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書記
文心雕龍·書記
《書記》是《文心雕龍》的第二十五篇,文體論的最後一篇。本篇除對書牘和箋記做了重點論述外,還對各種政務中運用的雜文,共六類二十四種,都做了簡要說明。劉勰認為:“文辭鄙俚,莫過於諺。”這種鄙俗的民間諺語,尚為古代聖賢所重視,並採用於經書之中,則其他文辭,“豈可忽哉”!這也是劉勰要全面論述各種雜文的說明。
本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論書牘,說明書的含義、起源、魏晉以前書信的寫作和運用情況,最後論書信寫作的基本特點。第二部分論奏記和奏箋。劉勰認為對三公用奏記,對郡守用奏箋,這是就其大致情況而言。奏記和奏箋的區別,在當時並不是很嚴格的。箋記與書表也頗相近,劉勰在這部分的最後,簡要說明了它們的異同。第三部分論二十四種雜文。主要是逐條解說各種名稱的含義,偶舉具體作品加以證明。最後強調這些文辭於己於國的重要,希望文人不要忽視。
本篇以書信為重點,其中評及的部分名篇,如司馬遷的《報任安書》、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等,在文學史上是有重要地位的。值得注意的是,劉勰所肯定的作品中,不僅《與山巨源絕交書》有“每非湯、武而薄周、孔”的離經叛道之論,劉勰仍評以“志高而文偉”;楊惲的《報會宗書》,更是作者橫遭腰斬之禍的主要罪證,劉勰也稱讚它是“志氣盤桓,各含殊采”的好作品之一。本篇所論各種雜文,雖然沒有多大意義,但其中對民間諺語也有一定肯定,認為聖賢不廢,值得注意。此外,如主張書信要“散鬱陶,托風采”;所有書記的寫作,都是“意少一字則義闕,句長一言則辭妨”。所以,披沙簡金,其中還是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見的。
(一)
大舜云:“書用識哉。”1所以記時事也。蓋聖賢言辭,總為之書;書之為體,主言者也2。揚雄曰3:“言,心聲也;書,心畫也4。聲畫形,君子小人見矣。”故書者,舒也。舒布其言,陳之簡牘5,取象於夬6,貴在明決而已。三代政暇7,文翰頗疏8。春秋聘繁9,書介彌盛10:繞朝贈士會以策11,子家與趙宣以書12,巫臣之遺子反13,子產之諫范宣14。詳觀四書,辭若對面。又子服敬叔進弔書於滕君15,固知行人摯辭16,多被翰墨矣。及七國獻書17,詭麗輻輳18;漢來筆札19,辭氣紛紜20。觀史遷之《報任安》21,東方朔之《難公孫》22,楊惲之《酬會宗》23,子云之《答劉歆》24:志氣盤桓25,各含殊采;並杼軸乎尺素26,抑揚乎寸心27。逮後漢書記28,則崔瑗尤善29。魏之元瑜30,號稱“翩翩”31;文舉屬章32,半簡必錄33;休璉好事34,留意詞翰:抑其次也。嵇康《絕交》35,實志高而文偉矣。趙至《敘離》36,乃少年之激切也37。至如陳遵占辭38,百封各意;禰衡代書39,親疏得宜:斯又尺牘之偏才也40。詳總書體,本在盡言;言以散鬱陶41,托風采42,故宜條暢以任氣43,優柔以懌懷44,文明從容45,亦心聲之獻酬也46。
〔譯文〕
大舜曾說:“書寫以記載過錯。”因為書是用以記載時事的。凡是古代聖賢的言辭,都總稱為書;書的作用,主要就是用來記言的。揚雄就說:“言,是人的內心發出的聲音;書,則是表達心思的符號。發出聲音,寫成文字,君子與小人的不同就表現出來了。”所以,書就是舒展的意思。把言辭舒展散布開,寫在簡板之上,就成了書;《周易·繫辭》用《夬卦》來象徵書契,就是取文字以明確斷決為貴的意思。夏、商、周三代的政務不多,書面的文件也很少應用。到了春秋時期,諸侯之間聘問頻繁,持書往來的使者很多:如秦國大夫繞朝贈策書給晉國大夫士會,鄭國大夫子家派使臣送信給晉國大夫趙盾,楚國的屈巫從晉國送信給楚公子側,鄭國大夫子產寄信勸告晉國的士匄。仔細讀這四封書信,其辭就像在相對面談。又如滕文公死後,魯國大夫叔弓為使者到滕國送弔書。由此可見,春秋時期的外交使節,大都已經攜帶書面文件了。到戰國時的獻書,多用奇麗的文字組成。漢以後的書札,文辭氣度紛紜複雜。讀司馬遷的《報任安書》、東方朔的《與公孫弘書》、楊惲的《報會宗書》、揚雄的《答劉歆書》等,寫得志氣宏大,各有異采;都是組織辭采於尺素之上,字裡行間蕩漾著方寸之心。到東漢時期的書記,則以崔瑗寫得最好。三國時的阮瑀,曹丕稱其“書記翩翩”;魏文帝搜集孔融的遺作,即使半片竹簡也要收錄;應璩愛好綴集時事,很注意書記的寫作:但這已是較差的作者。魏末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就是志氣高大、文辭宏偉的作品了。西晉趙至的《與嵇茂齊書》,是年輕人的心情激切之作。至於西漢陳遵,他口授下屬作書,數百封信,各有不同用意;漢末禰衡代黃祖寫信,該親該疏,各得其當:這兩位又是作書的偏才了。仔細總結書這種體制,本在於把話說透徹,是用以舒散鬱積的心情,表達美好的言行;因此,應該條理暢達而放任志氣,從容不迫而悅其胸懷。能夠條理暢達和從容不迫,就有效地發揮相互贈答、交流思想的作用了。
〔註釋〕
1 書用識哉:這是《尚書·益稷》中的一句。識(zhì志):記載。原意是指記載過失。
2 主言:即記言。主:主管。
3 揚雄:字子云,西漢文學家。下面引文是《法言·問神》中的話。
4 畫:形,指書寫成文字。
5 牘(dú毒):書寫用的簡板。
6 象:卦象。夬(guài怪):《易經》中的卦名。《周易·繫辭下》:“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文字),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孔疏:“夬者,決也。造立書契,所以決斷萬事;故取諸夬也。”
7 三代:夏、商、周。暇:空閑。
8 文翰:文書。
9 聘:聘問。《禮記·曲禮下》:“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
10 書介:持文書的使者。介:《左傳·襄公八年》:“君有楚命,亦不使一介行李告於寡君。”杜註:“一介,獨使也。行李,行人也。”
11 繞朝:春秋時秦國大夫。士會:晉國大夫,亦稱“隨會”。《左傳·文公十三年》載,士會奔秦,晉人誘他歸晉時,“繞朝贈之以策”。孔疏引服虔云:“繞朝以策書贈士會。”劉勰即用此說。杜註:“策,馬撾(zhuā抓)。”指馬鞭。
12 子家:春秋時鄭國公子歸生,鄭國執政大夫。趙宣:指趙盾,晉國大夫,謚宣子。《左傳·文公十七年》:“晉侯不見鄭怕,以為貳(有二心)於楚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杜註:“執訊,通訊問之官,為書與宣子。”
13 巫臣:姓屈。也稱屈巫,春秋時楚國的王族。子反:楚公子側。《左傳·成公七年》載,屈巫與公子側爭夏姬,屈巫持夏姬奔晉,子反滅其族。“巫臣自晉遺二子(子反、子重)書曰:‘爾以讒慝(邪惡)貪婪事君,而多殺不辜,余必使爾罷(疲)於奔命以死。’”
14 子產:春秋時鄭國大夫公孫僑。范宣:士會之孫士匄(gài丐),食邑於范,謚宣子,故又稱范宣子。《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禮厚)。鄭人病之。二月,鄭伯如晉,子產寓(寄)書於子西以告宣子。”
15 子服敬叔:應為“子叔敬叔”,指春秋時魯國大夫叔弓,謚敬子。滕君:指滕成公。《禮記·檀弓下》:“滕成公之喪,使子叔敬叔吊,進書,子服惠伯為介(副使)。”
16 行人:行聘問的外交使者。挈(qiè妾):持,攜帶。《穀梁傳·襄公十一年》:“行人者,摯國之辭也。”
17 七國:秦、楚、燕、齊、韓、趙、魏七國,指戰國時期。此期獻書甚多,如《戰國策》上所載蘇代的《自齊獻書燕王》、樂毅的《獻書報燕王》(《燕策二》),魯仲連的《遺燕將書》(《齊策六》),張儀的《獻書韓王》(《韓策一》)等。
18 詭(guǐ鬼)麗:奇麗。輻輳(fúcòu扶湊):聚集。輻:車輪的輻條。輳:聚。
19 筆札:指書信。札:較小的木簡。
20 辭氣:文辭氣度。
23 楊惲(yùn運):字子幼,西漢宣帝時為中郎將。《酬會宗》:指楊惲的《報會宗書》。《漢書·楊敞(附惲)傳》載,楊惲失官居家,大治產業,不再過問政治。安定太守孫會宗以書相戒,楊惲覆以《報會宗書》。後來這封信被告發查獲,“宣帝見而惡之,廷尉當惲大逆無道,腰斬”。劉勰肯定了這封“大逆無道”的信,說明他評論作品的標準,和封建帝王並不是完全一致的。
24 《答劉歆》:《古文苑》卷十有揚雄《答劉歆書》。
25 盤桓:廣大貌。陸機《擬青青陵上柏》:“名都一何綺,城闕郁盤桓。”
26 抒軸:織布機上織經線和緯線的兩個部件。這裡是組織的意思。尺素:指書信。素:生絹。古代寫信用絹一尺左右。陸機《文賦》:“函綿邈於尺素,吐滂沛乎寸心。”
27 抑揚:高低起伏。
28 逮(dài代):及,到。
29 崔瑗(yuàn院):字子玉,東漢文學家。他的書信今只存《與葛元甫書》兩條殘文(見《全後漢文》卷四十五)。
31 翩翩:鳥疾飛的樣子,形容輕快敏捷。曹丕《與吳質書》說:“元瑜書記翩翩,致足樂也。”(《文選》卷四十二)
32 文舉:孔融的字。他是漢末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屬章:寫文章,這裡指孔融的作品。《文選》卷四十一載有他的《論盛孝章書》。
33 半簡必錄:《後漢書·孔融傳》載,孔融死後,“魏文帝(曹丕)深好融文辭,每嘆曰:‘揚、班儔也。’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輒賞以金帛”。
34 休璉:應璩(qú渠)的字。他是三國時魏國文學家。《文章敘錄》:“璩字休璉,博學好屬文,善為書記。文、明帝世,歷官散騎常侍。”(《三國志·王粲傳》注引)好事:范文瀾註:“彥和謂其好事,必有所本,不可考矣。”按華嶠《漢書》說應劭“博學多識,尤好事。諸所撰述《風俗通》等,凡百餘篇,辭雖不典,世服其博聞”(《三國志·王粲傳》注引)。應璩是應劭從子。這個“好事”,指應劭“綴集所聞”以寫《風俗通》、《漢官儀》、《禮儀故事》等(見《後漢書·應劭傳》)。又《後漢書·班彪傳》:“武帝時,司馬遷著《史記》,自太初以後,闕而不錄。后好事者頗或綴集時事。”李賢註:“好事者,謂揚雄、劉歆、陽城衡、褚少孫、史孝山之徒也。”這個“好事”,也指“綴集時事”以寫史書。《文章敘錄》說,應璩曾“為侍中,典著作”。則應璩也曾“綴集時事”,編寫史書。“休璉好事”,當指此而言。
35 嵇康:字叔夜,三國魏末文學家。《絕交》:指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載《文選》卷三十四。山巨源:山濤,魏晉之間的人。他和嵇康原來都是隱居不仕的“竹林七賢”之一,後來山濤出仕,並擬請嵇康代替他任尚書吏部郎,稀康因而寫了著名的《與山巨源絕交書》。
36 趙至:字景真,西晉人。《敘離》:指趙至的《與嵇茂齊書》。《晉書·趙至傳》:“(趙)至與(嵇)康兄子蕃(字茂齊)友善,及將遠逝,乃與蕃書敘離,並陳其意。”書載《晉書》本傳及《文選》卷四十三。但干寶《晉紀》、臧榮緒《晉書》均以此書為呂安與嵇康書(見《文選·思舊賦》李善注)。近人戴明揚詳考,以為“此書出於呂安,誠無可疑”(見《嵇康集校注》附《與嵇茂齊書之作者》)。
37 激切:急迫不能遏止的心情。《與嵇茂齊書》中說:“若乃顧影中原,憤氣雲踴,哀物悼世,激情風烈,龍睇大野,虎嘯六合,猛氣紛壇,雄心四據,思躡雲梯,橫奮八極,披艱掃穢,盪海夷岳,蹴崑崙使西倒,蹋太山令東覆,平滌九區,恢維宇宙,斯亦吾之鄙願也。”
38 陳遵:字孟公,西漢人。王莽“起為河南太守。既至官,當遣從史西,召善書吏十人於前,治私書謝京師故人。遵馮(憑)幾,口占書吏,且省官事,書數百封,親疏各有意”(《漢書·陳遵傳》)。占:顏師古註:“隱度也,口隱其辭以授吏也。”
39 禰衡:字正平,漢末文學家。代書:指禰衡代黃祖作書。《後漢書·禰衡傳》:“(劉表)以江夏太守黃祖性急,故送衡與之,祖亦善待焉。衡為作書記,輕重疏密,各得其宜。祖持其手曰:處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也。”
40 尺牘:即書信。參見本段注5、26。偏才:與眾不同的特殊才能。
42 風采:美好的言行。
43 條暢:《文選·洞簫賦》:“條暢洞達,中節操兮。”李善註:“言聲有條貫,通暢洞達,而中於節操。”
44 優柔:從容。本書《養氣》篇曾說:“志於文也,則申寫郁滯,故宜從容率情,優柔適會。”懌(yì義):喜悅。
45 文明:指上面說的“條暢”而言。從容:指“優柔”而言。
46 獻:進酒。酬:答酒。
(二)
若夫尊貴差序,則肅以節文1。戰國以前,君臣同書;秦漢立儀2,始有表奏;王公國內,亦稱奏書;張敞奏書於膠后3,其義美矣。迄至後漢,稍有名品4:公府奏記5,而郡將奏箋6。記之言志,進己志也。箋者,表也,表識其情也。崔寔奏記於公府7,則崇讓之德音矣;黃香奏箋於江夏8,亦肅恭之遺式矣。公幹箋記9,麗而規益,子桓弗論10,故世所共遺;若略名取實11,則有美於為詩矣12,劉廙謝恩13,喻切以至;陸機自理14,情周而巧15:箋之為善者也。原箋記之為式16,既上窺乎表,亦下睨乎書17,使敬而不懾18,簡而無傲,清美以惠其才19,彪蔚以文其響20:蓋箋記之分也21。
〔譯文〕
至於尊貴有別,就須嚴肅地合於禮儀。戰國以前,君臣上下都用書;到秦漢時期確立儀法,臣下對帝王開始用表奏;在諸侯王國中,也稱“奏書”;如西漢張敞對膠東王太后的奏書,其意義是美好的。到了東漢,逐漸有了名位等級的不同:對三公上書稱“奏記”,對郡守上書稱“奏箋”。“記”是言志,就是對上表達自己的情志。“箋”就是表,就是表明自己的情志。東漢崔寔給大將軍梁冀的奏記,則是崇尚謙讓的好作品了;黃香給江夏太守的奏箋,就是嚴肅恭敬的遺範了。漢末劉楨的箋記,寫得華麗而有益於規勸,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沒有論及他的箋記,因而一般人都不知道;如拋開名稱而看實質,劉楨的箋記更美於他的詩篇。三國時劉廙的《上疏謝徙署丞相倉曹屬》,所用比喻極為確切;陸機自辯其枉罪的表箋,說理周密而文辭巧妙:這可算是箋表的佳作了。查箋記的格式,上和表奏接近,下與書記相似;要像表奏那樣恭敬,但沒有畏懼的表示;可以像書札那樣從簡,但不能表現得傲慢無禮。用清麗的文筆以施展其才能,借光華的盛采以加強其感人的力量:這就是箋記的基本特點。
〔註釋〕
1 節文:調節禮儀。本書《章表》:“肅恭節文。”
2 秦漢立儀:即《章表》中說的“秦初定製”、“漢定禮儀”。儀:法度。
3 張敞:字子高,西漢宣帝時為膠東相。膠后:膠東王劉寄之母王太后。張敞任膠東相期間,王太后數出遊獵,張敞有《奏書諫膠東王太后數遊獵》諫止。見《後漢書·張敞傳》。
4 名品:名位等級。
5 公府:三公之府。奏記:呈報三公之文為奏記。西漢已有此用法,如丙吉的《奏記霍光議立皇曾孫》(見《全漢文》卷二十九),霍光於武帝末拜大司馬,是三公之一;杜欽的《奏記王鳳理馮野王》(見《全漢文》卷三十一),王鳳於成帝時為大司馬;鄭朋的《奏記蕭望之》(見《全漢文》卷四十八),蕭望之於宣帝時為太傅,也是三公之一。
7 崔寔(shí實):字子真,東漢政論家。公府:崔寔曾做大將軍梁冀的司馬,故曾“奏記於公府”。文不存。
8 黃香:字文強,東漢文人。官至尚書令。江夏:郡名,在今湖北省黃岡西北。黃香是江夏安陸人,《後漢書·黃香傳》說:“鄉人稱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劉護聞而召之,署門下孝子,甚見愛敬。”他奏箋於江夏之文今不存,可能即上太守劉護之箋。
9 公幹:劉楨的字。他是漢末文家學,“建安七子”之一。劉楨有《與曹植書》、《諫曹植書》、《答魏太子丕借郭落帶書》等,見《全後漢文》卷六十五。
10 子桓:曹丕的字。弗論: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沒有論及劉楨的奏記,只說:“琳、瑀之章表書記,今之雋也。”
11 略名:指不計名稱。名:文體之名。《通變》:“詩、賦、書、記,名理相因。”
12 美於為詩:劉勰對劉楨總的創作才能評以“情高以會采”(《才略》),對其詩作則只評以“偏美”二字(《明詩》)。
13 劉廙(yì意):字恭嗣,三國時魏國文人。謝恩:指劉廙的《上疏謝徙署丞相倉曹屬》。《三國志·魏書·劉廙傳》載,廙弟有罪,當相坐誅,曹操不問廙罪,並任為丞相倉曹屬,劉廙上此疏謝恩,其中有“揚湯止沸,使不燋爛;起煙於寒灰之上,生華於已枯之木”等比喻,所以下句說“喻切以至”。
14 陸機:字士衡,西晉文學家。自理:《晉書·陸機傳》載:“(趙王)倫將篡位,以(陸機)為中書郎。倫之誅也,齊王冏以機職在中書,九錫文及禪詔,疑機與焉,遂收機等九人付廷尉。賴成都王穎、吳王晏並救理之。”“自理”和“救理”相對而言。陸機得釋后,在對司馬穎、司馬晏的《謝吳王表》、《與吳王表》、《謝成都王箋》中,都對他的被疑受誣有所申辯,表箋均見《全晉文》卷九十七。
15 周:周全。
16 式:模式,規格。
17 睨(nì逆):斜視。“睨”和上句的“窺”,都喻指近似。
18 懾(shè社):畏懼。
19 惠:同“慧”,引申為施展其才智。
20 彪蔚:文采明盛。文:文飾。響:聲響,指作品對讀者所起的作用。
21 分(fèn奮):素質,本分。
(三)
夫書記廣大,衣被事體1;筆札雜名2,古今多品3。是以總領黎庶4,則有譜、籍、簿、錄;醫歷星筮5,則有方、術、占、試6;申憲述兵7,則有律、令、法、制;朝市徵信8,則有符、契、券、疏;百官詢事,則有關、刺、解、牒;萬民達志,則有狀、列、辭、諺:並述理於心,著言於翰9,雖藝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務也10。
故謂譜者11,普也。注序世統12,事資周普,鄭氏譜《詩》13,蓋取乎此。
籍者14,借也。歲借民力15,條之於版16,《春秋》司籍17,即其事也。
簿者18,圃也19。草木區別,文書類聚;張湯、李廣20,為吏所簿21,別情偽也22。
錄者23,領也24。古史《世本》25,編以簡策,領其名數26,故曰錄也。
方者27,隅也28。醫藥攻病,各有所主,專精一隅,故葯術稱方。
術者29,路也。算曆極數30,見路乃明;《九章》積微31,故以為術;話南《萬畢》32,皆其類也。
占者33,覘也34。星辰飛伏35,伺候乃見36,精觀書雲37,故曰占也。
式者38,則也。陰陽盈虛,五行消息39,變雖不常,而稽之有則也40。
律者41,中也。黃鐘調起42,五音以正43;法律馭民44,八刑克平45。以律為名,取中正也。
令者,命也。出命申禁46,有若自天;管仲下命如流水47,使民從也。
法者48,象也49。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50,故曰法也。
制者51,裁也。上行於下,如匠之制器也。
符者52,孚也53。徵召防偽54,事資中孚55。三代玉瑞56,漢世金竹57,末代從省58,易以書翰矣。
契者59,結也。上古純質,結繩執契;今羌胡征數60,負販記緡61,其遺風歟!
疏者67,布也。布置物類,撮題近意68,故小券短書69,號為疏也。
關者70,閉也。出入由門,關閉當審71,庶務在政72,通塞應詳73。《韓非》雲74:“孫亶回聖相也75,而關於州部76。”蓋謂此也。
刺者77,達也。《詩》人諷刺78,《周禮》三刺79,事敘相達80,若針之通結矣81。
解者,釋也。解釋結滯82,征事以對也83。
牒者84,葉也。短簡編牒,如葉在枝;溫舒截蒲85,即其事也。議政未定,故短牒咨謀86。牒之尤密,謂之為簽87。簽者,纖密者也88。
狀者89,貌也。體貌本原90,取其事實。先賢表謚91,並有行狀92,狀之大者也。
列者93,陳也。陳列事情,昭然可見也。
辭者94,舌端之文95,通己於人。子產有辭96,諸侯所賴,不可已也97。
諺者98,直語也。喪言亦不及文99,故吊亦稱諺。廛路淺言100,有實無華,鄒穆公雲101,“囊滿儲中”102,皆其類也。《太誓》曰103,“古人有言,牝雞無晨”104;《大雅》雲105,“人亦有言106,惟憂用老”107:並上古遺諺,《詩》、《書》可引者也108。至於陳琳諫辭109,稱“掩目捕雀”110;潘岳哀辭111,稱“掌珠”、“伉儷”112:並引俗說而為文辭者也。夫文辭鄙俚113,莫過於諺,而聖賢《詩》、《書》,采以為談,況逾於此,豈可忽哉!
觀此四條114,並書記所總115:或事本相通,而文意各異;或全任質素,或雜用文綺116。隨事立體,貴乎精要。意少一字則義闕117,句長一言則辭妨118;並有司之實務119,而浮藻之所忽也120。然才冠鴻筆,多疏尺牘,譬九方堙之識駿足121,而不知毛色牝牡也122。言既身文123,信亦邦瑞124,翰林之士125,思理實焉126。
〔譯文〕
書記的內容十分廣大,它包括各種各樣的事體。筆札的名目更為繁雜,古今門類甚多。關於總領百姓事務的,則有譜、籍、簿、錄;關於醫藥、曆法和星象占卜的,則有方、術、占、試;關於申明法令和講兵法的,則有律、令、法、制;關於朝廷和商業方面講求憑信的,則有符、契、券、疏;關於各種官吏之間詢問事情的,則有關、刺、解、牒;關於百姓表達情志的,則有狀、列、辭、諺等等。所有這些,都是從內心出發來敘述事理,在筆札上寫下言辭;雖然是各種文辭的下品,卻是處理政事的要務。
所謂“譜”,就是普。編著世代相承的統系,必須完整普遍,漢代鄭玄為《詩經》編的《詩譜》,就是取這個意思。
所謂“籍”,就是借。古代每年借用百姓的勞力,要記在簡板上;《左傳》中所說“司晉之典籍”,就指此事。
所謂“簿”,就是圃。和各種草木分別種植於園圃一樣,有關文案也是分類彙集在文簿裡面。漢代的張湯、李廣,都曾被官吏按簿問罪,就是為了辨別真偽。
所謂“錄”,就是領。如記載古史的《世本》,就是編成簡策,總的記錄諸侯大夫的戶籍,所以叫做“錄”。
所謂“方”,就是隅。用醫藥治病,各有主治之疾,用藥的人也專精某個方面,所以稱用藥之術為“方”。
所謂“占”,就是覘。根據星辰的變化來占驗往來升降的吉凶,要通過觀察才能看清;古人是登上觀台進行觀察而書寫雲物氣色的變化,所以叫做“占”。
所謂“式”,就是則。天地之間陰陽五行的消長盛衰,雖然變化無常,但考察其變化是有一定法則的。
所謂“令”,就是命。發出命令,申明禁戒,有如從天而降。管仲說下令如流水,意思是使百姓順從。
所謂“法”,就是象。軍事上的謀略沒有一定,但戰術的奇正有一定的兵法,所以稱之為“法”。
所謂“制”,就是裁。由上而下貫徹執行,猶如工匠依照規矩製造器具。
所謂“符”,就是孚。為了防上徵聘召集的虛偽,就依靠出自內心的誠信。夏、商、周三代用玉制的信物,漢代用銅虎和竹箭代替,魏晉以後從簡,就改用書翰了。
所謂“契”,就是結。上古時期的人很質樸,以結繩為契約;至今羌人胡人驗數,以及商販記錢的辦法,大概就是古代結繩為契的遺風吧。
所謂“券”,就是束。明確的約束,是為了防止虛偽。剖開約券上的文字各執一半,所以周代稱為“判書”。古代還有丹書鐵券,用以確保信誓。漢代王褒的《僮約》,可說是約券的楷模了。
所謂“疏”,就是布。布置陳列事物,只是摘要寫明其大意,所以對短小的字據叫做“疏”。
所謂“關”,就是閉。進出都要經過門,關閉就必須慎重。各種事務決定於當時的政局,政局的順利或阻塞是應該詳細了解的。《韓非子》中曾說:“公孫亶回雖然是聖明之相,卻起於地方官吏。”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所謂“刺”,就是達。《詩經》的作者寫詩以諷刺統治者,《周禮》中說斷獄要向三種人逐一詢問。這種依次到達的方式,就像用針的刺通到底。
所謂“解”,就是釋。解釋凝結積滯的問題,證驗有關之事加以核對。
所謂“牒”,就是葉。用短小的竹簡編成碟,就像樹枝上的樹葉;漢代路溫舒截斷蒲葉編成牒,就是這種事例。議論政事尚未作出決定,便用簡短的牒文相商議。牒文中更為細密的一種叫做“簽”。所謂“簽”,就是細密的意思。
所謂“狀”,就是貌:描述其本原,採取其事實。古代賢人死後,要給他追贈謚號,同時寫一篇死者生平事迹的行狀,這是較重要的一種狀文。
所謂“列”,就是陳。把有關內容一一列舉陳述出來,問題就顯而易見了。
所謂“辭”,就是口頭上的言辭,由自己轉達給他人。《左傳》中說,鄭國子產善於言辭,諸侯都全靠它,可見言辭是不可沒有的。
所謂“諺”,就是直質的話。喪吊父母的話不能有文采,所以吊辭也叫“諺”。民間的諺語,也是有實無華的。春秋時鄒穆公說的“口袋雖漏仍在其中”,就是這類話了。《尚書·牧誓》中說,“古人有言,母雞不司晨。”《詩經·大雅》說:“人亦有言,因憂而老。”這都是古代遺留下來的諺語,《詩經》、《尚書》所引用過的。至於陳琳在《諫何進召外兵》中說的“掩目捕雀”,潘岳在哀弔之作中用的“掌珠”、“伉儷”等,都是引用民間俗語寫成的。文辭的鄙俗,沒有超過諺語的了,可是古代聖賢在《詩經》、《尚書》中,也採為言談,何況不如諺語鄙俗的種種書記,豈能忽視呢!
上述六類各四條,都包括在書記之中:其中有的本是相通的,但文意各不相同;有的完全用質樸之辭,有的則雜以文采。應根據情況的不同來確定體制,而以精當簡要為貴。意思缺少一字就會不全面,一句之中多一個不必要的字也有防害。這都是各級官吏必須實行的,而為追求浮華藻飾的作者所忽略。但有的作者其才氣雖為巨著之冠,卻常常疏於書札小文,這就如善於相馬的九方堙,雖能識別千里駿馬,卻不能辨別馬的毛色和雌雄。文辭不僅可以美化作者自身,也是一個國家的光彩;因此,文壇之土,應該考慮從事實務。
〔註釋〕
1 衣被:覆蓋。
2 札:書信。
3 品:種類。
4 黎庶:百姓。
5 歷:指曆法。星:以星象占驗凶吉的方術。筮(shì誓):用蓍草占卜。
6 試:一作“式”,據下文“式者,則也”,應為“式”。
7 申憲:明法。
8 朝市:朝廷與市肆。
9 翰:筆,指筆札。
10 先務:首要事務。
11 譜:按事物的發展系統分類編製的表文。
12 注序:指編寫。世統:世代相承的發展系統。
13 鄭氏:指漢代鄭玄。譜《詩》:鄭玄為《詩經》作《詩譜》。
14 籍:名冊之類。
15 歲借民力:《禮記·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稅……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孔疏:“公田藉而不稅者,謂民田之外,別作公田;一井之中,凡有九夫,中央一夫以為公田。藉之言借也,惟借八家之力以治此公田,美惡取於此,而不稅民之私田。”
16 條:條列記錄。板:簡板。
17 《春秋》:指解釋《春秋》的《左傳》。司籍:主管簿籍。《左傳·昭公十五年》載,籍談(人名)說他的高祖“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
18 簿:記事的冊子,文書。
19 圃(pǔ普):園子。這裡取園圃為匯聚事物之所的意思。劉勰常用同聲字解釋文體名稱,有的很勉強,這是一例。
20 張湯:西漢酷吏。李廣:漢武帝時為右北平太守,號飛將軍。
21 為吏所簿:《史記·李將軍列傳》:“大將軍(衛青)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廣曰:諸校尉無罪,乃我自失道。吾今自上簿。”對簿、上簿,指聽審。《史記·酷吏列傳》:“天子果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責湯。”簿責,按文簿責罪。
22 別:辨別。情偽:真偽。
23 錄:記載。
24 領:統領。《後漢書·章帝紀》:“(牟)融為大尉,並錄尚書事。”李賢註:“武帝初以張子孺領尚書事,錄尚書事由此始。”這裡“錄”指總領記載之文。
25 《世本》:史書名。《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載有《世本》十五篇。戰國時史官所撰,記黃帝以來諸侯大夫的氏姓、世系、居里等。原書已佚,清人有輯本。
26 名數:《漢書·高帝紀》:“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師古註:“名數,謂戶籍也。”
27 方:藥方,醫方。
28 隅:角。
29 術:指有關數學方面的著作。
30 極:終極。數。技術。
31 《九章》:指《九章算術》,我國古代重要數學著作。微:精微。
32 淮南:淮南王劉安。《萬畢》:即《萬畢術》,又稱《萬畢經》,傳為劉安所著,是有關歷算方面的著作。
33 占:視,指觀察徵兆以知吉凶之辭。
34 覘(chān攙):看,窺視。
35 飛伏:漢儒占驗吉凶的概念,指往來、升降、盈虛之理。見西漢京房所著《京氏易傳》。
36 伺(sì寺)候:候望,觀察。
37 精觀書云:《左傳·僖公五年》:“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禮也。凡分(春分、秋分)、至(冬至、夏至)、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必書雲物(雲氣物色),為備故也。”精觀:范文瀾注“當作登觀”。
38
式:同栻,古代占時日用的器具,後世稱星盤。這裡指占時日的記載。《周禮·春官·大史》:“大師抱天時與大師同時。”鄭玄注引鄭司農云:“大出師,則大史主抱式以知天時,處吉凶。”賈公彥疏:“抱式者,據當時占文謂之式,以其見時候有法式,故謂載天文者為式。”
39 陰陽盈虛,五行消息:二句本《周易·豐·彖辭》:“天地盈虛,與時消息。”盈虛:指大自然虛實消長的變化。五行: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消息:指生滅,盛衰。古代思想家認為五行有互相促進又互相排斥的作用。
40 稽:考察。
41 律:指刑律條文。
42 黃鐘:古代樂律十二調之一。《漢書·律曆志上》:“五聲之本,生於黃鐘之律。九寸為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
43 五音:宮、商、角、徵、羽。《孟子·離婁上》:“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六律:十二律中奇數的各律,黃鐘是六律之一。
44 馭:駕馭,統治。
45 八刑:傳為周代統治者對八種罪人的刑罰。《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平:公平。
46 申:表明。
47 管仲:名夷吾,春秋初齊國政治家。下命:一作“下令”。如流水:《管子·牧民·士經》:“下令於流水之原者,令順民心也。”
48 法:指兵法方面的著作。
49 象:《尚書·舜典》:“象以典刑。”孔傳:“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
50 奇正:古代兵法術語。《孫子·勢篇》:“三軍之眾,可使必(畢)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孫子十家注》引曹操註:“先出合戰為正,后出為奇。”李筌註:“當敵為正,傍出為奇。”
51 制:指軍事上的法令。《禮記·曲禮下》:“大夫死眾,士死制。”孔疏:“大夫死眾者,大夫職主領眾將軍,若四郊多壘,則為已辱,故有寇難當保國,必率眾御之,以死為度。士死制者,制謂君教命所使也,雖不得率師,若君命使之,則唯致死。”
52 符:符合,這裡指有關憑信的文件。
53 孚:信用。
54 徵召:徵聘召集。
55 中孚:《周易》中有《中孚》卦。孔疏:“中孚,卦名也,信發於中謂之中孚。”
56 玉瑞:周代做信物的鎮圭、桓圭等玉器。《周禮·春官·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鄭註:“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瑞,符信也。”
57 金竹:指銅製和竹制的信物。《史記·孝文帝本紀》載,文帝二年“九月,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集解:“應劭曰:銅虎符,第一至第五,國家當發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聽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長五寸,鐫刻篆書第一至第五。張晏曰:符以代古之珪璋,從簡易也。”
58 末代:指魏晉以後。
59 契:契約。
60 征:證驗。
61 負販:負貨販賣。緡(mín民):穿錢的繩子,一千為一緡,這裡指錢。
62 券:契約的一種,分割字據為兩半,各執一半為憑。
63 判書:《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鄭註:“判,半分而合者,故書判為辨。”
64 鐵券:即丹書鐵券,也稱丹書鐵契,帝王用以賜給有特殊功勛的人,可據以世代享受種種特權。《漢書·高帝紀下》:“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王先謙補註引《通鑒》胡註:“以鐵為契,以丹書之,謂以丹書盟誓之言於鐵券。”
65 王褒:字子淵,西漢辭賦家。《髯(rán然)奴》:指王褒的《僮約》(見《全漢文》卷四十二),其中說王褒“從成都安志里女子楊惠買亡夫時戶下髯奴便了(奴名),決賈(價)萬五千”。髯:兩頰上的須。
66 楷:模範。此文以詼諧諷刺筆調寫成,首尾有作者與賣主和被賣者的生動對話,顯然不是真的賣身契約。但本文對當時買賣奴隸的事實,有生動而深刻的反映。
67 疏:分條陳述,這裡指市場交易用的簡要文券。
68 撮(cuō搓)題:摘記要點。撮:摘取。近意:淺近之意。
69 小券短書:《周禮·地官·質人》:“凡賣儥(賣)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鄭註:“質劑者,為之券藏之也。大市,人民馬牛之屬,用長券;小市,兵器珍異之物,用短券。”
70 關:指官府之間互相質詢的關文。
71 審:慎重。
72 庶務:各種政事。
73 通塞:政事的順利與險阻。《周易·節卦·繫辭》:“不出戶庭,知通塞也。”孔疏:“知通塞者,識時通塞,所以不出也。”詳:視聽,了解。
74 《韓非》:指戰國末年思想家韓非所著《韓非子》。下面所引是《韓非子·問田》中所記徐渠問田鳩的話。
75 孫亶(dǎn膽)回:《韓非子》的原文作“公孫亶回”。人名,不詳。
76 關:經由。《漢書·董仲舒傳》:“大學者,賢士之所關也。”顏師古註:“關,由也。”州部:指地方官吏。《韓非子·顯學》:“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77 刺:古代有名刺、爵里刺,近於後世的名片。《三國志·魏書·夏侯淵傳》注引《世語》:“賓客百餘人,人一奏刺,悉書其鄉邑名氏,世所謂爵里刺也。”
78 《詩》人:指《詩經》的作者。諷刺:《毛詩序》:“下以風刺上。”劉勰解“刺者,達也”,正取此意。風同諷。
79 《周禮》:戰國時人編寫的儒家經典之一。三刺:《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鄭註:“刺,殺也。三訊罪定則殺之。”
80 敘:次第。
81 結:終結。
82 結:凝結。滯:積留。
83 征:證驗。對:核對。
84 碟(dié蝶):小簡,用於小事的公文。
85 溫舒:路溫舒,字長君,西漢人,官至臨淮太守。截蒲:《漢書·路溫舒傳》:“溫舒取澤中蒲,截以為牒,編用寫書。”顏師古註:“小簡曰牒,編聯次之。”
86 咨(zī姿)謀:商議。
87 簽(qiān千):簽注處理意見的一種公文。
88 纖密:細密。
89 狀:陳述事實的文辭,如行狀、訴狀等。
90 體貌:指尊重,和《時序》篇“體貌英逸”的用法相同。
91 謚(shì試):古代給帝王或大臣死後追贈稱號叫“謚”。
92 行狀:記述死者生平事迹的文字。
93 列:列舉事理以說明問題的文字。東漢王符《潛夫論》中有《卜列》、《巫列》、《相列》、《夢列》四篇。如《夢列》篇,首先列舉“夢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時、有反、有病、有性”等,然後再逐一加以闡述。六朝人常稱訴辭、供狀為“列”,如任昉《奏彈劉整》:“齊故西陽內史劉寅妻范詣台訴,列稱:出適劉氏二十許年,劉氏喪亡,撫養孤弱。叔郎整,常欲傷害……輒攝整亡父舊使奴海蛤到台辯問,列稱:整亡父興道先為零陵郡,……”前一“列稱”為訴辭,后一“列稱”為供狀。
94 辭:泛指一般言辭。
95 舌端:《韓詩外傳》卷七:“君子避三端:避文士之筆端,避武士之鋒端,避辯士之舌端。”
96 子產:公孫僑,春秋時鄭國執政者。有辭:《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叔向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產有辭,諸侯賴之,若之何其釋(放棄)辭也。”有辭:善於言辭。
97 不可已:不可止,指不能沒有言辭。
98 諺:民間諺語。
99 喪言:喪親之言。《孝經·喪親》章:“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yǐ以),禮無容,言不文。”邢註:“不為文飾。”
100 廛(chán蟬):古代城市平民住的地方。
101 鄒穆公:春秋時鄒國的國君。
102 囊滿儲中:滿應為“漏”。賈誼《新書·春秋》:“鄒穆公有令:食鳧雁者必以秕(bǐ彼),毋敢以粟。於是倉無秕,而求易於民,二石粟而易一石秕。吏……請以粟食之。公曰:非,去,非而所知也。……汝知小計而不知大會。周諺曰‘囊漏貯中’,而獨弗聞與?”囊漏貯中,囊雖漏而仍儲其中。貯:積儲。
103 《太誓》:即《泰誓》,《尚書》中的一篇。下面所引二句見《尚書·牧誓》。
104 牝(pìn聘)雞:雌雞。不晨:不晨鳴。孔疏:“牝雞之鳴,喻婦人知外事,故重申喻意,雲雌代雄鳴則家盡,婦奪夫政則國亡。”
105 《大雅》:《詩經》中的一部分。
106 人亦有言:《大雅》的《盪》、《抑》、《桑柔》、《烝民》等詩中,都有此句,但無“惟憂用老”句。
107 惟憂用老:《詩經·小雅·小弁》中有“維憂用老”,但無“人亦有言”句。《抑》中的“人亦有言,靡哲不愚”、《桑柔》中的“人亦有言,進退維谷”等,都是很好的古諺。這二句可能是劉勰的誤用。
108 《詩》:指《詩經》。《書》:指《尚書》。可引:一作“所引”。
109 陳琳:字孔璋,漢末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諫辭:指陳琳的《諫何進召外兵》。
110 掩目捕雀:《後漢書·何進傳》:“(袁)紹等又為畫策,多召四方猛將及諸豪傑,使並引兵向京城,以脅太后,(何)進然之。主簿陳琳入諫曰:《易》稱‘即鹿無虞’,諺有‘掩目捕雀’。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況國之大事,其可以詐立乎!”
111 潘岳:字安仁,西晉文學家。哀辭:潘岳哀弔之作甚多,如《金鹿哀辭》、《陽城劉氏妹哀辭》等,見《全晉文》卷九十二、九十三。
112 掌珠:掌上明珠,喻極其珍愛。潘岳哀辭中用“掌珠”的話今不存。西晉傅玄《短歌行》:“昔君視我,如掌中珠。”南朝梁江淹《傷愛子賦》:“曾憫憐之慘凄,痛掌珠之愛子。”可見是當時常用的“俗說”。伉儷(kānglì抗利):夫妻。潘岳《楊仲武誄》的序中說:“而子之姑,余之伉儷焉。”(《文選》卷五十六)《悼亡賦》中也說:“且伉儷之片合,垂明哲乎嘉禮。”(《藝文類聚》卷三十四)
113 鄙俚(lǐ里):鄙俗。
114 四條:黃叔琳注疑為“數條”,范文瀾注疑為“六條”,楊明照、王利器校,據《檄移》篇“凡此眾條”等認為當作“眾條”。按,《練字》篇有“凡此四條”之說,《指暇》篇有“略舉四條”之說。本篇的“四條”不誤。上文說“筆札雜名,古今多品”,則以上六類屬“多品”,每類各四名,即“四條”。下文說“或事本相通,而文意各異”,正指每類之內的四條而言,如“律”、“令”,“契”、“券”等,就是相通而各異的,各類之間就不存在這種情形。“四條”當是“各類四條”之省。
115 總:匯聚。
116 綺(qǐ起):有花紋的絲織品,這裡指文采。
117 闕(quē缺):同缺,指意義不完善。
118 長(zhàng丈):多餘。
119 有司:各有專司的官吏。司:主管。
120 浮藻:文采浮華。這裡是指追求浮藻的人。
121 九方堙(yǐn因):春秋時善於相馬的人,也叫九方皋。《呂氏春秋·觀表》、《列子·說符》、《淮南子·道應訓》中都有關於九方皋相馬的記載。駿足:良馬。
122 不知毛色牝牡:《淮南子·道應訓》曰,秦穆公使九方堙求馬。“三月而反,報曰:‘已得馬矣,在於沙邱。’穆公曰:‘何馬也?’對曰:‘牡而黃。’使人往取之,牝而驪。穆公不說,召伯樂而問之曰:‘敗矣,子之所使求者,毛物牝牡弗能知,又何馬之能知?’伯樂喟然太息曰:‘一至此乎!是乃其所以千萬臣而無數者也。若堙之所觀者,天機也,得其精而忘其粗。……’”
123 身文:有彩於自身,《明詩》篇曾說:“吐納而成身文。”
124 邦瑞:國家的吉祥。《程器》篇曾說:“豈無華身,亦有光國。”
125 翰林:文人薈萃之處,猶後世所謂“文壇”。
126 理:治玉,這裡有從事,實踐的意思。
(四)
贊曰:文藻條流1,托在筆札2。既馳金相3,亦運木訥4。萬古聲薦5,千里應拔6。庶務紛綸7,因書乃察8。
〔譯文〕
總之,文章的各種支流,都容納在筆札之中。有的要馳騁文采,有的則運用樸質。優秀的書札使作者聲名顯揚於萬古,影響很快就傳遍千里。眾多紛雜的政務,就靠書記得以明察。
〔註釋〕
1 條流:枝條,支流。
2 托:寄託,引申為容納。
3 金相:喻文采之美。王逸《楚辭章句序》:“屈原之辭,……所謂金相玉質,百世無匹。”
4 木訥(nè吶去):指質樸。《論語·子路》:“剛毅木訥,近仁。”王註:“木,質樸;訥,遲鈍。”
5 聲薦:聲名顯揚。薦:進,舉。
6 應拔:迅速響應。拔:疾。這兩句以“聲”、“應”對舉,有聲氣相應之意。
7 紛綸:眾多紛雜。
8 察:明顯。
在交通不便利的古代,書牘是人們交流信息時用得最廣的文體。如《後漢書·蔡邕傳》曰:“相見無期,唯是書疏,可以當面。”江南有古諺語云:“尺牘書疏,千裡面目也。”形象地說明了書牘文體的重要性。
先秦時期,制度疏闊,君臣之間往來的文書,統稱為“書”。至秦漢時,國家典章制度趨於嚴密,君告臣的文書稱為“詔令”,臣言於君則屬於“奏議”,唯有同輩平行交往的文書,才依然稱為“書”。如吳訥《文章辨體·書》曰:“近世臣僚上書,名為表奏;唯朋舊之間,則曰書而已。”劉師培《〈文章學史〉序》認為“有由下告上之詞,則為奏疏;有同輩相告之詞,則為書啟尺牘。”曾國藩《經史百家雜鈔》也說:“書牘類,同輩相告者。”可見,書牘類文體主要指稱那些平行公文或同輩之間往來的書信。
前人對此類文體有“書記”、“書說”、“書牘”等提法,其內涵略有不同。劉勰《文心雕龍·書記》曰:“夫書記廣大,衣被事體,筆札雜名,古今多品。”其涉及的文體有書、奏記、奏箋、譜、籍、簿、錄、方、術、占、式、律、令、法、制、符、契、券、疏、關、刺、解、牒、狀、列、辭、諺共二十七種之多。姚鼐將此類文體稱為“書說類”。其《古文辭類纂》認為戰國士大夫的當面遊說論辯之辭與書信上的文辭具有相同性質,因此他將那些遊說之辭也納入此類,與“書”體并行。姚鼐的這個觀點值得商榷。嚴格來說,遊說文辭是一種口頭表達,且帶有明顯論辯性質,歸入“論說類”更為合理。如劉勰《文心雕龍·論說》、郝經《續後漢書·文藝》、吳訥《文章辨體》、黃佐《六藝流別》等文體著作都將戰國策士的遊說之辭作為“說”體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論”并行。曾國藩《經史百家雜鈔》也將“說”體排除,突出具有私函性質的書信體和公牘文書,稱為“書牘類”文,並將此類文章分為書、啟、移、牘、簡、刀筆、帖等文體。清末吳曾祺的《文體芻言》對書牘類文體的界定沿襲曾氏之例,不過他對書牘類文體分目更為細緻,列有書、上書、簡、札、帖、劄子、奏記、狀、箋、啟、親書、移、揭等,約為十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