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書

詞語

判書,漢語詞語,意思是契約,合同。

詞語出處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孔穎達·疏:“判,半分而合者,即質劑傅別分支合同,兩家各得其一者也。”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書記》:“券者,束也。明白約束,以備情偽,字形半分,故周稱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