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邁
國民革命軍高級將領
1911~1913年任明德中學專科部主任、湖南省參議員。
1917年赴廣東參加護法運動,
1924年至廣州黃埔軍校任黃埔海軍學校監督,在周恩來主持的政治部任秘書。廣東都督府海軍司司長,廣州大元帥大本營參事。廣東警衛軍講武學校教育長。
1926年駐粵各軍校併入黃埔軍校,
1927年起任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秘書,國民政府賑濟委員會第一處處長。
1928年,任行政院秘書。“文夕”大火后,與明德負責人俞勁在霞嶺辦學。
1941年5月,任湖南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田糧處處長。冬,胡邁被明德董事會推舉為校長。后被免去行政官職,專心主持明德中學校務,深得師生愛戴。
1945年起任行政院賑濟委員會委員。救濟總署湖南分署秘書長。
1955年,移居北京,受聘為中央文史研究館文史委員,仍兼任明德(長沙市三中)校長。
1960年,病逝於北京。
明德中學校長,為中央文史研究館文史委員,曾任第五期軍校秘書、上校主任秘書。後任軍校校長辦公廳秘書長,隨軍參加北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