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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

三國時期曹魏思想家

嵇(jī)康(224年-263年,一作223年-262年),字叔夜,男,漢族,譙國銍縣,三國時期曹魏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治書侍御史嵇昭之子。

嵇康與阮籍等人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成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名列“竹林名士”之一。他的事迹與遭遇對於後世的時代風氣與價值取向有著巨大影響。嵇康工詩善文,其作品風格清峻,反映出時代思想,並且給後世思想界、文學界帶來許多啟發。又注重養生,曾著《養生論》。今有《嵇康集》傳世。

徠景元四年(263年)因受司隸校尉鍾會構陷,而遭掌權的大將軍司馬昭處死,時年四十歲。

人物關係


大事件

0224

出生

魏文帝黃初五年(224年),一作黃初四年(223年)出生於譙國銍縣。

0263

因受構陷,而被司馬昭處死

景元四年(263年),因受司隸校尉鍾會構陷,而遭掌權的大將軍司馬昭處死,時年四十歲。

人物生平


家族出身

嵇康生於魏文帝黃初五年(224年),一作黃初四年(223年)。其祖先本姓奚,住在會稽上虞(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其曾祖父後為躲避仇家,遷徙到譙國的銍縣(今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並改姓為嵇。嵇康的父親嵇昭,官至治書侍御史。嵇康的兄長嵇喜,早年即以秀才身份從軍,后歷任太僕揚州刺史宗正等職。

恬靜無欲

嵇康(右)像
嵇康(右)像
嵇康年幼喪父,由母親和兄長撫養成人。他幼年聰穎,博覽群書,學習各種技藝。成年後喜讀道家著作,身長七尺八寸,容止出眾,然不注重打扮。后迎娶了沛王曹林之女長樂亭主為妻,因而獲拜郎中,後任中散大夫。嵇康與長樂亭主育有一兒一女(其子即嵇紹)。
嵇康崇尚老莊,講求養生服食之道,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生活方式。他常修鍊養性服食內丹之事,彈琴吟詩,自我滿足。他讚美古代隱者達士的事迹,嚮往出世的生活,不願出仕為官。
嵇康曾經游于山澤採藥,得意之時,恍惚之間忘了回家。當時有砍柴的人遇到他,都認為是神仙。到汲郡山中見到隱士孫登,嵇康便跟他遨遊。孫登沉默自守,不說什麼話。嵇康臨離開時,孫登說:“你性情剛烈而才氣俊傑,怎麼能免除災禍啊?”嵇康又遇到隱士王烈,一道入山中,王烈曾得到石頭的精髓飴糖,便自己吃了一半,餘下一半給嵇康,都凝結為石頭。又在石室中見到一卷白絹寫的書,立即喊嵇康去取,而書就再也不見了。王烈於是感嘆道:“嵇康志趣不同尋常卻總是懷才不遇,這是命啊!”

堅拒出仕

掌權的大將軍司馬昭欲禮聘他為幕府屬官,他跑到河東郡躲避徵辟司隸校尉鍾會盛禮前去拜訪,遭到他的冷遇。同為竹林七賢的山濤離開選官(尚書吏部郎)之職時,舉薦嵇康代替自己。嵇康作《與山巨源絕交書》,列出自己有“七不堪”、“二不可”,堅決拒絕出仕。史稱“大將軍(指司馬昭)聞而怒焉”。嵇康對於司馬氏採取不合作態度,因此頗招司馬昭的忌恨。

廣陵絕響

半身像
半身像
景元四年(263年,一作景元三年)嵇康的好友呂安的妻子徐氏被呂安的兄長呂巽迷奸。呂安憤恨之下,欲狀告呂巽。嵇康與呂巽、呂安兄弟均有交往,故勸呂安不要揭發家醜,以保全門第清譽。但呂巽害怕報復,於是先發制人,反而誣告呂安不孝,使得呂安被官府收捕。嵇康非常憤怒,出面為呂安作證,因而觸怒了司馬昭。此時,與嵇康素有恩怨的鐘會,趁機向司馬昭進言,以陷害嵇康。司馬昭一怒之下,下令處死嵇康與呂安。
嵇康行刑當日,三千名太學生集體請願,請求朝廷赦免他,並要求讓嵇康來太學任教,他們的這些要求並沒有被同意。臨刑前,嵇康神色不變,如同平常一般。他看了看太陽的影子,知道離行刑尚有一段時間,便向兄長嵇喜要來平時愛用的琴,在刑場上撫了一曲《廣陵散》。曲畢,嵇康把琴放下,嘆息道:“從前袁孝尼(袁准)曾跟我學習《廣陵散》我每每吝惜而固守不教授他,《廣陵散》現在要失傳了。”(據傳,《廣陵散》並非嵇康獨作,而是嵇康遊玩洛西時,為一古人所贈)說完后,從容就戮,時年四十歲。海內的士人沒有不痛惜的,司馬昭不久后便意識到錯誤,但追悔莫及。
東晉名士謝萬將其列為“八賢”之一。袁宏在《名士傳》中也稱嵇康等七人為“竹林名士”。

主要成就


音樂

嵇康
嵇康
嵇康通曉音律,尤愛彈琴,著有音樂理論著作《琴賦》《聲無哀樂論》。他主張聲音的本質是“和”,合於天地是音樂的最高境界,認為喜怒哀樂從本質上講並不是音樂的感情而是人的情感。
嵇康作有《風入松》相傳《孤館遇神》亦為嵇康所作。作有《長清》《短清》《長側》《短側》四首琴曲,被稱作“嵇氏四弄”,與蔡邕的“蔡氏五弄”合稱“九弄”。隋煬帝曾將彈奏“九弄”作為取仕條件。

文學

嵇康的文學創作,主要包括詩歌和散文。其詩現存五十餘首。有四言、五言、七言和雜言,而以四言成就較高。何焯《文選評》稱:“四言不為《風》《雅》所羈,直寫胸中語,此叔夜高於潘、陸也。”他的四言詩是繼曹操之後一批成功之作。
嵇康的詩,以表現其追求自然、高蹈獨立、厭棄功名富貴的人生觀為主要內容。其中《幽憤詩》自述平生的遭遇和理想抱負,對自己無辜受冤表示極大憤慨。詩末說:“採薇山阿,散發岩岫。永嘯常吟,頤性養壽。”表示對自由生活的嚮往。這首詩詞鋒爽利,語氣清峻,可與其《與山巨源絕交書》合讀。其四言《贈秀才入軍》詩共十八章,內容是想象其兄嵇喜在軍中的生活,但那灑脫的情趣卻是屬於嵇康的。
嵇康詩的風格,劉勰《文心雕龍》評為:“嵇志清峻。”又說:“叔夜俊俠,故興高而采烈。”突出了嵇康詩風與其人格性情之間的密切關係。稽康《與山巨源絕交書》自稱“剛腸疾惡,輕肆直言,遇事便發”,他的詩亦如此。鍾嶸《詩品》評其詩為“峻切”,也是相同的意思。

書法

嵇康擅長書法,工於草書。其墨跡“精光照人,氣格凌雲”,被列為草書妙品。後人稱其書法“如抱琴半醉,酣歌高眠,又若眾鳥時集,群烏乍散”。

繪畫

嵇康善丹青,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載其時有嵇康《巢由洗耳圖》《獅子擊象圖》傳世,俱已失佚。

思想

石畫像
石畫像
嵇康繼承了老莊的養生思想,進行實踐頗有心得,他的《養生論》是中國養生學史上第一篇較全面、較系統的養生專論。後世養生大家如陶弘景、孫思邈等對他的養生思想都有借鑒。
嵇康集》十卷書中,篇篇含養生之理,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養生看法。
魏晉之時,養生之學大興,但當時有兩種相對立的思想存在:一是認為修道可成仙,長生不老;二是認為“生死全由天,半分不由人。”嵇康針對這種現象,指出神仙不可能,如果導養得理,則安期、彭祖之論可及的看法。
在他的重要著作《養生論》中,他以導養得理可壽的總論點,提出了以下觀點:
一、形神兼養,重在養神。他舉例說明精神對人體的強大作用,指出“由此言之,精神之於形骸,猶國之有君也。”而中醫學也認為人以神為根本,神滅則形滅。嵇康在此抓住了養生的根本。
二、養生要重一功元益,慎一過之害,全面進行。嵇康認為萬物稟天地而生,後天給予的養護不同,壽命也不盡相同,勿以益小而不為,勿以過小而為之,防微杜漸,提早預防,積極爭取長壽。
三、指出若不注重養生,耽聲色,溺滋味,七情太過,則易夭折。“夫以蕞爾之軀,攻之者非一塗;易竭之身,而內外受敵,身非木石,其能久乎?”
四、嵇康還告誡養生者要有信心,堅持不懈,否則就不易有效。還要以善養生者為榜樣,積極吸取好的養生方法,清心寡欲,守一抱真,並“蒸以靈芝,潤以醴泉,唏以朝陽,緩以五弦”,就可以“與羨門比壽,與王喬爭年”。
嵇康自己也身體力行,與他同為“竹林七賢”的王戎曾說:“與康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他自己提的理論,幾乎條條做到,但卻犯了“營內而忘外”一忌,最終受人誣陷而遇害。

個人作品


嵇康的著作,《隋書·經籍志》著錄有集13卷,又別有15卷本,宋代原集散失,僅存10卷本。明代諸本卷數與宋本同,但篇數減少。明本常見的有汪士賢刻《嵇中散集》(收入《漢魏六朝二十名家集》中),張溥刻《嵇中散集》(收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中)等。1924年,魯迅輯校《嵇康集》(1938年收入《魯迅全集》第9卷)。戴明揚校注的《嵇康集》1962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此書除校、注外,還收集了有關嵇康的事迹、評論材料。
嵇康主要作品
《與山巨源絕交書》《與呂長悌絕交書》
琴賦》《酒賦》《蠶賦》《懷香賦》
《養生論》《釋私論》《管蔡論》《明膽論》《聲無哀樂論》《答難養生論》《難自然好學論》《難宅無吉凶攝生論》《答解宅無吉凶攝生論》
琴曲風入松》《長清》《短清》《長側》《短側》
其他《琴贊》《燈銘》《卜疑》《家誡》《太師箴》《聖賢高士傳贊》《春秋左氏傳音》
《雜詩》一首、《幽憤詩》一首、《酒會詩》七首、《敘志詩》二首、《遊仙詩》一首、《六言詩》十首、《答二郭詩》三首、《與阮德如詩》一首、《重作四言詩》七首、《思親詩》一首、《贈兄喜秀才入軍詩》十九首
表格參考資料:

家族成員


關係姓名備註
父親嵇昭字子遠,官至治書侍御史。
兄長嵇喜歷任太僕、揚州刺史、宗正等職。
妻子曹氏封長樂亭主,沛穆王曹林孫女、曹操曾孫女。
女兒嵇氏——
兒子嵇紹字延祖。官至侍中,封弋陽子。在八王之亂中為保護晉惠帝而遇害,追贈弋陽侯、太尉,謚號“忠穆”。

軼事典故


狂放任性

嵇康曠達狂放,自由懶散,“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悶養,不能沐也”,再加上他幼年喪父,故而經常放縱自己,“又縱逸來久,情意傲散”。成年的他接受老莊之後,“重增其放,使榮進之心日頹”。在懶散與自由里孕育著嵇康的狂放和曠達。
嵇康年輕時傲世,對禮法之士不屑一顧。名士向秀曾敘述其與嵇康的友誼:“余與嵇康、呂安,居止接近。其人並有不羈之才。然嵇志遠而疏,呂心曠而放。”鍾會陷害嵇康時,給他安上的眾多罪名中就有“言論放蕩,非毀典謨”一條。

隱於竹林

嵇康回歸自然,超然物外得自在,不為世俗所拘,而又重情誼。《文士傳》里說嵇康“性絕巧,能鍛鐵”。嵇康愛好打鐵,鐵鋪子在後園一棵枝葉茂密的柳樹下,他引來山泉,繞著柳樹築了一個小小的游泳池,打鐵累了,就跳進池子里泡一會兒。見到的人不是讚歎他“蕭蕭肅肅,爽朗清舉”,就是誇他“肅肅如松下風,高而徐引”。《晉書·嵇康傳》寫道:“(嵇)康居貧,嘗與向秀共鍛於大樹之下,以自贍給。”他在以打鐵來表示自己的“遠邁不群”和藐視世俗,這是其的精神特質的體現。

鄙視權貴

鍾會身出名門,是鍾繇之子,“敏慧夙成,少有才氣”,年少得志,十九歲入仕,為秘書郎,三年後又升為尚書郎,二十九歲時就已進封為關內侯。但是嵇康拒絕與其交往。但鍾會對年長其兩歲的嵇康,卻敬佩有加。《世說新語》記載:鍾會撰寫完《四本論》時,想求嵇康一見,可又怕嵇康看不上,情急之中,竟“於戶外遙擲,便回怠走”。
顯赫后的鐘會再次造訪嵇康,嵇康不加理睬,繼續在家門口的大樹下“鍛鐵”,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鍾會覺得無趣,於是悻悻地離開。嵇康在這個時候終於說話,他問鍾會:“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會回答:“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鍾會對此記恨在心。

仗義執言

呂巽、呂安兩兄弟都是嵇康的朋友,但這兩兄弟突然間鬧出了一場大官司。呂巽見弟媳徐氏貌美,乘呂安不在,指使其妻用酒把弟媳灌醉,將其姦汙。事發后,呂安欲訴之於官。呂巽急忙請嵇康從中調停。嵇康因與二人的關係非同一般,遂應呂巽之請,出面調停,把這件事情按了下來。可是,事後呂巽卻倒打一耙,惡人先告狀,說呂安不孝順,竟然敢見母親之面。有口難辯的呂安想到了他心目中最尊貴的朋友嵇康。嵇康拍案而起。嵇康寫下了《與呂長悌絕交書》,痛罵呂巽一頓。他想通過絕交來表白自身的好惡,他也想通過絕交來論證朋友的含義。呂安入獄后,為了說明真相,自然要涉及嵇康調停之事,嵇康也因此被投入監獄。

嵇紹不孤

嵇康臨死之前,沒有把自己的一雙兒女託付給自己的哥哥嵇喜,沒有託付給他敬重的阮籍,也沒有交給向秀,而是託付給了山濤,並對自己的兒子嵇紹說:“巨源(山濤字)在,你不會成為孤兒了。”
在嵇康死後,山濤沒有辜負嵇康的重託,一直把嵇紹養大成才。山濤和王戎,在嵇康被殺害之後,對嵇紹一直都特別的照顧。他們盡到了朋友應盡的道義與責任,使得這個孤弱的孩子,即使失去了父親,卻還擁有他們慈父般的關懷與教導,不再那麼無依無靠,這是成語“嵇紹不孤”的由來。
十八年後,嵇紹也在山濤的大力舉薦下,被晉武帝“發詔征之”,後來還成為晉朝的忠臣。

史籍記載


《晉書·卷四十九·列傳第十九》
資治通鑒·卷第七十八·魏紀十》
堯山堂外紀·卷八》

後世紀念


墓葬

嵇康墓
嵇康墓
嵇康墓又稱嵇中散墓,位於安徽省渦陽縣石弓鎮嵇山南麓(原屬濉溪之臨渙),為渦陽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據《元和郡縣誌》記載:臨渙縣有嵇山,在縣西二十里。晉嵇康家於銍嵇山,因姓嵇氏。渦陽古屬宿州,清嘉慶十年(1805年)宿州知州李清玉《重修嵇康墓》碑文中說:“宿州西百二十里有中散大夫嵇叔夜墓載在州乘。”
其墓依山鑿石而建,巨石封門,上覆山土,墓在山腹中,外表與山一體。現墓洞已被發現,但墓內被盜一空,只存空墓。

人物評價


歷代評價

魏晉南北朝
王戎:與嵇康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世說新語》引)
山濤:①嵇叔夜之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獨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將崩。(《世說新語》引)②我當年可以為友者,唯此二生耳!(《世說新語》引)
孫登:君性烈而才雋,其能免乎!(《晉書》引)
王烈:叔夜志趣非常而輒不遇,命也!(《晉書》引)
鍾會:嵇康,卧龍也,不可起。公無憂天下,顧以康為慮耳。(《晉書》引)
嵇喜:家世儒學,少有俊才,曠邁不群,高亮任性,不修名譽,寬簡有大量。學不師授,博洽多聞,長而好老、庄之業,恬靜無欲。(《嵇康傳》)
向秀:余與嵇康、呂安居止接近,其人並有不羈之才。然嵇志遠而疏,呂心曠而放,其後各以事見法。嵇博綜技藝,於絲竹特妙,臨當就命,顧視日影,索琴而彈之。(《思舊賦》)
陳壽:時又有譙郡嵇康,文辭壯麗,好言老、庄,而尚奇任俠。(《三國志》)
謝萬:邈矣先生,英標秀上。希巢洗心,擬庄托相。乃放乃逸,邁茲俗網。鍾期不存,奇音誰賞。(《七賢嵇中散贊》)
孫綽:帛祖釁起於管蕃,中散禍作於鍾會:二賢並以俊邁之氣,昧其圖身之慮,棲心事外,輕世招患,殆不異也。(《喻道論》)
司馬昱:何平叔(何晏)巧累於理,嵇叔夜后傷其道。(《世說新語》引)
袁宏:中散遣外之情,最為高絕,不免世禍,將舉體秀異,直致自高,故傷之者也。(《七賢序》)
李氏(袁宏妻):宣尼有言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自非賢智之流,不可以褒貶明德,擬議英哲矣。故彼嵇中散之為人,可謂命世之傑矣。觀其德行奇偉,風勛劭邈,有似明月之映幽夜,清風之過松林也。若夫呂安者,嵇子之良友也。鍾會者,天下之惡人也。良友不可以不明,明之而理全。惡人不可以不拒,拒之而道顯。夜光非與魚目比映,三秀難與朝華爭榮。故布鼓自嫌於雷門,礫石有忌於琳琅矣。嗟乎道之喪也。雖智周萬物,不能違顛沛之難。故存其心者,不以一眚累懷,檢乎跡者,必以纖芥為事。慨達人之獲譏,悼高范之莫全,凌清風以三嘆,撫茲子而悵焉。聞先覺之高唱,理極滯其必宣。候千載之大聖,期五百之明賢。聊寄憤於斯章,思慷慨而炫然。(《吊嵇中散文》)
傅亮:夫以嵇子之抗心希古,絕羈獨放,五難之根既拔,立生之道無累,人患殆乎盡矣。徒以忽防於鍾、呂,肆言於禹、湯,禍機發於豪端,逸翩鎩於垂舉。(《演慎》)
顏延之:中散不偶世,本自餐霞人。形解驗默仙,吐論知凝神。立俗迕流議,尋山洽隱淪。鸞翮有時鎩,龍性誰能馴。(《五君詠·嵇中散》)
劉義慶:嵇康身長七尺八寸,風姿特秀。見者嘆曰:“蕭蕭肅肅,爽朗清舉。”或云:“肅肅如松下風,高而徐引。”(《世說新語》)
劉勰:及正始明道,詩雜仙心;何晏之徒,率多浮淺。唯嵇志清峻,阮旨遙深,故能標焉。若夫四言正體,則雅潤為本;五言流調,則清麗居宗,華實異用,惟才所安。故平子(張衡)得其雅,叔夜含其潤,茂先(張華)凝其清,景陽(張協)振其麗,兼善則子建仲宣(曹植、王粲),偏美則太沖公幹(左思、劉禎)。(《文心雕龍》)
唐宋
房玄齡:①嵇、阮竹林之會,劉、畢芳樽之友,馳騁庄門,排登李室。至於嵇康遺巨源之書,阮氏創先生之傳,軍諮散發,吏部盜樽,豈以世疾名流,茲焉自垢?臨鍛灶而不回,登廣武而長嘆,則嵇琴絕響,阮氣徒存。通其旁徑,必成風俗;召以效官,居然屍素。(《晉書》)②老篇爰植,孔教提衡。各存其趣,道貴無名。相彼非禮,遵乎達生。秋水揚波,春雲斂映。旨酒厥德,憑虛其性。不玩斯風,誰虧王政?(《晉書》)
韓皋:妙哉!嵇生之為是曲也,其當晉、魏之際乎!其音主商,商為秋聲。秋也者,天將搖落肅殺,其歲之晏乎!又晉乘金運,商,金聲,此所以知魏之季而晉將代也。慢其商弦,與宮同音,是臣奪君之義也,所以知司馬氏之將篡也。叔夜以揚州故廣陵之地,彼四人者,皆魏室文武大臣,咸敗散於廣陵,《散》言魏氏散亡,自廣陵始也。《止息》者,晉雖暴興,終止息於此也。其哀憤躁蹙,憯痛迫脅之旨,盡在於是矣。永嘉之亂,其應乎!叔夜撰此,將貽後代之知音者,且避晉、魏之禍,所以托之神鬼也。(《廣陵散解》)
白居易:呂安兄不道,都市殺嵇康。斯人死已久,其事甚昭彰。是非不由己,禍患安可防。使我千載后,涕泗滿衣裳。(《雜感》)
張彥遠:能屬詞,善鼓琴,工書畫,美風儀。(《歷代名畫記》)
蘇軾:漢景帝以鞅鞅而殺周亞夫,曹操以名重而殺孔融,晉文帝以卧龍而殺嵇康,晉景帝亦以名重而殺夏侯玄,宋明帝以族大而殺王彧,齊後主(高緯)以謠言而殺斛律光,唐太宗以讖而殺李君羨,武后(武則天)以謠言而殺裴炎,世皆以為非也。(《東坡志林》)
黃庭堅:嵇叔夜詩,豪壯清麗,無一點塵俗氣。凡學作詩者,不可不成誦在心。想見其人,雖沉於世故者,暫得攬其餘芳,便可撲去面上三斗俗塵矣。何況深其義味者乎?(《四友齋叢說》)
李清照:兩漢本紹繼,新室如贅疣。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詠史》)
陳普:銅駝荊棘夜深深,尚想清談撼竹林。南渡百年無雅樂,當年猶惜廣陵音。(《嵇康》)
徐鈞:卧龍並論恐非倫,望重宜為世所珍。大抵重名人敬仰,如何名重反傷身。(《嵇康》)
元明
陶宗儀:美風儀,文辭壯麗,好言庄老,工草書。(《書史會要》)
王世貞:每嘆嵇生琴夏侯色,今千古他人覽之,猶為不堪,況其身乎!(《藝苑卮言》)
李贄:①嗚呼!如康之天才,稍加以學,抑又何當也,而肯襲前人之口吻,作不情之遁辭乎?然此書(《與山巨源絕交書》)實峻絕可畏,千載之下,猶可想見其人。(《焚書》)②今讀《養生論》全然不省神仙中事,非但不識真仙,亦且不識養生矣。何以當面蹉過如此耶?以此聰明出塵好漢,雖向、阮亦無如之何,真令人恨恨。雖然,若其人品之高,文辭之妙,則豈“七賢”之所可及哉!(《焚書》)③向秀《恩舊賦》只說康高才妙技而已。夫康之才之技,亦今古所有;但其人品氣骨,則古今所希也。豈秀方圖自全,不敢盡耶?則此賦可無作也,舊亦可無爾思矣。秀后康死,不知復活幾年,今日俱安在也?康猶為千古人豪所嘆,而秀則已矣,誰復更思秀者,而乃為此無盡算計也耶!(《焚書》)
王夫之:孔融死而士氣灰,嵇康死而清議絕。(《讀通鑒論》)
近現代
余嘉錫:嵇、阮雖以放誕鳴高,然皆狹中不能容物。如康之箕踞不禮鍾會,與山濤絕交書自言“不喜俗人,剛腸疾惡,輕肆直言,遇事輒發”。又幽憤詩曰“惟此褊心,顯明臧否”。皆足見其剛直任性,不合時宜。康卒掇殺身之禍。(《世說新語箋疏》)
馮友蘭:嵇康的特點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爛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邏輯性強;欣賞藝術,審美感高。我認為,這幾句話可以概括嵇康的風度。

人物爭議


卒年爭議

畫像
畫像
《三國志·魏書·王衛二劉傅傳》云:“時又有譙郡嵇康,文辭壯麗,好言老莊,而尚奇任俠。至景元中坐事誅。”按魏元帝景元凡四年(260年-263年),又《晉書·嵇康傳》記康被誅時年四十,故《資治通鑒》將時間繫於景元三年,即262年,文學史界訂嵇康生卒年為223年-262年,當是依此而定。
關於嵇康被誅的時間,裴松之為《三國志》作注時還見到不同的記載,如干寶、孫盛、習鑿齒等人皆雲康於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255年)被誅,裴氏認為他們的記載有誤,故專門作了考辨。而《世說新語·任誕》云: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徐震堮在《世說新語校箋》云:“按《晉書·阮籍傳》,籍以魏陳留王奐景元四年卒,年五十四,則其生當在漢獻帝建安十四年。”《山濤傳》言卒於晉武帝太康四年,年七十九,則當生於建安十年,長阮籍四歲。《嵇康傳》但云死時年四十,不言死於何年,《通鑒》系其事於景元三年,則其生當在魏文帝黃初四年,蓋小山濤十八歲,小阮籍十四歲,故云“少亞之”。按《通鑒》記嵇康事迹,主要依據《晉書》,但也利用了《三國志》,故抄錄了其中“譙郡嵇康”至“尚奇任俠”一段,而《三國志》雲康景元中坐事誅,故《通鑒》將其事繫於景元三年,審矣。但《晉書》記嵇康事迹以及徐先生考嵇康生卒年,皆未利用《三國志》的材料,故有所失。
台灣學者庄萬壽則認為嵇康的卒年應為景元四年(263年)。
景元三年(262年)冬鍾會雖任鎮西將軍,但仍有可能兼領司隸校尉,而伐蜀真正開始在景元四年,故嵇康被害的時間下限完全可能在景元四年。根據《與山巨源絕交書》的線索,山濤於景元二年除吏部郎,《絕交書》言“前年自河東還,聞……”,則絕交書當作於景元三年。《絕交書》言嵇紹“年八歲”,《晉書》載嵇紹“十歲而孤”,若持景元四年論,自作《絕交書》至嵇康被害間有一年以上,完全可以滿足這個時間差,若持景元三年則嵇紹的年齡誤差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