上報等管理工作。
5.提供納稅諮詢服務。
涉外分局
1.負責組織市直涉外企業及其僱員、外籍人員地方稅收入,執行國際稅收雙邊協定。
2.負責跨國企業、外國常駐機構、臨時來華人員的涉稅監控以及對大型跨國企業和外籍人員的稅務審計。
3.負責涉外企業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納稅評估、稅源調查工作。
4.負責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工作。
5.負責對區縣局有關涉外稅收的指導工作。
6.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稅收減免及其他涉稅相關事項的審核、審批、上報等管理工作。
7.提供納稅諮詢服務。
近年來,在省地稅局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地稅部門按照定好位、收好稅、帶好隊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以組織稅收收入為中心,不斷深化征管改革,強化稅收執法,優化稅收服務,狠抓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為地方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00年至2006年,全市地稅系統累計組織收入約53.3億元,年均稅收增長率達到25.79%,稅收收入增長始終高於GDP增長,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財力保障;不斷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高稅收管理和徵收管理水平,開展了“征管質量年”活動,進行了城鄉征管現代化社會化改革,推行了個體稅收管理“強化定額管理,委託銀行代收”征管模式,探索實施了土地增值稅預征管理辦法,實行了地稅發票違章舉報獎勵及即開即對獎“雙獎”辦法,全面推行了社會綜合治稅工作,認真落實“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推進稅收精細化管理,積極推進稅收屬地管理,落實稅收征管責任制,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及“一戶式”管理,特別是深入開展了“管理年”活動,促進了稅收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不斷強化稅收服務,圍繞樹立和落實“三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了“納稅服務年”活動,大力實施“陽光辦稅”工程,積極探索推行“分眾服務”,推行納稅服務責任制,搭建起以稅收服務中心、12366服務熱線和內外部網站為依託的服務平台,建立起以稅前提醒、稅收預告為主要內容的稅前服務體系;以公開承諾、“陽光辦稅”、多元化申報、“一窗式”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稅中服務體系;以及稅後回訪和徵詢意見為主要內容的稅後服務監督體系,同時,堅持不折不扣的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各級地稅部門還不斷加強稅收法制建設,開展了“規範執法年活動”,積極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營造起良好稅收法制環境,市局連續被表彰為“全省三五、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單位”。各級地稅部門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大力實施人才培養戰略,先後制定實施了中長期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創新性採用了“教考分離,雙向掛鉤”教育培訓模式,提高了幹部隊伍整體素質,同時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三位一體,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市局及各區縣局連年被各級黨委政府表彰為行風評比先進單位。堅持從關心人、關愛人、關懷人入手,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活、做細、做實,打造地稅和諧團隊,大力加強基層建設,通過加大基層基礎建設力度,深入開展“六好基層單位”創建活動,全面提升地稅管理水平。近年來,全系統共有5個單位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有2個單位榮獲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有2個單位榮獲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有1個單位榮獲“全國模範職工小家”,有1個單位榮獲“全國青年文明號”,有13個單位榮獲“省級青年文明號”,有9個單位榮獲“省級巾幗文明崗”,市局及所有區縣局均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90%以上的基層分局獲得了市級文明單位,有12名同志先後榮獲省、市級勞模、傑出青年衛士、全市十大傑出青年、優秀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