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私論
釋私論
《釋私論》,出自《晉書》本傳,《藝文類聚》二十二
夫稱君子者,心無措乎是非,而行不違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氣靜神虛者,心不存於矜尚;體亮心達者,情不繫於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繫於所欲故能審貴賤而通物情。物情順通,故大無違;越名任心,故是非無措也。是故言君子則以無措為主,以通物為美;言小人則以匿情為非,以違道為闕。何者?匿情矜吝,小人之至惡;虛心無措,君子之篤行也。是以大道言:「及吾無身,吾又何患?」無以生為貴者,是賢於貴生也。由斯而言夫至人之用心,固不存有措矣。是故伊尹不惜賢於殷湯,故世濟而名顯;周旦不顧嫌而隱行,故假攝而化隆;夷吾不匿情於齊桓,故國霸而主尊。其用心豈為身而系乎私哉!故《管子》曰:「君子行道,忘其為身。」斯言是矣!君子之行賢也。不察於有度而後行也;任心無邪,不議於善而後正也;顯情無措,不論於是而後為也。
是故傲然忘賢,而賢與度會;忽然任心,而心與善遇;儻然無措,而事與是俱也。故論公私者,雖雲志道存善,□無凶邪,無所懷而不匿者,不可謂無私;雖欲之伐善,情之違道,無所抱而不顯者,不可謂不公。今執必公之理,以繩不公之情,使夫雖為善者,不離於有私;雖欲之伐善,不陷於不公。重其名而貴其心,則是非之情不得不顯矣。是非必顯,有善者無匿情之不是,有非者不加不公之大非。無不是則善莫不得,無大非則莫過其非,乃所以救其非也。非徒盡善,亦所以厲不善也。夫善以盡善,非以救非,而況乎以是非之至者,故善之與不善,物之至者也。若處二物之間,所往者必以公成而私敗。同用一器,而有成有敗。
夫公私者,成敗之途而吉凶之門也。故物至而不移者寡,不至而在用者眾。若質乎中人之性,運乎在用之質,而棲心古烈,擬足公塗,值心而言,則言無不是;觸情而行,則事無不吉。於是乎同之所措者,乃非所措也;俗之所私者,乃非所私也。言不計乎得失而遇善,行不準乎是非而遇吉,豈公成私敗之數乎?夫如是也,又何措之有哉?故里鳧顯盜,晉文愷悌;勃號罪,忠立身存;繆賢吐釁,言納名稱;漸離告誠,一堂流涕。然數子皆以投命之禍,臨不測之機,表露心識,猶以安全;況乎君子無彼人之罪,而有其善乎?措善之情,亦甚其所病也。「唯病病,是以不病」,病而能療,亦賢於療矣。
然事亦有似非而非非,類是而非是者,不可不察也。故變通之機,或有矜以至讓,貪以致廉,愚以成智,忍以濟仁。然矜吝之時,不可謂無廉,情(「情」一作「猜」。)忍之形,不可謂無仁;此似非而非非者也。或讒言似信,不可謂有誠;激盜似忠,不可謂無私,此類是而非是也。故乃論其用心,定其所趣;執其辭而准其理,察其情以尋其變。肆乎所始,名其所終。則夫行私之情,不得因乎似非而容其非;淑亮之心,不得蹈乎似是而負其是。故實是以暫非而後顯,實非以暫是而後明。公私交顯,則行私者無所冀,而淑亮者無所負矣。行私者無所冀,則思改其非;立功者無所忌,則行之無疑,此大治之道也。故主妾覆醴,以罪受戮;王陵庭爭,而陳平順旨。於是觀之,非似非非者乎!明君子之篤行,顯公私之所在,闔堂盈階莫不寓目而曰:「善人也!」然背顏退議而含私者,不復同耳!抱□而匿情不改者,誠神以喪於所惑,而體以溺於常名;心以制於所懾,而情有繫於所欲,咸自以為有是而莫賢乎己。未有功期之慘,駭心之禍,遂莫能收情以自反,棄名以任實。乃心有是焉,匿之以私;志有善焉,措之為惡。不措所措,而措所不措,不求所以不措之理,而求所以為措之道。故明時為措而暗於措,是以不措以致為拙,措為工。唯懼隱之不微,唯患匿之不密。故有矜忤之容,以觀常人;矯飾之言,以要俗譽。謂永年良規,莫盛於茲;終日馳思,莫窺其外。故能成其私之體,而喪其自然之質也。
於是隱匿之情,必存乎心;偽怠之機,必形乎事。若是,則是非之議既明,賞罰之實又篤。不知冒陰之可以無景,而患景之不匿;不知無措(《御覽》四百二十九作「無情」,下句放此。)之可以無患,而患措之不巧,豈不哀哉!是以申侯苟順,取棄楚恭;宰耽私,卒享其禍。由是言之,未有抱隱顧私(《藝文類聚》二十二作「抱偽懷奸」,《御覽》亦作「抱偽」。)而身立清世,匿非藏情而信著明君者也。是以君子既有其質,又觀其鑒。貴夫亮達,希而存之;惡夫矜吝,棄而遠之。所措一非,而內愧乎神;賤隱一闕,而外慚其形。言無苟諱,而行無苟隱。不以愛之而苟善,不以惡之而苟非。心無所矜,而情無所系,體清神正,而是非允當。忠感明天子,而信篤乎萬民;寄胸懷於八荒,垂坦蕩以永日。斯非賢人君子高行之美異者乎!
或問曰:「第五倫有私乎哉?曰:『昔吾兄子有疾,吾一夕十往省,而反寐自安;吾子有疾,終朝不往視,而通夜不得眠。』若是,可謂私乎非私也?」答曰:「是非也。非私也。夫私以不言為名,公以盡言為稱,善以無名為體,非以有措為負。今第五倫顯情,是非無私也;矜往不眠,是有非也。無私而有非者,無措之志也。夫言無措者,不齊於必盡也;言多吝者,不具於不言而已。故多吝有非,無措有是。然無措之所以有是,以志無所尚,心無所欲,達乎大道之情,動以自然,則無道以至非也。抱一而無措,而無私無非,兼有二義,乃為絕美耳。若非而能言者,是賢於不言之私,非無情,以非之大者也。今第五倫有非而能顯,不可謂不公也;所顯是非,不可謂有措也;有非而謂私,不可謂不惑公私之理也。」(本集,又略見《晉書》本傳,《藝文類聚》二十二)
又認為君子沒有私慾,他認為:“被稱為君子的人,是心裡不在乎是非,而行為卻又不違反道義的人。為什麼這麼說呢?這是因為氣靜神安的人,心裡不故作高尚;清白曠達的人,感情不被慾望所拘束。心裡不故作高尚,所以能超越名聲教化而任其自然;感情不被慾望所拘束,所以能審視貴賤之分而明白事物的道理。事物道理明白,所以不違反道義;超越名聲任其自然,所以心裡不在意是非。所以評論君子以不在意為主,以明白事物為美;所以評論小人以藏匿感情為錯,以違反道義為缺點(意在闡明“感情”與“道義”的主次關係)。為什麼呢?
藏匿感情謹慎小心,是小人的最大罪惡;忘記自己任情而為,是君子堅定施行的行為。因此說‘我本就沒有形體,我又擔心什麼呢’。不認為活著很可貴的人,賢於以活著為可貴的人。由這而言,聖人用心,本就沒有前後思量。所以說‘君子做事,忘記自己的存在’,這種說法很對。君子做賢德之事,不是忖度后做的;任著心意沒有邪念,不在人們讚賞后才更正;顯露感情沒有顧慮,不在人們肯定后才行動。既然這樣,那麼就傲然而忘賢,而賢與度相會;忽然而任心,而心與善相遇;儻然而不思,而事與對都在。”他的才幹就是如此。因此他的胸中所想的,是真正的契合難以達到,常常思念郢地之風。與他真正相知的只有陳留阮籍、河內山濤,後來參與他們的有河內向秀、沛國劉伶、阮籍哥哥的兒子阮咸、琅琊王戎,於是經常游於竹林,這就是世人所說的“竹林七賢”。王戎自己說與嵇康在山陽住了二十年,沒有見過嵇康有喜怒之色。嵇康曾經游于山澤之間採藥,正趕上他高興,就忘了回去。當時有砍柴的人看到他,都以為他是仙人。到汲郡山中遇到了孫登,嵇康於是跟著他遊玩。孫登沉默自守,什麼也沒有說。嵇康臨走前,孫登說:“你性情剛烈而才智超群,怎能免禍!”康又遇到王烈,一塊入山。王烈曾得到像漿糊一樣的石髓,就自己服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給了嵇康,卻都凝結成了石頭。又曾在石室中見到一卷素書,接著讓嵇康去拿,卻看不到了。王烈於是嘆息說:“叔夜的志趣非同一般所以書就不見了,天命啊!”他的神心受到感應,每每遇到幽逸之事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