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邵維國的結果 展開
- 福鼎籍烈士
- 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邵維國
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廣東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州大學檢察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廣東省“五五”普法講師團高級講師,廣州市應急諮詢專家。
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學博士,吉林省白山市人
邵教授近照
法制史碩士(吉林大學,1994年)
本 科(吉林大學,1987年)
學術兼職
1、主持廣州市社科基金項目《廣州市“雙搶”犯罪的特點、成因及防治對策研究》
2、主持廣州市社科基金項目《海上國際犯罪的刑事管轄權研究》。
3、參加司法部項目《海上國際犯罪的懲治和我國刑法理論的創新》,項目號05SFB2025,成員排名:第一名。
ID | NAME | PRESS | AUTHOR | TIME |
1 | 論罰金刑的道義報應根據 | 《北華大學學報》 | 邵維國 | 2001年1期 |
2 | 論為金刑的法律報應和功利根據 | 《刑法訟叢》 | 邵維國 | 2001年12月 |
3 | 擴大罰金刑適用範圍的理論根據 | 《北華大學學報》 | 邵維國 | 2002年2期 |
4 | 論被利用者的行為構成犯罪與間接正犯的成立 |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科版)》 | 邵維國 | 2002年2期 |
5 | 論立功的司法認定 | 《大連海事大學法律評論》 | 邵維國 | 2002 年12月 |
6 | 論我國刑法中的公共安全的內涵及其認定標準 |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 | 邵維國 | 2002年第6期 |
7 | 論罰金刑數額立法的原則 | 《當代法學》 | 邵維國 | 2002年第4期 |
8 | 論罰金刑的根據 | 《刑法訟叢》 | 邵維國 | 2003年第七卷 |
9 | 論共同犯罪的意思聯絡 |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科版)》 | 邵維國 | 2003年3期 |
10 | 論虛開增值稅發票犯罪的罪數形態 | 《福建法學》 | 邵維國 | 2003年2期 |
11 | 論罰金刑的裁量原則 | 《大連海事大學法律評論》 | 邵維國 | 2003年12月 |
12 | 包容犯概念之提倡 | 《法制與社會發展》 | 邵維國 | 2003年6期 |
13 | 論我國刑法中的目的犯 |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科版)》 | 邵維國 | 2004年1期 |
14 | 論我國罰金刑數額的弊端及其完善 |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科版)》 | 邵維國 | 2004年4期 |
15 | 論我國罰金刑事適用方式的弊端及其完善 | 《長春師範學院學報》 | 邵維國 | 2004年4期 |
16 | 挪用公款罪的客體規定性及故意內容 | 《河北法學》 | 邵維國 | 2005年第11期 |
17 | 西方社會罰金刑起源比較研究 |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科版) | 邵維國 | 2005年第1期 |
18 | 水權的概念及性質 |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邵維國 | 2005年第2期 |
19 | 論對目的犯之教唆和幫助行為 | 《新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 邵維國 | 2005年第5期 |
1、《論海上國際犯罪的船旗國管轄原則》,《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6期,獨撰。。
2、《論挪用公款罪的客體規定性及故意內容》,《河北法學》,2005(11),獨撰
3、《論形式違法性與實質違法性的關係——兼論刑事違法性與社會危害性的關係》,《學術交流》,2008年第12期。
4、《犯罪與刑事違法性關係論綱》,《北方法學》2007年第4期,獨撰。
5、《中西方社會罰金刑起源比較研究》《大連海事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獨撰。
6、《論領海內的船舶上犯罪的刑事管轄權》,《大連海事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獨立
7、《侵犯商業秘密罪主觀方面立法比較研究》,《大連海事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第一作者。
8、《刑事管轄權含義辨析》,《廣州大學學報》2007年第11期,獨撰。
9、《論期待可能性的內部層次》,《廣州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獨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