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目前,中心已成為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中小企業服務機構。 ●參與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開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其他工作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為加強對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工作的宏觀指導,1985年8月21日國務院領導批示成立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指導)小組。協調小組於1986年3月30日正式成立,由時任國家經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的朱鎔基同志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原國家經委、原對外經濟貿易部及上海市有關單位的領導同志。協調小組設立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辦公室,對外名稱為“中國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中心的主要任務是協調各地區及各主管部門有關中小企業的對外合作業務,為國內外中小企業合作開闢渠道,調查研究國外中小企業的基本情況,向國內外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1986年10月,為把引進技術、引進人才、引進外資工作更好地結合、統一起來,提高效率,原國家經委將外資企業管理、智力引進工作併入中小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分別使用“中國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企業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和“外資企業管理局”三種名義。
與時俱進:與中國中小企業一起成長
中心自成立以來,在原國家經委、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現在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直接領導下,為促進我國中小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截止2001年底,中心共組織國際交流近300批,7000多人次;主辦或承辦國際大型經貿活動11次。如1992年、1994年在天津和北京舉辦了國際中小企業新產品新技術展覽暨合作洽談會,每年在常州舉辦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商品博覽會,1998年在煙台舉辦第二屆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1999年在莫斯科舉辦了“中國中小企業產品展覽會”,自2000年以來,每年舉辦中意高層經濟論壇,在上海成功舉辦亞太經合組織2001中小企業工商論壇暨展覽等活動。
截至2004年,通過中心推動簽約的國際投資合作項目950項,利用外資協議金額62.11億美元,實際利用額55億美元;促進的國際合作夥伴10000多對;到目前為止,中心已同俄羅斯、美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澳大利亞、瑞典、荷蘭、日本、韓國、東盟、非盟等國家的有關機構建立了合作關係,有較為密切的業務往來。
APEC(亞太經合組織) "APEC中小企業服務聯盟"設在中心,目前中心正在推動“全球貿易與投資服務聯盟”工作,並結合中國國際電子貿易中心各項業務打造全球貿易與投資服務平台。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化,中心在繼續做好中小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開拓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新領域。近年來,開展了多項培訓活動,聘請國外著名中小企業專家來華講學,引進國際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提升我國中小企業的管理水平。根據中小企業發展需要,開展企業診斷諮詢和中小企業發展狀況課題研究等。中心還與有關部門聯合,多次舉辦中國中小企業經濟論壇,受到了企業的歡迎。
目前,中心已成為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綜合性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進入新世紀,中心將本著“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誠信服務”的宗旨,不斷提升服務能力,繼續為全國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
●反映中小企業的要求,為政府部門制定有關中小企業政策和法規提供情況和建議
●組織實施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
●推動國內外企業的商務合作,組織洽談、展覽、考察等
●培訓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引進智力與技術
●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編輯出版《中國中小企業》雜誌、《中國中小企業發展年鑒》
●參與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開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其他工作
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抓緊修訂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信息服務網路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進一步減少、簡化行政審批,堅決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費。二是繼續落實財政對中小企業支持政策。中央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106億元。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中央財政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要覆蓋中小企業,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三是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發展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準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在稅前扣除的政策。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切實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融資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