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復,病名。傷寒、溫熱病瘥后,余邪未清,因過度勞累複發者。見《傷寒論·辨陰陽易差后勞復病脈證並治》。
《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勞復證治》:“傷寒新差后,不能將攝,因憂愁思慮,勞神而復,或梳沐洗浴,作勞而復,並謂之勞復。”復則諸症復起。輕者靜養自愈,重者察其虛實。虛則調其營衛,和其臟腑,待其表裡融和方愈。
安神養血湯主之。若誤用攻下清涼,必致不救。實則治以枳實梔豉湯,撤表邪而清里熱。兼
頭痛惡寒者。加
薄荷、
蔥白。兼寒熱者,寒多加
羌活、
紫蘇;熱多加
知母、
黃芩。不可妄投補益,以致閉邪增病(《重訂廣溫熱論·溫熱復症療法》)。勞復有房勞復、食勞復、
溫病勞復、
氣虛勞復、
陰虛勞復之分。
又,若形神過勞,或早犯房事而致復病者,稱為勞復。因勞致復,無論外感性疾病或內傷性疾病均可發生。內傷病中的慢性水腫、
哮喘、
疝氣、
子宮脫垂、
中風、
胸痹心痛等疾患都可因過勞而引動舊病複發。發作的次數越多,病理損害就越重,預后也就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