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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弘
西漢名臣
公孫弘(前200年—前121年),名弘,字季,一字次卿(《西京雜記》記載),齊地菑川人(今山東壽光南紀台鄉人),為西漢名臣。
漢武帝時期,先後二次被國人推薦,征為博士。十年之中,從待詔金馬門擢升為三公之首,封平津侯。先後被任為左內史(左馮翊)、御史大夫、丞相之職。
公孫弘是西漢建立以來第一位以丞相封侯者,為西漢後來“以丞相褒侯”開創先例。其在職期間,廣招賢士,關注民生,並為儒學的推廣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曾著有《公孫弘》十篇,現已失佚。
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公孫弘於相位逝世,謚獻侯。
漢高祖七年(前200年),公孫弘出生於菑川國薛縣。公孫弘年輕時曾在家鄉薛縣做獄吏,后因觸犯法律而被免職。失去職務的公孫弘沒有了經濟來源,於是到海上去牧豬。
漢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因通曉《詩》《書》而聞名郡國,並與公孫弘同齡的賈誼被征為博士,一年之中升遷為太中大夫之職。雖然漢文帝喜好刑名學家之言,然而在賈誼一系列的建議下,文帝亦開始慢慢的嘗試任用一些儒學之士,並且初設一經博士。
漢文帝后元五年(前159年)以後,四十餘歲的公孫弘拾起書卷,於不惑之年開始學習《春秋》雜說,並最終選擇《公羊傳》研習。漢景帝時,專門研究《公羊》的博士胡毋生因年邁回到家鄉齊地教書,公孫弘曾多次向他請教學問。
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冬十月,武帝下詔要求朝堂及郡國二千石以上官員舉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在這次舉薦之中,時年六十歲的公孫弘以“賢良”之名被菑川國推介給長安朝堂。公孫弘來到長安后,遇到同被舉薦,且以研究《詩》而聞名的轅固,轅固當時已經九十餘歲。公孫弘出於對長者的敬重而不敢直視轅固,轅固因此對公孫弘說:“公孫先生,您務必要按照儒家思想來事君,不要歪曲自己的學術來投世人之所好!”後來,武帝派遣公孫弘出使匈奴,因復命之言不合武帝的心意,武帝認為公孫弘沒有才能。公孫弘因此稱病,被免官后依舊回到家鄉。
公孫弘賦閑在家的數年內,武帝推行的一系列新政因威脅到貴族的利益而宣告失敗。其後,武帝又多次下詔要求郡國舉薦賢良文學之士。在元光五年(前130年)八月的舉賢詔下發之後,菑川國再一次推薦公孫弘赴京,公孫弘推辭說:“我曾經西入函谷關應天子之命,因為無才能而被罷官回家。希望大家推選別人吧!”因為公孫弘學習《公羊》在郡國已小有名聲,又曾恭謙謹慎的孝順後母,在後母去世后更為之守孝三年。故而菑川國國人一意推舉公孫弘,公孫弘只好再次入京。
公孫弘來到長安后,在太常官所待命。武帝向眾賢良發下制書策問天人之道。公孫弘在對策中強調天子須身正,為百姓樹立信義。並提出“憑才幹任官職,不聽無用的意見,不製造無用的器物,不奪民時妨礙民力,有德者進無德者退,有功者上無功者下,犯罪者受到相應懲罰,賢良者得到相應獎賞”這八條治理百姓的根本方法。又以“和”解釋上古治世言“仁”、“義”、“禮”、“智”為治國之道不可廢弛。最後以應“順應天道”才是天文、地理、人事的法則作為對策結尾。
太常遍閱一百餘位賢良的對策之後,認為公孫弘的對策平平,無甚新意,便在向武帝上奏眾賢良對策成績時將公孫弘列為下等。疏文呈上,武帝看過之後卻將公孫弘之文提升為第一,並詔公孫弘入見。武帝見公孫弘雖年邁卻一表人才,便再一次拜公孫弘為博士。令其在金馬門待詔。
待詔金馬門后,公孫弘自動向武帝上疏,言當朝因“吏邪”而至“民薄”,又使“邪吏”行“政弊”、用“倦令”治“薄民”,以致百姓不得教化,故而天子雖在先聖的位置卻不如先聖時期的治世。並盛讚周公旦輔佐成王治化之功,而周公時期的治世也是當今天子的志向所在。武帝看後作冊書問公孫弘:“先生您稱頌周公之治,您覺得自己的才能比之周公誰更為優秀呢?”公孫弘回答說:“我見識淺薄,才能豈敢與周公相比!雖然如此,我還是明白行治世之道是可以達到先聖時期的大治的。虎豹馬牛,都是禽獸中不容易制服的,然而待到它們被馴服,卻可以對人唯命是從。我聽說匠人烘曲直木不過需要數日時間,銷熔金石亦只有數月,而人對於利害好惡的認知,又豈是禽獸木石所能比的?教化經年才有變化,我私下認為還是有點慢了。”武帝聽後為公孫弘的話感到詫異。
自建元六年(前135年)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以來,鑿山開道一千餘里,發巴、蜀、廣三地戍卒數萬人轉運糧餉,二年後,花費巨萬通往西南夷的道路沒有修成,而往來間死亡的戍卒卻為數不少。而西南夷又數次舉兵反漢,巴蜀之地困苦,武帝為此深感憂患。不久,公孫弘便被派遣至西南夷視察。公孫弘回朝後極力反對通西南夷之策,稱此舉對漢朝沒有益處。而武帝卻並不認同。每次朝會發起議論公孫弘都讓武帝自己做抉擇,從不駁斥爭論。於是武帝暗自觀察公孫弘,發現其品行敦厚,善於言談,熟悉文書吏事,又能以儒術緣飾文法,武帝因此非常高興。
元光六年(前134年),即擢升公孫弘為左內史,治理京畿。
元朔二年(前127年)六月,衛青北擊匈奴收復河南之地,主父偃上書建議在河南筑朔方、五原二郡,武帝便令公卿議論是否置此二郡。左內史公孫弘反對說:“秦時曾經發三十萬人在北河築城,但最終沒能建成並放棄了。”武帝並未贊同公孫弘的說法。公孫弘為人雄偉奇異,見多識廣。經常稱人主唯恐心胸不寬廣,人臣唯恐不節儉。
元朔三年(前126年),原御史大夫張歐因年老多病而被免責,武帝任用公孫弘為御史大夫接替張歐之位。
築朔方郡的工程浩浩蕩蕩的進行著,勞役之累波及至崤山以東,又因蒼海郡及通往西南夷道路的修建令燕齊之地、巴蜀之民疲憊不堪,御史大夫公孫弘多次向武帝諫言,稱這些政策都是以疲敝中國為代價而去經營沒有用的地方,希望武帝能夠停止這些事情。基於公孫弘數年如一日的反對聲,武帝便命中大夫朱買臣等人以設置朔方郡的利處來詰難公孫弘。朱買臣提了十個問題,公孫弘一個也答不上來。於是公孫弘道歉說:“我是山東邊陲之地的淺薄人,不知道築朔方郡有這些好處,希望陛下停止修通往西南夷的道路和修建蒼海郡的事情,集中力量經營朔方郡。”武帝這才答應。
元朔三年(前126年)春,興建不到二年的蒼海郡及用事九年的西南夷工程被叫停。在公孫弘任御史大夫期間,武帝想起於建元元年(前140年)下被獄免官的內史寧成,欲詔其復為郡守。公孫弘反對說:“我在家鄉做小吏時,寧成為濟南都尉,他處理政事猶如狼牧羊一般。寧成不可以做郡守管理百姓。”武帝聽從公孫弘之言。
元朔二年(前127年),齊厲王劉次昌畏罪自殺。第二年,齊相主父偃被趙王劉彭祖告以受賄、謀害齊王之罪下獄,受賄事件也已坐實。武帝本不想誅殺主父偃,然而公孫弘說:“齊王自殺沒有後代,封國被廢,主父偃是罪魁,陛下如果不殺主父偃,無法向天下人交待啊!”於是武帝誅殺主父偃。
元朔三年(前126年),因門人擅自為自己殺了仇家而被牽累,被迫逃亡已久的遊俠郭解被捕。然而因為罪行發生在大赦之前,無法將其判罪。官員曾經到其家調查時,同鄉儒生因說郭解作姦犯科公然違法不能稱賢而被其門人所殺並割去舌頭。因此官吏就此事責問郭解,郭解不知殺人者誰。負責此案的官吏便上奏稱郭解無罪。御史大夫公孫弘說:“郭解以一介白衣行俠弄權,因小事殺人,郭解雖然自己不知道,但這個罪過比他自己殺人還嚴重。應當判處他大逆無道之罪。”於是,郭解就這樣在對門人殺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因公孫弘的一句話而被枉殺。
公孫弘平素節儉,汲黯上奏武帝稱公孫弘居三公要職,俸祿多卻蓋粗布被子是欺詐世人沽名釣譽。公孫弘坦誠承認,在讚譽汲黯一番后又分別列舉出管仲越禮及晏嬰勤儉做齊國丞相的例子。武帝聽了之後認為公孫弘謙讓有禮,愈加厚待他。
元朔五年(前124年),丞相薛澤被免職。武帝欲任用公孫弘為丞相。然而,按照漢朝先前的制度,丞相之職一直選用列侯擔任,唯獨公孫弘沒有侯爵,於是武帝下詔封平津鄉650戶給丞相公孫弘為平津侯。後世以丞相封侯的實例即始於公孫弘。公孫弘出任丞相期間適逢武帝興建功業,屢舉賢良。公孫弘亦受此益而數年之間以平民至丞相,於是在丞相府邸建起賓客之館,廣納天下賢才參與國事的商議。並躬行節儉,欲為天下人的榜樣。每餐只吃一種葷菜和粗米飯,所有的俸祿全部用來奉養朋友及賓客,家裡沒有餘資。士人亦因此認為公孫弘賢良。由於汲黯經常在武帝面前詆毀公孫弘,公孫弘因此而痛恨汲黯。在做了丞相之後,公孫弘向武帝進言右內史地界貴人宗室眾多難以治理,不是素來有聲望的大臣不能勝任,並建議任用汲黯右內史。
武帝從公孫弘之言,元朔五年(前124年),任主爵都尉11載的汲黯遷為右內史。當劉端的膠西國相位空缺之時,公孫弘因董仲舒將其視作阿諛奉承之人而記恨董仲舒,而膠西王劉端兇殘蠻橫,害死過數位朝廷派去的國相,公孫弘故向武帝推介說只有董仲舒這樣的大儒才能夠勝任膠西王相之位。在武帝大規模反擊匈奴時,河南人卜式上書言希望捐獻自己一半的家產以助邊事,並且別無所求。武帝詔來公孫弘將此事說與他聽,公孫弘認為這不是人之常情,並說不守法度的人不可以作為天下人的楷模,如若不然會擾亂法紀,希望陛下不要同意他。武帝亦聽從公孫弘之言,果然沒有給予卜式答覆。
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劉安的孫子劉建遣好友庄芷告發淮南王太子劉遷及王后迫害其父劉不害,並說知曉淮南王全部的秘事。公孫弘的好友審卿因自己的祖父審食其被淮南厲王劉長所殺,故極力向公孫弘構陷劉長之子劉安的罪狀。於是公孫弘懷疑懷疑淮南王有叛逆的陰謀,決定深入追查此案。當朝廷正在緊急深究淮南王及衡山王謀反案黨羽之時,公孫弘卻病重無法處理政事。公孫弘自知無功而侯,認為諸侯謀反是自己為相不稱職的原故,並擔心自己一旦病死將無法盡責,因此上書請辭丞相之職。武帝卻賜予公孫弘牛酒布帛,令公孫弘專心養病,並未同意辭職。過了幾個月,公孫弘身體康復,於是便回朝處理政務。武帝召集公卿、列侯及諸侯王共43人與公孫弘共商謀反案,眾人皆認為此案性質惡劣,大逆無道,應當誅殺。於是公孫弘與廷尉張湯等把眾人的議論上奏武帝。武帝派遣宗正劉棄持符節去審判淮南王。其後,淮南國被廢為九江郡。
公孫弘曾經進言建議百姓不準攜帶弓弩,稱十個賊人張開弓弩,一百個官吏不敢上前。盜賊不能及時被捕獲,逃脫的就會多對賊人來說弓弩弊少而利多,這就是賊猖獗的原因。如果禁止百姓攜帶弓弩,那麼盜賊只能與民眾短兵相接,短兵相接則人多者勝。以眾多的官吏補少數的盜賊,則勢在必得。盜賊不能從中獲得好處便不會再犯法,這是止刑罰之道。武帝將此議下由眾臣議論。光祿大夫吾丘壽王以古人製作兵器的目的,周室衰微而相賊害,秦廢王道而亂亡為例,言聖王用教化百姓來代替防暴。又雲大射之禮,良民自衛皆須弓弩。書奏上后,武帝以吾丘壽王之論反問公孫弘,公孫弘屈服。
公孫弘是公羊學家,他沒有留下自己的理論著作,其思想主要在他的賢良對策中反映出來。
公孫弘的最高哲學範疇是“和”。公孫弘認為任何兩種事物都是對立的,但又是統一的,統一的基礎便是“和”。在社會政治領域中,人主和百姓是兩個對立的階級,但人主如“和德”,百姓就會“和合”,從而達到一種天下太平的和諧局面。作為社會領域中的個人來說,心同氣、氣同形、形同聲都是相互對立的,但“心和”就會“氣和”,“氣和”就會“形和”,“形和”就會“聲和”。同時,公孫弘又通過這種對立統一關係把人同天地聯繫起來,得出“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的結論,從而達到一種“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公孫弘認為,“和”不僅存在於社會領域之中,也存在於自然界之中,“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蓄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既然“和”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統治者應把它作為最高政治理想。公孫弘認為,統治者只有把握住“和”,才能使“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說義,奉幣而來朝”,出現一個太平盛世的局面。
從“和”這一哲學範疇出發,針對漢武政治,公孫弘提出了治國安民的八項主張。這八項主張實際上講的是兩個問題:一是國家要節儉,輕徭薄賦,愛惜民力,為百姓創造良好的生產與生活條件;二是朝廷用人要因任授官,任人唯賢,賞罰分明,使官盡其責,人盡其才。
公孫弘認為,統治者治理國家,首先要使人民信服,統治者只有做到“業之”、“理得”、“有禮”、“愛之”,才能使人民“不爭”、“不怨”、“不暴”、“親上”,這是對公孫弘的“和”中“人主”和“百姓”這一對立統一關係的具體闡述。公孫弘在此強調禮義的重要性,認為“禮義者,民之所服也。”同時,光有禮義還是不夠的,還要明賞罰,只有用“賞罰順之”,才能使“民不犯禁也”。公孫弘把禮義和刑法結合起來,從而得出“法不遠義”、“和不遠禮”的結論。
公孫弘的思想中滲進了不少法家成份,如“因能任官”、法義結合、賞罰分明等。不過,公孫弘與單純的法家又有顯著區別。他不像韓非那樣否定仁義,而是肯定仁義,並講求德政,認為“天德無私親,順之和起,逆之害生”,是比較典型的儒家思想。由是觀之,公孫弘既不是單純的儒家,也不是單純的法家,而是把兩者巧妙地揉和在一起。
罷西南夷、蒼海郡工程
公孫弘對於邊疆問題趨於保守。從建元年間第一次出使匈奴時言不合漢武帝之意到元光年間出使西南后反對通西南夷工程,再到反對置蒼海郡、朔方郡及五原郡,公孫弘始終將邊境百姓的疾苦放在第一位。多次向漢武帝諫言停止邊疆的營造工程,儘管武帝一直不以為然,公孫弘卻從未放棄。元朔三年,升任御史大夫不久的公孫弘再次向武帝提出停止西南、蒼海、朔方、五原的修建,在被朱買臣駁斥的體無完膚后,公孫弘依然沒有死心,自退一步要表示贊成朔方郡的修建但仍然要求停止西南夷、蒼海郡的建設。武帝這才同意。
反對任用酷吏管理百姓
公孫弘認為酷吏行事過於殘忍,如果任用酷吏擔任郡守之職,勢必對待百姓不仁。因而反對漢武帝提拔酷吏寧成為郡守。
使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
遊俠郭解在大赦之前多有命案,雖然後期有所轉變,然而他的門客卻因為他人對郭解不敬而殺人。按當時法律郭解應無罪釋放,然後公孫弘卻諫言郭解之罪大逆不道應該誅滅。東漢荀悅認為,遊俠在民間作威作福,培養自己的勢力,他們違背道德破壞法紀,造成社會的動亂。
公孫弘於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提出並擬定了為“五經博士”設弟子員的措施,以及為在職官員制定了以儒家經學、禮義為標準的陞官辦法和補官條件。內容大致可歸納為如下四個要點:
1、遵循“三代之道”,以實現天下“教化”為務,先辦好中央官學,而後推廣於地方。
2、規定為博士官設置正式弟子五十人。由太常擇民十八歲以上,儀狀端正者充任博士弟子,免除他們所擔負的國家徭役賦稅。
3、設“受業如弟子”的旁聽生。由郡國、縣道邑推薦“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的優秀青年,經郡守、王相審查屬實後送報太常,成為旁聽生。旁聽生沒有定員。
4、定期的考核及任用制度。規定滿一年後舉行考試,如能通一經以上的,就補文學掌故缺,特別優秀的可以做郎中。才智下等及不能通一經者,令其退學。
以儒家經學、禮義為標準的陞官辦法及補官條件,則主要是以“通一藝(經)以上”、“先用誦多者”為準,其中品級高的可任左右內史、太行卒史,品級低的也可任郡太守卒史或邊郡太守卒史。
《公孫弘》十篇
《第二次賢良對策》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後母 | ? | (生卒年不詳),公孫弘曾為其守孝三年。 |
兒子 | 公孫度(《史記》載:公孫慶) | (生卒年不詳),嗣平津侯,曾任山陽太守十餘年,後有罪奪侯。 |
後代 | ? | 元始年間,漢平帝賜公孫弘後代子孫中嫡係為關內侯。 |
公孫弘削竹簡
建元六年(前135年),汲黯以東海太守召為主爵都尉,位列九卿。
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詔舉賢良,公孫弘以策問第一而發跡,后升左內史、御史大夫,后拜為丞相。
元光五年(前130年),侍御史張湯因治巫蠱獄發跡,后升太使大夫、廷尉、御史大夫。在此二人逐漸顯貴與汲黯同階之時,汲黯便責難詆毀他們。後來公孫弘與張湯均已位列三公,而汲黯卻在九卿之位11年不曾升遷。汲黯為人心胸狹窄,因此對武帝抱怨說:“陛下任用群臣如堆積柴火,後來的反而堆在上面。”
《史記·汲鄭列傳》記載:大將軍衛青侍中時,武帝坐在床邊(一說溷廁)見他。武帝閑居時接見丞相公孫弘,有時不戴冠。而當汲黯請見時,武帝不正冠不則不與其相見。因此《史記》以漢武帝見衛青、公孫弘時的態度來證明武帝對汲黯的敬重。然而,這也側面印證了君臣之間的親疏關係以及官職的職責。漢侍中為加官,用以加天子近臣,可出入禁中常侍君側,一應顧問對應無所避諱,故武帝“踞廁”視衛青為侍中之職責所定。公孫弘年邁卧病時,武帝非但沒有“以病免”其職,還對其大加賞賜,並讓其在家休假數月,故在非正式場合不冠而見公孫弘,可見君臣情誼。汲黯在武帝為太子時任太子洗馬,素以嚴肅莊重使人敬重畏懼。武帝即位以來汲黯亦常常直言不諱譴責天子,故武帝不冠不見是對汲黯的敬畏。
公孫弘在做左內史的時候經常在主爵都尉汲黯奏事後請求面聖,見了武帝之後便將之前汲黯所提出的問題一一做答,武帝非常高興,經常採納公孫弘的建議。因此公孫弘日益與武帝親近,地位也逐漸顯貴。
公孫弘曾經與眾公卿事先約定好上奏的事情及觀點,但到了武帝面前,卻違背之前的約定,順從武帝的意思。汲黯因此而對公孫弘不滿,並在廷議上指責公孫弘說:“齊地之人大多欺詐而不說真話!剛開始與我等一起提出這個建議,現在卻完全違背在之前的說法,為人不忠誠!”武帝於是問公孫弘此事真假。公孫弘卻側面回答說:“了解臣為人的人認為我忠誠,不了解我為人的人認為我不忠誠。”武帝贊同公孫弘的說法。是以往後但凡有武帝身邊的寵臣詆毀公孫弘,武帝反而越發厚待公孫弘。
元朔六年(前123年),淮南王劉安陰謀反叛。時汲黯在朝為右內史,掌京畿事。淮南王素聞汲黯之名,因為忌憚汲黯,於是在策劃行事中說:“汲黯喜好直言相諫,固守氣節願意為大義而捐軀,很難以不正當的理由誘惑於他。至於遊說丞相公孫弘,就像揭掉蒙蓋在東西上的布或者把快要枯落的樹葉振掉那麼容易。”
漢武帝時,廣招天下賢才。多次下頒求賢詔,要求二千石官員舉薦人才。公孫弘因為孝敬後母,學《春秋》被兩次被推薦,十年內以一介布衣拜相封侯。他在被任用為丞相之後,在自己的丞相府邸東邊開了一個小門),營建館所接待賢士賓客,並與他們共商國事。成語“東閣待賢”即出於此典。後世文學作品中多用此典喻愛惜人才。其衍生詞“東閣”,“孫弘閣”,“孫閣”,“弘閣”,“丞相閣”,“平津閣”,“平津邸”,“平津館”,“招賢地”等指款待賓客、招納賢才之所;“開閣”則指納賢待客。
——以上五個故事皆選自《史記》《漢書》
據《西京雜記》描述,公孫弘為延賓客一共修建了三處客館。第一所客館名叫欽賢館,用來接待最為賢德者;第二所客館名叫翹楚館,用來接待最有才華的人;第三所客館名為接士館,用來接待國有才能的人。那些能夠勝任輔佐君王或協助協調陰陽關係的人,住在欽賢館;那些才能夠得上擔任九卿、將軍等二千石官秩的人,住在翹楚館;那些有某種優點,一技之長的人,則住在接士館。但公孫弘自己卻過得很儉省,所得的俸祿,都用來奉養招待這些人。
公孫弘做丞相之時,有一位叫高賀的老朋友前來投奔他。公孫弘讓其吃粗飯,蓋布被,高賀抱怨公孫弘吝嗇,說:“老朋友富貴了又有何用呢?粗米布被,我自己也有。”公孫弘聽后大為慚愧。高賀卻對外人放話說:“公孫弘裡面穿著華貴的衣服,外面卻著粗麻衣;裡面排列著五口鼎大吃大喝,外面卻只做一道菜。這樣的人怎能做天下人的表率呢?”於是朝廷懷疑公孫弘虛偽做作。公孫弘嘆息說:“寧願遇到不好伺候的壞客人,也不用遇到老朋友呀!”
公孫弘曾著有《公孫子》,寫的是強調循名責實、崇上抑下、尊君卑臣的刑名之學。當時有人稱其文一個字就值黃金百金。(註:據《漢書·藝文志》載,公孫弘成著《公孫弘》十篇,為“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的儒家思想著作。)
公孫弘在第二次被舉薦賢良入京之時,他的同鄉鄒長倩因為見其貧窮,沒有多少資財,便解下自己的衣裳給公孫弘穿上,脫下自己的鞋履及冠冒給公孫弘。又贈送給公孫弘一束青草,一襚素絲,一枚撲滿,並附了一封信。信中寫道:“人沒有幽滯顯達的區別,只有道在就尊貴。青草雖然低賤,卻不會因此輕慢了君子,所以送給您青草一把,這就是詩人所說的‘生芻一束,其人如玉‘;這是自少到多,從低微到顯著的道理,士人建立功勛,弘揚名節,也是這樣的不要因為小善無足輕重就不去施行,所以送給您素絲一襚;撲滿是用土製成的器物,用來儲蓄錢財。它有入口卻無出口,錢積滿了就摔破它,土是粗糙的東西,錢財是貴重的財物,只知收入而不付出,只知積蓄而不能散發出來,所以摔破它,有的士人搜刮錢財卻不會散財消災,就將遭到撲滿那樣的命運,這難道不應該引以為誡嗎?所以送給您撲滿一枚。這是多麼重大的事啊!此去山川阻隔,前路迢迢,加上要風餐露宿,次卿足下,願您發奮努力立功揚名。不才我在這裡等待著您有一天美名遠揚。”
——以上四個故事皆選自《西京雜記》
據蒙學經典《三字經》中描述,西漢時期,公孫弘以及董仲舒的弟子路溫舒早年皆因家貧而買不起書。於是路溫舒便將書抄於蒲草之上,而公孫弘則在自己牧豬的竹林中砍伐竹子削成竹簡,將內容抄於竹簡上。雖然他們二人沒有書,但是卻不忘勤奮勉勵。
史籍 | 《史記》 | 《漢書》 | 《前漢紀》 | 《資治通鑒》 |
篇目 | 《孝武本紀》 | 《武帝紀》 | 《孝武皇帝紀一》 | 《卷第十八》 |
《平準書》 | 《禮樂志》 | 《孝武皇帝紀二》 | 《卷第十九》 | |
《封禪書》 | 《藝文志》 | 《孝武皇帝紀三》 | ||
《樂書》 | 《五行志下》 | 《孝武皇帝紀四》 | ||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 | 《百官公卿表》 | |||
《平津侯主父列傳》 |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 |||
《遊俠列傳》 |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 |||
《汲鄭列傳》 | 《酷吏傳》 | |||
《儒林列傳》 | 《遊俠傳》 | |||
《淮南衡山王列傳》 | 《儒林傳》 | |||
《西南夷列傳》 | 《匈奴傳下》 |
司馬遷:公孫弘行義雖脩,然亦遇時。漢興八十餘年矣,上方鄉文學,招俊乂,以廣儒墨,弘為舉首。大臣宗室以侈靡相高,唯弘用節衣食為百吏先。
班固:平津斤斤,晚躋金門,既登爵位,祿賜頤賢,布衾疏食,用儉飭身。世稱公孫弘排主父,張湯陷嚴助,石顯譖捐之,察其行跡,主父求欲鼎亨而得族,嚴、賈出入禁門招權利,死皆其所也,亦何排陷之恨哉!
汲黯:弘位在三公,奉祿甚多,然為布被,此詐也。
王政君: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脫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於朝,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
司馬貞:平津巨儒,晚年始遇。外示寬儉,內懷嫉妒。寵備榮爵,身受肺腑。
歐陽詹:公孫弘自明誠而為卿。
劉祁:迨至武帝,天下混同,士風一變,以學問為上,故爭尚經術文章,一時如公孫弘、董仲舒、二司馬、枚乘之徒出,文物大備。
蔡幼學:公孫弘為相,衛青用事,弘苟合取容,相業無有。
王夫之:公孫弘請誅郭解,而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偉矣哉!
黃宗羲:公孫弘雖詐,其以卜式輸財助邊為非人情,以睚殺人而郭解不知為甚於知,此是弘長處。
于慎行:漢武表章儒術,公孫弘之力也。弘奏請博士弟子,第其高下,以補郎中文學掌故。又吏通一藝以上者,皆得選擇,以補右職。為是勸學有文之典,遂為歷代所祖。其實自弘發之,可謂有功於經術者矣。世徒以其曲學矯情,薄其相業,而不錄其功,亦非通論哉!
蔡東藩:八十衰翁待死年,如何尚被利名牽!豈因宣聖遺言在,求富無妨暫執鞭?公孫弘則智足飾奸,取容當世,以視董子轅固之守正不阿,固大相徑庭矣。然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古今之為公孫弘者,比比然也。於公孫弘乎何誅?
柏楊:晁錯……主父偃……凡是忠心耿耿、意圖改革的人,都受到酷刑。而像公孫弘這種八面玲瓏、貌似忠厚的長者,卻一帆風順。和稀泥的人有福了,他除了關心自己的官位外,什麼都不關心。非關心不可時,只關心陷害忠良。
詩詞歌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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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盛時泰·《崔員外顥遊俠》 | 宋·劉辰翁《鷓鴣天·白髮平津起褎然》 |
宋·黃庭堅·《次韻楊明叔見餞十首》 | 宋·方岳·《山行》 |
唐·陳子昂·《答洛陽主人》 | 宋·蘇軾·《和陶飲酒二十首》 |
宋·劉克莊·《鄭丞相生日口號十首》 | 唐·錢起·《奉和杜相公移長興宅,奉呈元相公》 |
唐·韓翃·《贈別上元主簿張著》 | 唐·權德輿·《建除詩》 |
唐·李嘉祐·《送王諫議充東都留守判官》 | 宋·王安石·《東方朔》 |
宋·蘇頌·《司徒侍中賈魏公挽辭二首》 | 宋·劉克莊·《?·一洗平津曲學羞》 |
宋·蘇轍·《送龔鼎臣諫議移守青州二首》 | 宋·蘇頌·《僕射文庄高公挽辭二首》 |
宋·鄭俠·《上曹大夫》 | 宋·宋庠·《余卧病畿邑御史王君假守潭楚道出於舍下特見》 |
宋·強至·《獻知府張少卿》 | 宋·宋祁·《抒懷上孫侍講學士》 |
宋·翁卷·《關陳郎中棅知嚴州》 | 宋·王安石·《送何正臣主簿》 |
宋·劉克莊·《送丁南一》 | 宋·宋祁·《陳濟赴舉兼省覲》 |
宋·宋庠·《歲晏出沐感事內訟一首》 | 宋·徐遹·《賦門同舟赴省舉》 |
宋·楊萬里·《送劉茂村主簿之官理定》 | 宋·喻良能·《留別王狀元二十四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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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黃少師女·《送人赴舉》 | 明·高啟·《送顧軍咨歸梁溪》 |
明·胡儼·《續十二辰詩》 | 明·王稚登·《辛丑元日》 |
明·薛蕙·《長安道》 | 明·何喬新·《秋懷(二首)》 |
明·尹嘉賓·《平原道中見牧豕者》 |
史籍記載
然而,漢武帝於渥窪水得神馬發生在元鼎四年(前113年)秋,伐大宛得汗血馬發生在太初四年(前101年)春。公孫弘死於元狩二年(前121年)春,汲黯於元狩五年(前118年)被遷往淮陽任太守,至元鼎五年(前112年)死於淮陽未曾回京。由此可知,武帝作《天馬歌》時公孫弘已去世9年,作《西極天馬歌》時公孫弘已去世21年,而汲黯已去世12年。再者,據《汲鄭列傳》及《百官公卿表》,汲黯不曾任中尉一職。
故公孫弘誹謗汲黯一事,疑非司馬遷所載。真假有待考證。
造成公孫弘擢升左內史時間的迷霧的因素有有二:
其一:《史記·封禪書》及《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前134年)公孫弘第二次被征為博士與《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及《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記載的元光五年(前130年)被徵發生矛盾。而《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及元光五年皆有舉賢良詔。始通西南夷發生在建元六年(前135年),公孫弘在元光元年或五年參與策問之後被武帝派遣至西南視察在時間上皆無衝突。又據《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及《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分別記載的二歲中至左內史,一歲中至左內史,因此對於公孫弘擢升為左內史的時間產生元光元年(前134年)、元光二年(前133年)、元光五年(前130年)、元光六年(前129年)四個時間段。
其二:唯一明確記載公孫弘擢升左內史時間的《漢書·百官公卿表》所記載的元光五年(前130年)與《漢書·武帝紀》記載的元光五年舉賢良時間發生衝突,雖然在《漢書》的公孫弘傳記中將《史記》記載的“二歲至左內史”改為了“一歲”,與《百官公卿表》時間一致,然而《武帝紀》中載元光五年舉賢良時間發生在秋八月。而在太初元年(前104年)改用新曆法之前,秋九月即為一年之末,冬十月作下一年之始。因此在僅僅剩下一月余的元光五年裡,公孫弘沒有足夠充裕的時間通過郡國推舉,再從齊地到長安,參與策問之後,又往返於長安與西南夷之間並進行視察工作,隨後擢升左內史。故而《百官公卿表》所記載時間成立無疑與元光五年第二次入京,“一歲”抑或“二歲”中至左內史皆存在矛盾。
基於以上原因,本詞條在此延用第一手史料《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所推時間,即元光六年(前129年),請知悉。
興平疑是公孫弘墓
據現代考古發掘證明,公孫弘墓在茂陵西邊較遠處。1982年12月,咸陽市人民政府公布,興平市南位鎮陳王村村南一公里處,南近高幹渠,有一座圓形墓冢,即為公孫弘墓。然考古界尚未定論。該墓葬封土在文革期間遭到嚴重破壞。據傳墓前曾豎立小碑一座,早已丟失。
公孫弘
1979年,麓台公孫弘墓被立為濰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1月,濰縣革命委員會在麓台舊址為公孫弘墓新立墓碑。
清朝畢際《淄乘徵》記載,公孫弘墓在淄川縣南十五里處,地名為公孫庄。此處有一塊斷碑。當地的邑志記載,公孫弘墓在縣南十五里龍口村的東邊,但是墓已經不存在了。等到明朝嘉靖年間,一名知縣尋找公孫弘之墓,得到一位老人的相告,便在老人所指之處重新修建公孫弘之墓。2009年3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隊於淄川區發現公孫弘墓遺址。此遺址位於淄川區龍泉鎮韓聖村湖南公路東交叉路口處。據悉,韓聖村原稱公孫庄,村莊北庄橋原名“平津橋”。“平津橋”地處“南園”,當地百姓稱是公孫弘的花園。文革時期,嘉靖時期復修的淄川公孫弘墓冢被夷平,原有的半塊石碑亦被毀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