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土城
鄭州大學私法研究中心主任
田土城,男,河南省武陟縣人,1957年6月生,漢族,中共黨員,法學博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河南省優秀省管專家,國家知識產權培訓(河南)基地主任,河南省法學博士后創新團隊主任,鄭州大學私法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特聘教授。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研究生主導師。兼任國家自考委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南省第十一屆、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南省政法委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河南省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河南省法學會副會長,河南省民商法研究會會長,河南省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鄭州仲裁委委員及專家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河南省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職。
1974年8月參加工作,任中學語文教師。
1977年參加“文革”后第一屆高考,1978年3月到鄭州大學法律繫上學。
1981年12月畢業后留校任教至今。
1987年晉陞為講師;1991年晉陞為副教授;1995年晉陞為教授。
現為國家知識產權培訓(河南)基地主任、河南省法學博士后創新團隊主任、鄭州大學私法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學專業,主要研究民法學,重點研究民商法外觀理論、請求權理論、侵權責任法學。為本科生開設民法學、合同法學、侵權行為法學、羅馬法學、知識產權法學、房地產法學等課程,為碩士生開設民法原理、侵權法研究、民商法前沿講座等課程,為博士生:私法原理研究、權利保障法研究課程。
1978年3月—1981年12月鄭州大學法律系本科學生;
1983年2月—7月安徽大學法律系師從著名羅馬法學家周枬先生研習羅馬法;
1990年2月—1991年12月鄭州大學經濟法系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1年7月—2004年6月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攻讀民商法博士學位。
2021年1月17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主席團名單,田土城名列其中。
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自考委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南省第十一屆、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諮詢專家,河南省法學會副會長,河南省民商法研究會會長,河南省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鄭州仲裁委委員、專家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北京大學軟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河南大學等高校兼職教授。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河南省優秀省管專家、河南省跨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河南省優秀教師、河南省優秀共產黨員、河南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一)著作
1.《法學概論》,1985年9月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合著)。
2.《民法通則講話》,1986年9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合著)。
3.《民法概要》,1989年1月湖南大學出版社出版(合著)。
4.《民法案例選編》,1989年4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合著)。
5.《合同法通論》,1990年12月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副主編)。
6.《民事訴訟法通論》,1991年6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合著)。
7.《大陸六法精要·民法》,1993年12月台灣·月旦出版社出版(合著)。
8.《中華法學大辭典·民法卷》,1995年12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編委。
9.《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1998年10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編)。
10.《經濟法律通論》,2000年8月中國高等教育出版社(副主編)。
11.《擔保制度比較研究》,2001年6月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主編)。
(二)論文
1.《論財產所有權》,載《河南法制報》1987年1月11日第三版。
2.《論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載《河南法制報》1987年1月14日第三版。
3.《論債權》,載《河南法制報》1987年1月18日第三版。
4.《論知識產權》,載《河南法制報》1987年1月21日第三版。
5.《論人身權》,載《河南法制報》1987年1月25日第三版。
6.《論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載《大學文科園地》1988年第12期。
7.《論歸責原則的一元化》,載《思考與探索》,中國科技大學出版社1989年5月出版。
8.《評違約責任構成的兩要件說》,載《中州民法論壇薈萃》,法律出版社1990年11月出版。
9.《論違約責任的構成及其特點》,載《中州民法論壇薈萃》,法律出版社1990年11月出版。
10.《論行政機關的民事責任》,載《政府法制論壇》1991年第1期。
11.《行政機關的民事責任與行政賠償責任辨析》,載《鄭州大學學報》1991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1年第8期全文轉載。
12.《行政機關的法律責任辨析》,載《中州學刊》1991年第6期(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2年第4期全文轉載。
13.《論民法學的體系及主要內容》,載《自學指導》1991年第7期。
14.《民法學複習方法芻議》,載《自學指導》1991年第7期。
15.《淺談民法學試題的類型及其解析方法》,載《自學指導》1991年第10期。
16.《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簡析》,載《自學指導》1992年第7期。
17.《民法分論疑難問題簡析》,載《自學指導》1992年第7期。
18.《產品質量責任初探》,載《經濟審判理論與案例評析》,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出版。
19.《市場經濟與企業法律觀念的更新》,載《理論教育陣地》1993年第3期。
20.《民事責任之本質探析》,載《鄭州大學學報》1994年第3期(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4年第8期全文轉載。
21.《健全商號文化,迎接市場挑戰》,載《市場經濟導報》1995年第3期。
22.《論委託照相的底片版權歸屬》,載《教育時報》1996年11月27日第二版。
23.《淺析合同中三種不同的賠償責任》,載《河南律師》1996年第1期。
24.《究竟是欺詐還是誤解》,載《教育時報》1997年1月25日第二版。
25.《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探討》,載《黃河科技大學學報》1999年第1期。
26.《論民事責任能力》,載《鄭州大學學報》2000年第6期(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1年第4期全文轉載。
27.《擔保制度的成因及其發展趨勢》,載《鄭州大學學報》2001年第4期(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1年第10期全文轉載。
28.《民法上之損害研究》,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國家權威期刊)。
29.《隱名合夥與有限合夥比較研究》,載《鄭州大學學報》2002年第5期(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3年第3期全文轉載。
30.《民法之外觀理論初探》,載《中國法學》2002年增刊(國家權威期刊)。
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擔保制度比較研究》,項目主持人,已完成,河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任主編。
2、國家教委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項目主持人,已完成,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出版,任主編。
3、國家教委全國統編教材項目:《民法學案例選編》,項目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二,已完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4月出版。
4、國家教委全國統編教材項目:《經濟法律通論》,項目主要完成人,已完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出版,任副主編。
5、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合同法通論》,項目主持人,已完成,河南大學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任副主編。
6、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房地產法的理論與實務研究》,項目主持人,已完成。
7、河南省教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事責任論》,項目主持人,已完成。
8、河南省教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著作權法論》,項目主持人,已完成。
9、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項目:《河南省抵押權條例》,項目主持人,完成《河南省抵押權條例》(草案)和《草案說明》,1994年經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頒布實施。
10、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項目:《河南省經紀人條例》,項目主持人,完成《河南省經紀人條例》(草案)和《草案說明》,1995年經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頒布實施。
1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商法之外觀理論研究》,項目主持人,在研。
12、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法之外觀理論研究》,項目主持人,在研。
1、《論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1990年10月1日獲河南省教委科學論文三等獎。
2、《行政機關的法律責任辨析》,1992年10月30日獲河南省教委優秀論文三等獎。
3、《合同法通論》,1992年10月30日獲河南省社科聯社會科學優秀論著二等獎。
4、《合同法通論》,1993年11月獲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省級)。
5、《民事責任之本質探析》,1995年11月獲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青年獎(省級)。
6、《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1999年9月獲河南省社科聯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7、《論民事責任能力》,2001年9月獲河南省社科聯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8、《擔保制度比較研究》,2002年獲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省級)。
9、《隱名合夥與有限合夥比較研究》,2003年獲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省級)。
10、《民法上之損害研究》,2003年獲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省級)。
1、1989年9月10日獲鄭州大學1987-1988年“教學優秀獎”。
2、1990年9月10日獲鄭州大學“三育人先進工作者獎”。
3、1992年6月17日獲鄭州大學1990-1991、1991-1992兩學年“教學優秀二等獎”。
4、1993年9月10日獲鄭州市“三育人先進個人獎”。
5、1994年6月24日獲鄭州大學1992-1993、1993-1994兩學年“教學優秀一等獎”。
6、1995年1月被評為“河南省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
7、1995年9月獲鄭州市“三育人先進個人獎”。
8、1996年4月被授予“河南省優秀教師”稱號暨“五一勞動獎章”。
9、1996年8月27日獲“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中青年教師獎勵基金二等獎”。
10、1997年10月被評為“河南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11、2002年5月被評為“河南省優秀省管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