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政府機關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既中國共產黨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是自治區黨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改革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局併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對外保留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研究制定 全區黨組織設置、組織生活、基層組織建設等政策規定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發展黨員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二)對列入自治區黨委管理的人員提出調整、配備建議,負責自治區黨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
(三)負責全區青年幹部、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 幹部隊伍建設。
(四)統一管理公務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事務,研究擬訂公務員管理政策制度規定及規劃並組織 實施,指導全區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負責自治區公務 員管理對外交流合作等。
(五)負責全區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才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制定、組織協調和服務保障,牽頭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人才重點工程實施和自治區黨委聯繫服務專家工作。
(六)研究指導全區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組織開展全區新時代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等方面理論研究。
(七)研究指導全區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區幹部教育工作政策制度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區組織系統幹部監督和舉報工作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執行情況,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督辦和直接辦理選人用人有關問題舉報查核。
(九)負責全區黨的組織建設、幹部工作、公務員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督促,及時向中央組織部和自治區黨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十)統一管理自治區黨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和自治區黨委老幹部局。
(十一)完成自治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內設 機構有辦公室、研究室、組織一處、組織二處、組織三處、幹部一處、幹部二處、幹部三處、幹部四處、幹部五處、幹部隊 伍建設規劃辦公室、公務員一處、公務員二處、公務員三處、人才工作處、幹部教育處、幹部監督處、幹部人事檔案處、機關黨委(人事處)、新聞與網路宣傳處、駐部紀檢監察組 21個處室以及黨員教育中心、黨建研究所、信息管理中心、舉報中心 4個事業單位

預算單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門預算僅包括本級預算1個,非獨立核算參公管理事業單位5個。單位類型為黨政機關,組織機構類型為機關法人,經費來源為全額撥款。截至2017年12月底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研究室、組織一處、組織二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處、社會組織黨建處、幹部一處、幹部二處、幹部三處、幹部四處、幹部五處、人才工作處、幹部教育處、幹部監督處、公務員管理處、檔案信息管理處、機關黨委(人事處)、網路與宣傳辦公室、駐部紀檢組、黨員教育中心、黨建研究所、信息管理中心、舉報中心23個處室。

現任領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黨組成員,全國婦聯副主席(兼):石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