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合州

南合州

南合州是南北朝時期至唐代在嶺南地區設置的行政區劃。梁中大同元年(546年),以嶺南地區的合州為南合州(以別於合肥之合州),駐徐聞縣,即今雷州市,轄境約當今廣東省雷州半島雷州、湛江、遂溪、徐聞等市縣地。隋先後改稱合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合浦郡地並廢徐聞郡地復置南合州,州治在海康縣(今雷州市)。貞觀元年(627)改置東合州。

簡介


南合州是廣東雷州半島廣東行政區劃,轄地今屬廣東省湛江市。唐武德四年(621年),廢徐聞郡,復置南合州,州治在海康縣(今雷州市)。

歷史沿革


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伏波將軍路博德率師平南越,建置徐聞縣,轄地為雷州半島,隸於合浦郡,縣治郡治均設在徐聞縣西南海濱討網村(今二橋村)。
東漢時仍屬合浦郡,縣治不變,郡治遷往合浦縣。
三國初屬蜀國,后歸吳所轄。吳黃武七年(228年),改合浦郡為珠官郡,徐聞隸之。赤烏五年(242年),屬珠崖郡,郡治、縣治均在討網村。
晉平吳后,太康元年(280年),廢珠崖郡,徐聞屬合浦郡。
南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復置珠崖郡,徐聞隸之,郡治仍設在討網村;宋明帝泰始七年(471年),珠崖郡併入合浦郡,屬越州,縣隸之。
齊高帝蕭道成建元元年(479年),合浦郡治從合浦移來討網村,仍屬越州。
齊武帝永明年間(483—493年),徐聞縣先改名樂康縣,后又改為齊康縣,並置齊康郡領之,隸於廣州,縣治、郡治均設在討網村。
梁普通四年(523年),越州(一說廣州)析出合浦、高興、齊康等郡置番州。大通(527年三月—529年九月)中,番州分置高州,並改番州為合州。
大同末(546年),以南豫州合肥改合州。中大同元年(546年)六月,改嶺南合州為南合州,駐徐聞縣,即今雷州市,初領合浦、宋廣、齊康、梁樂、齊樂等郡。陳轄合浦、齊康、定川等3個郡。轄境約當今廣東省雷州半島雷州、湛江、遂溪、徐聞等市縣地。
梁、陳間,齊康縣先後析為齊康置扇沙、椹川、模落、羅阿、雷川六縣。
隋開皇九年(589年),改齊康縣為隋康縣,並隋康縣析地始置海康縣。此時齊康郡廢,隋康縣同其他六縣均屬合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合州為合浦郡,隋康縣隸之,不久又置徐聞郡,轄隋康、海康、扇沙、鐵杷等縣(此間模薄、羅阿、雷川縣廢,入海康縣;椹川廢,入扇沙縣),郡治設在徐聞縣討網村。
唐武德四年(621年),廢徐聞郡,復置南合州,州治在海康縣。
唐貞觀二年(628年),改隋康縣為徐聞縣,治所由討網村遷麻鞋村(今芒海村),屬東合州;八年(634年),改東合州為雷州。
宋太祖開寶四年(971年),雷州改稱雷州軍。
元朝時為雷州路。
明、清時為雷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