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

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和紐帶

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同時稱貴州省商會,是黨領導的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和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

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始終堅持“充分尊重、廣泛聯繫、加強團結、熱情幫助、積極引導”的工作方針,教育會員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組織會員積極投身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為促進祖國統一,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於1955年5月5日成立。現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研究室、會員部、宣教部、經濟部、扶貧與社會服務部、聯絡部7個部室和機關黨委。截止2008年底,全省有縣級以上工商聯組織98個,會員103580個(其中企業會員10225個、團體會員774個、個人會員85448個)。2007年4月,中共貴州省委正式“授權工商聯為以非公經濟為主體的行業商會業務主管部門”。

2徠021年2月25日,被表彰為“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商會宗旨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履行統一戰線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的職能,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和綱領,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堅持對廣大會員進行團結、幫助、引導、教育,為會員搞好服務,培養一支堅決擁護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分子隊伍,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為改革開放,為祖國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貫徹執行全省工商聯執委會、常委會決議。
(二)發揮參政議政作用,參與本省經濟、社會重要決策的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對本省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議,並協助貫徹實施。
(三)負責貴州省商會具體工作;加強與政府部門及有關經濟組織的聯繫,為會員企業開展經濟活動提供服務,引導會員企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健康發展。
(四)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幫助、引導和教育會員,做好會員宣傳教育工作,提倡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聯繫、考察、培養、選拔工作,協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薦有關工作。
(五)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對內對外的展銷會、交易會,組織會員出國(境)考察訪問和開展商務活動,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國際市場;為會員提供市場、技術、商品信息、會計、審計、融資、諮詢、管理、培訓等服務。
(六)依照法律和《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為會員提供服務,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問題。
(七)做好與省外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世界各國工商社團及工商經濟界人士的聯繫工作,促進經濟、技術和貿易合作,協助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促進對外交流,向外發展。
(八)組織和引導會員積極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好光彩事業的組織、推動、實施和智力支邊扶貧,組織引導會員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九)辦好會辦服務事業;為會員提供必要的證明,協調關係,調解經濟糾紛。
(十)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全國工商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發展歷程


中國工商業聯合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
中國工商業聯合會,是全國各級工商業聯合會的統稱,簡稱工商聯。工商聯的全國總機構是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簡稱全國工商聯,又稱中國民間商會。各地工商業聯合會(商會)冠以地名,簡稱某省(自治區、直轄市)、某市、某縣工商聯(商會)。
貴州商會,始建於19世紀末葉。清道光年間,桐梓縣城商民團體有駐“巴渝綢幫公所”。貴陽、安順等地商民,亦有若干自發組織,有的稱為“幫”,如絲綢幫、鹽幫、京果百貨幫等,有的稱為“會”,如醫藥行業的“藥王會”、石木行業的“魯班會”、釀酒行業的“杜康會”等等。這個時期我省的各類商民組織,雖多為商民自髮結成,具有一些商會的職能,是商會的前身,但又帶有封建行幫色彩。清光緒27年(1901年)清政府頒布《商會法》,1904年1月,清政府制定出商會簡明章程。規定:各縣均得設立商會,繁盛之區、鎮也得單獨或聯合設立商會;設立商會須由該商會區域內有會員資格者30人以上發起,並稟請地方主管官署核准。自此,我省貴陽、遵義、安順等地的商會先後逐漸成立。
1915年國民政府制定《商會法》,1929年8月重新制定並頒布,一直沿用到1949年全國解放。當時,國民黨政府都把商會作為它的下屬機構,多數隸屬政府民政部門,少數地方隸屬政府社會科。要求商會貫徹政府法令,反映商民思想和經營情況;代政府攤派捐、稅,為駐軍籌款籌糧;調解商民糾紛,辦理商民開業、歇業、停業、轉業的申請手續;協助政府維護市場秩序,取締無證商販和違法商販;搜集市場動態、物價指數向政府報告。可見國民黨政府對商會的控制是很嚴厲的。但是,從民國開始,貴州的軍政當局首腦均非蔣介石的嫡系,能從南京中央政府得到的資助與撥款,實在微之又微,一切軍政開支,均靠工商企業稅捐。時任貴州省商會會長的陳職民,團結全省有名望的工商界巨子華問渠、孫綏之、張榮熙、伍效高、馮程南、賴永初、毛鐵橋等人利用貴州軍政當局同國民黨中央政府之間的這種微妙關係周旋于軍、政之間。
他們既有為反動官府攤捐派差,為國民黨反動政府統治人民效力的反動一面,同時又有為工商界據理爭權,盡量爭取稅收和捐費適當;協調物價漲落、溝通市場信息、為工商企業發展出謀獻策,促使市場繁榮等為工商界服務,為社會服務的一面。其間也有少數地方的商會由當地土豪劣紳或反動幫會把持,勾結反動官吏,欺壓一方。1949年冬,貴州臨近解放時,國民黨反動政府棄城逃亡,貴陽、安順等地的商會還會同社會賢達盧燾等人,組織治安委員會,維持社會治安,迎接解放。
1949年11月15日後,貴州全省陸續解放。從1949年12月至1950年8月,全省各地舊商會除個別地方外(如遵義縣即現紅花崗區南白鎮所屬部分鄉鎮商會從1945年起即為青幫、紅幫頭目把持,對領導人進行撤換調整),經批准繼續發揮作用。1950年9月起,貴陽、遵義、安順、都勻、畢節、銅仁鎮遠興義貴定赤水等中心城市及多數縣工商業聯合會籌委會成立,同時接收當地舊商會和舊商會所屬的同業公會。同年10月後,各中心城市和多數縣工商聯成立。
1952年8月經政務院147次政務會議通過公布施行的《工商業聯合會組織通則》規定:工商業聯合會是各類工商業者聯合組成的人民團體,領導工商業者遵守共同綱領及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指導私營工商業者在國家總的經濟計劃下,發展生產、改善經營;代表私營工商業者的合法利益,向人民政府或有關機關反映意見,提出建議,並與工會協商有關勞資關係等問題;組織工商業者進行學習,改造思想和參加各種愛國運動。各級工商聯據此對私營工商業者開展工作,引導私營工商業者接受黨和政府的“利用、限制、改造”方針,恢複發展經濟,開展愛國守法教育,組織和推動私營工商業者投身“五反運動”;積極支援抗美援朝,認購折實公債和經濟建設公債;貫徹總路線,積極主動納入國家資本主義軌道,推動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實現國家對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后,對如何進一步發揮工商界的積極作用和工商聯的工作方向問題,毛澤東同志指示:“對工商聯也適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工商聯可以長期存在,在定息取消后,還要進行思想改造工作,可以作為一部分勞動者的工會,但名稱要保存,不要改。”(王德寬:《工商業聯合會簡史》第7頁,1996年12月版)各級工商聯根據這一指示,對私營工商業者開展了長期的政治理論和時事政策的系統學習與教育。組織他們在參加整風學習和反右派鬥爭、參加大躍進的基礎上,堅定信心聽毛主席的話,跟共產黨走,走社會主義道路。引導他們在經歷了三年困難時期,黨和政府對國民經濟建設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使經濟建設突飛猛進地發展的現實后,更加堅定了“顧一頭,一邊倒”(即顧社會主義一頭,倒向社會主義一邊)的決心。
1966——1976年因“文革”工商聯停止活動。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1979年省工商聯恢復活動后,在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各級工商聯協助黨和政府對原私營工商業者落實政策,把參加公私合營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從資產階級中區分出來,明確資本家階級中的絕大多數人已經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見鄧小平在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的講話),從而極大的激發了原私營工商業者對黨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引導他們響應全國工商聯的號召,以“堅定不移跟黨走,盡心竭力為四化”作為行動綱領,組織他們利用在經營管理上的一技之長,發揮餘熱,報效國家,報效人民。同時工商聯還進行了參政議政、興辦工商企業、開展經濟諮詢、工商專業培訓、開展智力支邊扶貧、溝通內外貿易、引進技術資金等方面的工作。
1980年後,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地發展起來,個體私營企業主階層也隨之壯大和發展。為適應新的形勢,中共中央於1991年7月6日頒發了中發[1991]15號文件(即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關於工商聯若干問題的請示》的通知),對工商聯在新時期的性質、任務、地位、作用規定為:工商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以統戰性為主,兼有經濟性、民間性的人民團體;工作對象是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三胞”投資企業和部分鄉鎮企業;工作任務主要是做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對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投資者介紹黨的方針、政策,進行愛國、敬業、守法教育。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正確意見。
地位作用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的橋樑,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這是黨和政府賦予工商聯在新時期的歷史使命。從1991年10月以後,各級工商聯在做好會員和組織結構調整,工商聯幹部隊伍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大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同時,引導和推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進,先富幫后富,到貧困地區實施光彩事業;積極參與再就業工程,吸納下崗職工再就業;積極支持開展弘揚中華民族講信譽、守信用、重信義的《信譽宣言》活動。促進了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健康成長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

歷屆領導


第十一屆主席:李漢宇
簡介:李漢宇,男,漢族,1962年3月生,大學學歷。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兼,正廳級),一級高級法官,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2012年8月,當選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第十一屆主席、貴州省商會會長。
第十屆主席:鄭楚平
第9屆會長:張芝庭
第7.8屆會長:程天賦
第6屆會長:黃英民
第3.4.5屆會長:毛鐵橋
第1.2屆會長:陳職民

組織機構


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第十一屆執行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主 席:李漢宇
副主席:劉朝容 吳維方 謝 強 丁憲光 譚亦先 王 偉
肖春紅 姜 流 柳雲松 駱 剛 曹本強 羅玉平
陳慶忠 馮川建 林積燦 鍾瀚德 李佳鳴 徐 琨
馬林法 黃金樺 竇啟玲 黃 秋 蔡友平 張 釗
張 雷 劉曉松 杜踴躍 冉先黎 張濤濤
秘書長:潘曉燕
貴州省商會會長、副會長
會 長:李漢宇
副會長:劉朝容 吳維方 謝 強 丁憲光 譚亦先 潘曉燕
戴 勇 龔淮平 張泉水 譚治星 王起群 韓 旭
謝 法 張 婭 文義長 陳天耀 易基剛 孔祥柱
賴丹丹 漆雲慶 郭一穆 謝惠林 何方洋 李玉林
葉森林 劉 耘 顧曉坤 安之忠 朱 山 汪應鼎
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第十一屆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
(共91名,以姓氏筆畫為序)
孔祥柱 文義長 方勇軍 毛繼恩 王 兵 王永芳
徠王起群 韋 敏 包 新 葉森林 寧凱林 白 俊
龍其凡 劉 朱 劉 耘 劉開焯 劉蘭林 劉正超
呂貴平 安之忠 成祺興 朱 山 朱子陽 許文益
許錦森 何方洋 何慶洪 何曉玲 何惠明 吳玉生
吳僑軍 張 興 張 婭 張代金 張志腖 張春新
張泉水 張驚雷 李子軍 李玉林 李洪應 李蓮娜
李維勇 楊大愚 楊子鐵 楊聲國 楊智勇 汪應鼎
蘇開盛 陳 湘 陳廣臣 陳天耀 陳永祥 陳興文
陳述雲 陳海宇 周 純 周 航 周偉鎬 周祥利
易基剛 林永惠 林春明 歐陽如嬌 羅玉容 羅懷軍
胡國珍 唐超一 徐 豪 耿春萍 袁益民 郭一穆
郭奕春 陶興銳 顧曉坤 梁高崗 盛俊敏 黃 炯
黃偉星 黃如健 黃金輝 黃鐵侖 龔淮平 覃建華
謝 衛 謝 法 謝惠林 韓 旭 詹復成 賴丹丹
漆雲慶 熊兵權 蔡 英 譚治星 戴 勇
貴州省工商業聯合會第十一屆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
(共245名,以姓氏筆畫為序)
丁遠懷 丁憲光 馬林法 孔成岳 孔祥柱 文義長
方勇軍 毛繼恩 王 文 王 偉 王 兵 王 松
王 洪 王 鋼 王 群 王 瑾 王小玲 王文軍
王永芳 王永明 王興華 王宋芳 王懷平 王曉宇
王海波 王起群 王蔚虹 韋 敏 付 偉 蘭洪明
冉先黎 馮 俊 馮川建 馮文剛 馮佑琪 包 新
葉森林 寧凱林 田顯芳 白 俊 石麗平 石校瑜
龍其凡 龍昌明 任四海 劉 朱 劉 耘 劉 惠
劉仁智 劉開焯 劉蘭林 劉正超 劉曉松 劉朝容
劉德道 劉黔俊 呂貴平 孫長旭 孫明剛 安之忠
成 龍 成祺興 朱 山 朱 林 朱 濤 朱子陽
朱賢鈞 朱洪順 江 郁 許文益 許國青 許錦森
嚴新忠 但 平 何文生 何方洋 何慶洪 何曉玲
何惠明 何黔芳 余 江 吳 超 吳玉生 吳玉艷
吳僑軍 吳澤雲 吳維方 張 文 張 弘 張 興
張 華 張 釗 張 婭 張 雷 張文立 張代金
張占俊 張志腖 張其勛 張其鶴 張春新 張泉水
張濤濤 張驚雷 張魯豫 張蔓霞 李 東 李 彪
李習娟 李大海 李子軍 李漢宇 李玉林 李玉標
李佳鳴 李國強 李洪應 李蓮娜 李維勇 李湘銘
杜踴躍 楊 雷 楊大愚 楊子鐵 楊聲國 楊學花
楊榮英 楊智勇 汪應鼎 肖春紅 蘇開盛 蘇紅莉
辛玉平 遲 峰 陳 湘 陳廣臣 陳才旺 陳天耀
陳世貴 陳正拜 陳永祥 陳永燕 陳先進 陳興文
陳慶忠 陳述雲 陳律宇 陳海宇 陳朝潔 周 寧
周 純 周 航 周召民 周偉鎬 周進新 周祥利
易基剛 林永惠 林紹潔 林春明 林積燦 林福伙
歐陽如嬌 歐國勇 羅玉平 羅玉容 羅懷軍 羅政萍
金 循 姜 流 施國玉 柳雲松 祖清福 胡先平
胡良屏 胡國珍 胡秋雲 趙向陽 鍾翰德 饒德奎
駱 剛 卿 瓊 唐紹平 唐眉峰 唐超一 徐 琨
徐 豪 徐天順 秦 江 耿春萍 袁開海 袁益民
郭一穆 郭志堅 郭奕春 錢伯卿 陶興銳 顧曉坤
高 波 崔鶴年 康 灃 曹 傑 曹本強 梁高崗
盛俊敏 黃 炯 黃 秋 黃偉星 黃光明 黃如健
黃邦嘉 黃治林 黃金樺 黃金輝 黃鐵侖 黃清海
龔淮平 龔雷海 傅玉林 彭 躍 曾家才 曾超毅
舒澤洲 董 淵 覃建華 謝 衛 謝 法 謝 強
謝惠林 韓 旭 竇啟玲 詹復成 賴丹丹 路 恆
漆雲慶 熊兵權 蔡 英 蔡友平 譚亦先 譚治星
潘 柯 潘曉燕 潘盛江 燕 松 戴 勇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25日,被表彰為“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工作職責


貴州省工商聯法律服務工作站設在天職律師事務所。為省工商聯非公有制企業會員提供法律服務專線,免費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免費為非公有制企業舉辦法律講座;開展課題調研。
1、為非公有制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作出重大決策前,進行法律論證,並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讓企業在明白承擔風險程度的情況下決策;
2、審查或起草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絡中的合同、協議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文書,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履行進行全程跟蹤服務,防範風險;
3、幫助企業制定勞動用工合同及規章制度,防範勞動合同糾紛;
4、根據需要參與企業經濟項目談判,審查或協助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書;
5、為企業提供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最新法律信息;
6、就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經濟效益,加強生產、經營、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7、對企業的管理人員和員工進行法律培訓,對企業內部法律工作人員進行指導;
8、用非訴訟方式為企業解決糾紛,代理企業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及仲裁、行政複議。
9、為企業提供資產重組、股權轉讓、制定公司章程項目全程跟蹤、欠款追收、客戶資信調查、知識產權保護等專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