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羅塞

格羅塞

【格羅塞】 (Ernst Grosse,1862—1927)德國藝術史家、社會學家,現代藝術社會學奠基人之一。曾任弗賴堡大學教授。主要著作有:《藝術的起源》(1894)、《藝術科學研究》(1900),其他著作:《家庭和經濟的形態》(1896)、《東亞絹畫》(1922)、《東亞雕塑》(1922)、《東亞雕塑》(與奧·屈梅爾合著,1925)等。

學術思想


美學上他主張把哲學美學與藝術科學分離開來,他認為包括藝術在內的精神生活與社會的經濟形態之間有密切關係。提倡從社會學、人類學民族學等多方面對藝術學和藝術史進行研究。他認為藝術科學的真正目的,是對藝術的性質、產生藝術的原因及其效果作全面探討。藝術活動也是審美活動,它的發展過程或後果都有直接的感情價值,這種感情價值大半是愉快的。所以藝術(或審美)本身也是目的,其它的目的無關緊要。除了藝術活動,還有實際活動(如生產勞動)和遊戲活動。實際活動是一種手段,而遊戲活動中則介於二者之間。他用社會學的觀點深入考察了原始民族的藝術,利用人種史和人類學的資料,闡明藝術起源的社會原因。認為原始藝術同原始民族從事的生產活動有密切聯繫,所以原始藝術既有審美意義又有實際目的,純粹的審美藝術是從原始藝術發展來的。在對原始民族審美活動的研究中,他還證明了美感的普遍有效性。在對藝術功用的考察上,認為在原始民族中,藝術是為了造成統一;在文明的今天,藝術的社會職能是提高人類精神,造成社會的統一。

影響


他的這些觀點對現代的藝術社會學、審美髮生學和文化人類學都產生了重要影響,對馬克思主義美學也有重要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