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大雪

前中國足球裁判員

徠萬大雪,1969年生人,河北涿州人,中國國際級足球裁判,在其裁判生涯中,很多判決頗受爭議。2011年4月13日,傳足協新黑哨即將出現,而符合這些條件的“嫌疑人”只有萬大雪一人。

萬大雪是中國國際級足球裁判,在其裁判生涯中,很多判決頗受爭議,是四大黑哨之一。2011年,萬大雪因涉嫌操縱比賽而被捕;2012年2月,法院一審判決萬大雪有期徒刑6年,沒收人民幣15萬元。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簡介


(圖)萬大雪
(圖)萬大雪
萬大雪,1969年生人,河北涿州人,曾在涿州市體育學校(體育局)工作,帶隊青少年比賽訓練。畢業於北京體育學院,現隸屬於河北足協。
1992年開始足球裁判工作,2002年起出現在中國頂級聯賽上,2005年成為國際級主裁判,主哨中國最高等級聯賽90餘場,在現役中國的七位國際級主裁判中名列第四或第五的位置。
自2004年以來,萬大雪一直是中國足協裁委會重點培養的人選。執法頂級聯賽7年來,萬大雪屢次因為爭議判罰成為焦點人。
在2009年6月的一場中國隊與沙特隊友誼比賽中,萬大雪未能走出“愛國”的怪圈,萬大雪的判罰並沒有真正左右比賽的走勢,可是他的執法水平卻受到了質疑,萬大雪被成為“愛國哨”。

爭議判決


(圖)萬大雪不聽遼足隊員解釋
(圖)萬大雪不聽遼足隊員解釋
●2004賽季,魯能客場負於了實德,賽后魯能俱樂部副總韓公政公開指責主裁萬大雪。認為潘塔在比賽中故意踢宗壘的頭,而且大連隊還有三次手球和很多此越位,卻都沒有受到處罰。
●2005年,申花俱樂部因對萬大雪執法不滿,一個月內兩次將萬大雪告上了足協。
●2006賽季,中超第18輪天津對瀋陽,萬大雪在向盧彥出示了本場比賽個人的第一張黃牌后,便掏出紅牌將其罰下,好在隨後他發現了自己的失誤,及時作出了更正。
●2007年聯賽陝西主場與大連,萬大雪先是將主隊的越位球判作有效,引得邦弗雷雷極為不滿,接著又將捷尼亞的好球吹了出來,令陝西大為光火。
同年,山東魯能主場3比0戰勝青島中能,上半場萬大雪就判給了魯能隊兩個有爭議的點球。有中能球員認為,球隊不是輸給了山東,而是輸給了裁判。
●2008賽季中超揭幕戰成都謝菲聯主場對陣遼寧隊,由於判罰比賽出現失誤,遼足賽后收集資料,向中國足協提起申訴,因此當時的主裁判萬大雪被降級使用。
(圖)萬大雪
(圖)萬大雪
●2009年6月,京津之戰後天津發表聲明,指出當值主裁萬大雪在本場比賽中錯判、誤判、漏判多達九次,說明該裁判能力和水平的低下,以及十分明顯的傾向性,建議禁止萬大雪擔任天津主場的裁判並取消其中超聯賽的裁判資格。
●2009年8月1日,全運會男足(U20)決賽,萬大雪用一張爭議紅牌罰下廣東一名球員,結果廣東0比3輸掉了原本一場勢均力敵的比賽。
●就在李樹斌受到處罰的這場成足與亞泰的比賽中,萬大雪認定成都球員假摔,出示黃牌。隊長汪嵩上前解釋時,被喝令“滾!”引起成足的極大不滿。

涉嫌黑哨


2010年3月11日,萬大雪等多名國內知名裁判齊聚香河,參加足協組織的反腐倡廉學習活動
2010年3月11日,萬大雪等多名國內知名裁判齊聚香河,參加足協組織的反腐倡廉學習活動
2011年4月13日有媒體披露,繼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名黑哨之後,還有一名知名裁判員涉嫌受賄接受警方調查,據稱其現已不在中超、中甲執法,但曾擔任過國際級裁判,長時間執法中國足球頂級聯賽,符合這些條件的“嫌疑人”只有萬大雪一人。
該報道稱“據說,這位裁判姓W,來自華北某地,按照現在裁判退役的45歲上限,目前正應該在綠茵場上執法。以前,W經常執法國內一些重大的比賽,包括國家隊的比賽,雖然多次引起爭議,緋聞不斷,但是,W總能涉險過關,而且還贏得了“愛國哨”的美譽。2010年初,中國足球正值掃賭風暴高峰期,W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據說,W此後深居簡出,直到前段時間被媒體曝光遭到警方傳訊,被深入調查,原因是警方掌握了他收受賄賂的線索。”
萬大雪近幾年屢屢與昏哨聯繫在一起。2010賽季初期,來自不同俱樂部、地方足協的代表均對萬大雪的執法水平表示異議,導致其最終被“拿下”。其中最痛恨萬大雪的當數國安,當年國安衝冠一怒憤而罷賽的冤情也已昭雪,國安方面現在仍在苦盼南勇涉案情節曝光,因為在另外一場事關奪冠的關鍵戰役中,他們也存在著太多的疑問。
那是在2007賽季倒數第四輪比賽中,國安在積分榜上仍處於領跑位置,領先少賽一輪的亞泰2分。由於該場比賽被認為是爭冠的關鍵一役,為了確保公平,足協決定邀請韓國裁判執法,並於賽前一周通知了雙方俱樂部。但就在比賽前一天的晚上,中國足協告知北京市足協,亞泰方面對在本場比賽中起用韓國裁判提出異議,理由是國安主教練李章洙是韓國人。為此,中國足協決定臨時更換裁判,萬大雪被安排出場。賽后,國安方面對萬大雪的執法非常不滿,認為其至少少判給國安兩個點球。

焦點判罰


2004賽季,魯能客場負於了實德,賽后魯能俱樂部副總韓公政公開指責主裁萬大雪。認為潘塔在比賽中故意踢宗壘的頭,而且大連隊還有三次手球和很多此越位,卻都沒有受到處罰。
2005年,申花俱樂部因對萬大雪執法不滿,一個月內兩次將萬大雪告上了足協。
2006賽季,中超第18輪天津對瀋陽,萬大雪在向盧彥出示了本場比賽個人的第一張黃牌后,便掏出紅牌將其罰下,好在隨後他發現了自己的失誤,及時作出了更正。
2007年聯賽陝西主場與大連,萬大雪先是將主隊的越位球判作有效,引得邦弗雷雷極為不滿,接著又將捷尼亞的好球吹了出來,令陝西大為光火。
同年,山東魯能主場3比0戰勝青島中能,上半場萬大雪就判給了魯能隊兩個有爭議的點球。有中能球員認為,球隊不是輸給了山東,而是輸給了裁判。
2008賽季中超揭幕戰成都謝菲聯主場對陣遼寧隊,由於判罰比賽出現失誤,遼足賽后收集資料,向中國足協提起申訴,因此當時的主裁判萬大雪被降級使用。
2009年6月,京津之戰後天津發表聲明,指出當值主裁萬大雪在本場比賽中錯判、誤判、漏判多達九次,說明該裁判能力和水平的低下,以及十分明顯的傾向性,建議禁止萬大雪擔任天津主場的裁判並取消其中超聯賽的裁判資格。
2009年8月1日,全運會男足(U20)決賽,萬大雪用一張爭議紅牌罰下廣東一名球員,結果廣東0比3輸掉了原本一場勢均力敵的比賽。
就在李樹斌受到處罰的這場成足與亞泰的比賽中,萬大雪認定成都球員假摔,出示黃牌。隊長汪嵩上前解釋時,被喝令“滾!”引起成足的極大不滿。

接受調查


長達1年8個月的中國足壇掃黑風暴本月有望取得階段性的成果,據《體壇周報》報道,南勇、楊一民、謝亞龍等前中國足協領導將陸續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中,謝亞龍案有望於2011年5月率先開庭。此外,除了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名黑哨之後,還有一名知名裁判員涉嫌受賄正接受警方調查。根據媒體的推測,這位W姓裁判有可能就是萬大雪。
執法近八年,萬大雪曾多次引發爭議,2005年曾兩次被申花俱樂部告上足協,2007年在山東魯能(微博)和青島隊的德比戰中,又在上半場判給魯能兩個有爭議的點球。2009年全運會男足(U20)決賽,又是萬大雪用一張爭議紅牌罰下廣東隊一名球員,使比賽徹底失衡,最終廣東隊以0∶3告負。

終被逮捕


當萬大雪的名字赫然進入丹東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庭審公告時,國內足球界或許多少有些詫異。萬大雪成為繼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之後最後一位鋃鐺入獄的前國際級裁判。有消息稱,萬大雪與前足協技術部主任李冬生被捕有關,其涉案內容可能是操縱部分中超聯賽比賽。
2010年3月,中國足協在香河召開2010賽季中超、中甲裁判工作會議。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裁委會公布的68人當季中超執法裁判員名單中,當值國際主裁萬大雪的名字不在其中。雖然萬大雪當時也參加了香河會議,但是包括與會的不少裁判員和現場採訪的媒體記者都猜測,萬大雪會不會“有問題”。
萬大雪隨後被安排執法2010賽季中甲聯賽前3輪,隨之在執法第2輪一場比賽中,他就出現了幾次爭議判罰,當時球迷在球場里甚至揮舞著這樣的標語,“萬大雪,南勇在監獄里等著你呢”。怎料想球迷一語成讖。在去年4月中旬進行的中甲第4至6輪執場抽籤中,萬大雪的名字不在其中。而從此萬大雪“絕跡”國內聯賽執法場。
中國足協當時解釋,萬大雪缺席執法是因為他長期以來飽受傷病困擾,腰傷難忍。但事實上,萬大雪是因為被警方調查而被足協有意“拿下。”

一審判刑


2012年2月17日上午9時開始,法院陸續對“黑哨”黃俊傑、周偉新、陸俊、萬大雪等人進行了一審宣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丹東中院判決如下:被告人萬大雪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5萬元。
徠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足協處罰


北京時間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公布反賭案處罰結果,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原國足領隊蔚少輝;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李冬生、邵文忠,范廣鳴;原國際級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萬大雪;原中國國家隊球員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等33人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在足協的處罰名單中,個人處罰分為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和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兩個層級,其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受到該處罰的共33人,還包括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范廣鳴等,原裁判陸俊、周偉新、黃俊傑、萬大雪等,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裁杜允琪、隊長杜斌、隊員梁明,原西藏惠通俱樂部王珀,原陝西國力俱樂部李志民,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王守業、左文清,原青島中能俱樂部冷波,原廣葯俱樂部吳曉東、楊旭,原綠城足球俱樂部沈劉曦、胡明華,原無錫中邦俱樂部高峰、李丹,原延邊俱樂部高琿、金光洙他們觸犯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
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運動的有25人,其中15人違反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10人違反了第70條(不正當交易),前者包括原泰達俱樂部張義峰、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眭建華、郭峰,原中超公司官員楊峰、張祖建,原重慶足協秘書長高健,原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原瀋陽華晨俱樂部章健、許曉敏,原廣葯俱樂部謝彬、陳志農,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劉紅偉,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許宏濤、尤可為,原西藏惠通俱樂部丁哲;後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總經理樓世芳、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王學智、慕軍、原無錫中邦球員陳琦、譚旭、陳亮、姚幼明、孫曉鵾、張揚,原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徐弘,這意味著已受聘擔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的徐弘將不能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