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現有水上交通管理機構是按照省、市、縣、基層四級分別設置的。全省17個市均設有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一個機構二塊牌子。在蚌埠設立了安徽省港航管理局淮河航道局,主要是做好航道的養護建設、航標設置維護和清航打撈等工作。根據船舶檢驗工作的實際需要,分別在蕪湖、蚌埠、合肥設立了皖江、淮河、江淮船舶檢驗局(船員管理中心)。為加強水運市場管理,糾正船舶、船員違章行為,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經省政府批准,在馬鞍山設置了船舶證照檢查站(水上交通安全檢查站)。同時,在蚌埠設有一所省航運技工學校,負責全系統幹部職工的培訓工作。
機構簡介
為充分行使管理港口職能,統一規範、統一管理、協調發展港口岸線資源,2005年3月22日,安徽省編辦與
安徽省交通廳在
安慶市召開會議,對沿江四市現有港口體制進行了調整。2005年7月,根據皖編辦〔2005〕25號文通知精神,
安慶、
池州、
銅陵、馬鞍山四市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的港口行政管理職能下放至所在市港口管理局,其港口規費徵收和管理工作仍由省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