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偽海軍
“中華民國”海軍
1940年3月汪精衛上台組織偽政權,汪自兼行政院長,下設海軍部,將華中的原維新政府水巡隊,華北的炮艇隊,華南的廣州水上巡查隊,合併統一改名為“中華民國海軍”,統歸汪偽海軍部,在南京、廣州、威海衛三處分別設立要港司令部,日軍並將小型兵船九艘和小炮艇六艘交與汪偽海軍,作水上巡邏和軍校學生教練之用。
汪精衛政權的前身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下就有設水巡處,擁有一些自國府海軍遺留或被擊沉撈起的少數殘舊艦隻。汪精衛1940年3月30日開府南京后對建立海軍特別感興趣,同日就成立了海軍部。
汪精衛政權成立後接收了原維新政府的綏靖水巡隊,廣東水上警察所水上巡察隊與在青島的北支特別炮艇隊的兵力。汪精衛的如意算盤是還想取得所有國府海軍遺留的艦隻,再加上日本人的援贈艦艇,這樣就可以建成一支小有實力的海軍艦隊。
但事實上這兩點最後都辦不到。譬如汪精衛對國府海軍遺留下三條最主要的軍艦:"寧海"、"平海","逸仙"垂涎已久,但日本人卻自己拖回日本用了。在援助日艦方面,日本人對汪政權與偽滿州國顯然是有差別待遇,偽滿州國的水上武力只是叫做江上軍,但日本人還送了條除役的舊式驅逐艦"海威"。汪政權名為正式的海軍,日本人卻吝嗇得連艘淺水炮艦都不肯給。
汪偽海軍
另外,日本認為用“中華民國海軍”的名稱能夠號召國民黨海軍參加,以及欺騙更多的中國人來參加,達到中國人打中國人,以華制華的目的,汪偽海軍只是日本海軍附設的一個水上警察部隊,不允許成為汪偽直系武裝,堅決不讓汪偽親信參與,不讓國民黨投敵海軍軍官握有實權。因此,汪偽海軍成立的5年5個月,輔導官始終是太上皇,發號施令,操縱一切,禁止汪偽海軍懸掛汪偽黨旗,禁止宣傳汪偽理論,不準成立汪偽黨部,甚至不準唱汪精衛醉心的“國歌”。
抗日戰爭勝利后,汪偽政權灰飛煙滅,散布在東南沿海的汪偽海軍基本被國民政府海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