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字改革會議
1955年始辦於北京的會議
新中國成立后,在1955年舉行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張奚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說:“為了突出我們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為了突出我們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經過深入研究,我們決定不採取國語這個叫法。如果叫國語的話,擔心會被誤解為把漢語凌駕於國內其他民族之上。”經過研究最後決定叫普通話。在這次會議上,與會者就普通話的方言基礎產生了激烈爭論,最後,大會決定採用投票辦法,從覆蓋漢語區的15種主要方言中,選出一個作為普通話的基礎方言。當時的投票結果是:北京官話(以北京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話(以西南官話為基礎方言,以成都語音為標準音)獲51票,以一票之差名落孫山;第三名是吳語(以吳語為基礎方言,以蘇州或上海語音為標準音),獲46票;粵語(以粵語為基礎方言,以廣州語音為標準音)獲25票,名列第四。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教育部聯合召開的第一次文字改革會議。於1955年10月15~23日在北京舉行,參加的有來自全國除西藏外的28個省市自治區以及中央一級文字改革、教育、科學、作協、外交、郵電、新聞、廣播、出版、民委、總政、全總、青年團、婦聯等的代表共207人。這次會議的任務是通過《漢字簡化方案》和推廣普通話。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的《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草案》,在會上作了充分的討論后修正通過。會議還制訂了普通話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並一致同意在全國大力推廣普通話,首先從中小學和師範學校做起。舉行這次會議的同時,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還舉辦了“中國文字改革文獻資料展覽”。會議通過了以下8項決議:
①建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把修正後的《漢字簡化方案》提請國務院審定公布實行。
②要求各報刊和文化教育機關廣泛宣傳簡化漢字,各級學校使用簡化漢字;出版和印刷機關立即著手改鑄銅模,迅速採用簡化漢字,並按照《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在出版物上廢除異體字。
③要求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繼續簡化漢字、整理異體字的工作,並繼續向群眾廣泛徵求意見,早日完成漢字的簡化和整理工作。
④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首先對全國各地小學、中學、各級師範學校分別作出指示,大力推廣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並指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分批調訓各級學校語文教師學習普通話。關於部隊推廣普通話辦法,建議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決定。
⑤建議在全國各省市設立推廣普通話的工作委員會,組織社會力量,特別是廣播電台和文化館站,大力提倡學習和使用普通話。
⑥建議中國科學院和各有關高等學校合作,進行全國方言調查,編寫普通話的教材和參考書,以便利各方言區人民學習普通話。
⑦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進一步推廣報紙、雜誌、圖書的橫排、橫寫。
⑧建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早日擬定<漢語拼音文字方案>草案,提交全國各界人士討論並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