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堂

出堂

舊時臨澤祭祀習俗主要有祭神、祭祖先、祭孔子等幾種。

祭神。每年農曆三月“清明節”,蓼泉、沙河、板橋等地舉行“城隍爺”出府遊行的祭祀活動。其意是城隍出府視察人間善惡,活動由當地會首每年輪流主辦,請道士吹打念經,用八抬大轎將廟內的木頭城隍(偶像)抬出,前護后擁,鳴鑼開道。蓼泉將偶像送城西行宮,沙河送城東門外臨時搭設的彩棚;板橋則將木偶城隍送西灣廟、北灣廟祭祀三天,爾後抬回放置原處。據說板橋堡子里的木頭城隍爺把鞋也穿爛了,衣服穿破了。實際全是老鼠所為。

中國祭祀文化


原蓼泉縣城在每年“立夏”前一日,要舉行祭“風神”活動。其儀式放在夜晚舉行。活動由縣政府主辦,地點在西門外草灘。白天請道士念經,傍晚由縣長親自出場主祭,還要由警察帶上一個監獄在押的犯人。設堂焚香、叩拜、讀祭文後,把犯人帶到挖好的坑前,由“劊子手”持刀裝模作樣子表示砍去犯人頭顱,實際以豬頭或羊頭代替人頭,拋入坑內掩埋,然後帶犯人回監獄。其用意是以“活人”祭了風神,祈求“立夏”后再不要刮大風,祝願當年莊稼豐收。祭祖先。三月“清明”、七月十五為紀念祖先的日子(前已記述)。有些名門望族,在紀念先祖之日,在墳塋里要續族譜、家譜,有的要重立“族規”,如有的後人做了偷牛盜馬的事,要在墳塋里進行懲處,有的棍打四十,有的要一在墳塋罰跪兒個時辰,起到警諸後世的作用。
一些出門在外或遠離家鄉幾年、數十年的人,回歸故里,無論何時都要到墳上燒紙祭祀,謂之“談先祭祖”。有些在外賺錢的富戶,為榮光耀祖,顯揚父母,不惜花費幾百、幾千輛銀子,重修祖墳,重新安葬祖先,請滿堂僧道超度亡靈,還要大宴賓客,其聲勢顯赫,令鄉鄰羨嘆。
祭孔子。農曆八月二十七日為孔子誕辰日,各地學校(主要是中學或鄉中心小學),儒紳聚集一起舉行紀念活動。蓼泉、沙河在文昌宮或文廟舉行,有的在“魁星樓”舉行,多數在學校舉行。設祭堂,供奉“大成至聖先師孔宣王”牌位,儒紳按長輩、晚輩秩序排列,依次焚香叩拜。由唱禮人宣讀儀程,如秦樂、鳴炮、獻供撰、讀祭文、焚香、化表等。社會地位較高者被推為主祭人,主持祭祀活動,其費用一般由民眾分攤,也有參加者負擔的。
另外,農村各地還有祭龍王、祭土地神、祭灶神、祭財神等活動。還有各地寺、廟、祠、觀的各種祭祀活動。其意都是為了祈禱平安,保佑一方,風調雨順,或消災滅病。另外還有木匠祭魯班,鐵匠祭老君,氈匠祭陰仙,買賣人祭財神的活動。還有油房、醋房、染房、皮匠、鞋匠、挂面匠等,都各祭有主,不一細說。

喪葬習俗


死者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
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后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后。
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回龍燈,產死者煳紅紙,溺死者煳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
「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死者入殮后,則將死者移鋪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此時有洗凈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后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
神主牌是亡故的祖先或家人之魂所居住的地方,象徵其人格,故也可以嫁娶,神主牌是亡靈所依附的地方,所以不可以輕易毀損破壞。
暗娶·乘孝娶
暗娶就是家中正在守孝,而在其間內結婚,因還在重孝中,所以一切從簡,也不張揚,故像暗地裡結婚一樣,故稱為暗娶。
會舉行暗娶的情況,大都是死者在生前已經為兒子訂了親,不料還沒等到兒子結婚就突然去世。
父母喪在三年內不能結婚,所以想結婚就必須乘出殯以前舉行,或一百日內舉行,既可節省費用,又可多出一個媳婦來送喪。
如果不乘此機會結婚,也有採行所謂「借送山」者,就是讓已經訂親的女孩,以媳婦的身分,來參加男方父母的喪禮,披麻帶孝哭靈行媳婦的禮節。照例喪主要包一個大紅包給女方。
往昔家中長輩亡故后,子孫輩已有訂婚者,家人一面請媒人前往女家報信,一面準備一件紅色的新娘衣服一頂轎子。在出殯之日,由媒人帶紅衣服至女家,由新娘穿上,坐上轎子前往男家弔喪送喪。做完探死儀節后,媒人就陪同新娘進入大廳內,在[新娘紅衫上再替新娘加上一件麻衣孝服。此即為「乘孝娶」。
借送山之未入門孝媳,其身服同已入門者相同,而麻服內著大紅長衫,首服以大紅布為底,上綴麻,以示內吉外凶,鞋用紅色,頭上加綴一紅布。
乘暗娶之新娘在未過門之前,須先行「探生」與「探死」的儀式,而後才參加出殯儀式。新娘由媒人陪同坐轎往男家送葬,抵達后先至客房,然後由媒人陪同到大廳門口。大廳門口放置一竹編橄壺,中放一竹椅,橄壺表示團圓之意,竹表示子孫興旺如同麻竹般旺盛。新娘站在竹椅上,臉朝大廳,媒人代新娘向廳內死者講話:「某某人(死者名)!新娘某某今天來向你探望,不知你的病體好了沒有?」廳內人就替死者答曰:「病已經好了!」於是新娘下竹椅,走回客廳,這就是「探生」。新娘來男家送喪時,先做了探生儀節后即回客房,不久又由媒人陪同至大廳口,依然以橄壺墊竹椅,新娘再站在竹椅上,仍然由媒人再代新娘向死者問話:「某某人(死者名)!新娘某某又來向你探望病體,不知好了沒有?」廳內人就代死者應曰:「某某人(死者名)!已經做神去了!」媒人再問:「某某人(死者名)!你既然已經做神了,就要好好保佑這位新娘某某,同時還要保佑你的子孫興旺!」,這就稱為「探死」。然後媒人就陪新娘進入大廳內,在新娘紅衫上再加上一件麻衣孝服。
討債子
十二歲以下夭折的幼子、或揮霍無度的敗家子,都稱為「討債子」。
討債子死亡時,因尚未成年,所以不能壽終正寢,故不搬鋪,只能在房間內地上鋪一草席,將其自床上移到地上,免其受抬眠床枷之苦,同時也不請道僧為其念經,只備薄棺木請土公將其草草埋葬,沒有喪禮也不祭祀,如此他的靈魂才能轉世而不致成為孤魂野鬼。

過程


一般人家出殯多在上午八、九點鐘。所謂“辰時發引”。富戶大殯則在上午十點左右,所謂“巳時發引”。富戶預備酒席者,多於上午八點開席,十點結束。
出殯前,照例由杠頭——打響尺的向本家大爺或提調請示:“什麼時刻發引?”喪主即以“辰刻發引”或“巳時發引”對答。杠頭應問:哪些花圈須掛在官罩上、前後順序如何?然後向本家要出“出殯執照”。這時本家和近親們應主動給杠夫們一些賞錢,謂之“加錢兒”。如本家不再等送殯的親友,杠夫則馬上到門外敲起響尺“叫齊兒”,招呼杠夫到靈堂去“圈活繩”,準備起靈。
起靈前,有參靈儀式。本家孝屬依次跪於靈前的月台上。如是漢人,長子打幡(幡的形式是:上端一彩色荷葉狀的雲頭,謂之“雲幡寶蓋”,下垂三條白紙或白綢,連在中間一蓮花座上,座下為四條白紙或白綢。用一糊著金鉤龍鳳的白蠟竿子或裹了彩紙的秫秸挑著)。次子抱靈牌(其牌狀如小龕,中貼一白紙蓮座的牌位,上書亡人名諱)。次子以下的孝屬均持白紙剪穗糊成的所謂“哭喪棒”。大兒媳婦或老婆、承重長孫媳抱著□食罐子。滿人則全部徒手。孝屬跪好后,即請鼓樂參靈,其順序為:一、官鼓大樂(即門吹兒);二、清音鑼鼓(只有漢人用此樂);三、喪鼓鑼鼓;四、文場;五、西樂隊。
響器參靈后,杠頭即向本家發出“請起”的信號,隨之打一聲響尺,全體孝屬和親友高聲舉哀,靈棺即被杠夫們抬出靈堂,謂之“出堂”。
出堂時,不論喪家門口寬窄,是否有過道,高台階,杠夫們必須將靈棺四平八穩的抬出來,不允許有一絲一毫傾斜。這時,打幡、抱牌的孝子們照例都面對靈棺,退步而行,注目於全體杠夫。如果有狹窄的過道門,僅能容下靈棺,這時兩邊在中間的杠夫就必須摘肩,鑽到棺材底下用背馱著,謂之“跟趟”,走出過道后,馬上恢復上肩抬,在跟趟時兩頭的杠夫照例是用力將抬桿挑著。如果門內外有高台階,為保持靈棺的平衡,上台階時,前邊的杠夫必須下肩,用手捧著,下台階時,則須後邊杠夫下肩用手捧著。下肩行話謂之“摘肩”。
靈棺未出門前,吹鼓手們照例是用兩個大號吹著“鳴呼,鳴呼”的聲響,等靈棺一出門則一錘大鑼,鎖吶、雲鑼堂鼓齊奏。
當年富戶出大殯時,往往講究讓官罩將門堵上,使靈棺不見陽光。官罩把靈棺接出之後,一直抬到大杠之前,靈棺不落在杠上,而是要求將杠抬起來找靈棺和官罩,行話謂之“底盤找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