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
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
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是一個開放型學術與實務成果交流平台,成立於2007年。為此,中心將針對司法與訴訟制度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召開理論研討會。中心的成立,將建立起與司法實務的聯繫和研究機制,實現理論與實務的互動與雙贏。
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是一個開放型學術與實務成果交流平台,成立於2007年。為了進一步提高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水平,加強與上海乃至全國司
法實務界的交流和聯繫,由謝佑平教授組建的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經復旦大學校長辦公室2007第87號文件批准,正式成立。中心主任為謝佑平教授。中心現有專職研究員8名,兼職研究員18名。
1、搭建學術交流平台,展示研究實力和研究成果。
自2001年以來,在復旦大學的重視和法學院的關懷下,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的教學和科研水平有了飛躍式發展。以刑事司法研究方向為例,該方向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現已具有培養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完成和正在研究的國家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和省部級課題有10多項;主編和參加編寫的教育部、司法部和復旦大學校級教材有8本;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權威和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有近100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等出版的專著有10多部。經過近幾年的建設,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的研究,已經在我國具有重要地位,得到了兄弟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認可。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逐步深入,程序法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改活動的逐步開展,必將推動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在理論上加強刑事司法和訴訟制度的研究,繁榮程序法學。中心的成立,有利於強化組織和管理,制定長遠研究規劃,進一步做大做強,發揮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的研究能力和學術影響,提高其在全國的地位。為此,中心將針對司法與訴訟制度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召開理論研討會。如:司法公正與司法制度的科學性,刑事司法政策與法律理論,司法改革的理論與實踐,證據制度與司法鑒定,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完善,和諧社會與糾紛解決機制的改革等。計劃每年召開1—2次。通過理論研討,為制度建設提供科學依據。
2、建立司法實務聯繫與研究機制,實現理論與實務的互動與雙贏。
訴訟法,是一個與司法聯繫十分緊密的部門法。訴訟理論的研究,需要司法實務部門提供鮮活的案例與素材,為理論研究提供課題與研究對象,否則,理論研究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閉門造車式的研究,根本上不適合於訴訟法學。同時,司法實務和司法實踐,也離不開訴訟理論的支持,需要與理論研究相結合,司法實踐中時刻在產生各種各樣、紛繁複雜的新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得到理論上的解釋與配合。中心的成立,將建立起與司法實務的聯繫和研究機制,實現理論與實務的互動與雙贏。一方面,中心將與司法部門合作開展課題研究,將有計劃、有目的、有組織地到司法實務部門進行調研,中心將有選擇地與若干司法單位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研究關係,收集第一手材料,吸取司法營養。另一方面,中心將發揮理論研究的作用,使訴訟理論可以直接服務於司法,中心將接受上海和華東地區司法機關具體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諮詢,研討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等提供的疑難和典型案件,提出專家意見,推動公正司法。
3、加強學術輻射,形成學術中心,為相關學科建設和本科、研究生教學服務。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大學研究中心的基本定位,其中的一個重要功能,是通過成果的開發和運用,培養學生參與科學研究的積極性,提高學生獨立思考和科研的能力。本中心也不例外。將通過各種途徑,培養學生從事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的熱情和能力,最大限度地提供其開展理論和實證研究的機會和條件,為本專業本科和研究生教學水平的進一步提高貢獻力量。為此,本中心將開展與國外知名大學的聯繫和交流,力圖建立穩定的國際學術合作關係,就司法與訴訟制度的基本原理問題展開共同研究;本中心也將與國內著名大學有關研究中心進行合作,開展學術交流,在教學與科研上相互促進,共同成長;本中心還將設立相應學術論壇,邀請著名學者、司法實踐部門的領導、專家就司法與訴訟制度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定期或不定期給學生開設專場學術報告和講座。與此同時,本中心也將通過學術會議、專業期刊、新聞媒介和網路等,將中心的研究成果及時向社會發表,力圖將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打造成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學術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