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赴舉
青衫烏帽蘆花鞭,送君歸去明主前。
若問舊時黃庭堅,謫在人間今八年。
此詩作於宋仁宗皇佑四年(1052年),黃庭堅時年8歲。
黃庭堅(1045—1105),宋洪州分寧人,字魯直,號涪翁、山穀道人。英宗治平四年進士。調葉縣尉。神宗熙寧初,教授北京國子監,才能為
文彥博所重。知太和縣,以平易為治。哲宗立,累進秘書丞兼國史編修官。紹聖初,出知
宣州、鄂州。
章惇、
蔡卞劾其所修《神宗實錄》多誣,貶涪州別駕,黔州等安置。
徽宗即位,起知太平州,復謫宜州。工詩詞文章,受知於
蘇軾,與
張耒、
晁補之、
秦觀並稱蘇門四學士。論詩推崇
杜甫,講究修辭造句,強調“無一字無來處”,開創
江西詩派。擅長行、
草書,楷法亦自成一家。有《豫章黃先生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