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鄴

李宗鄴

民國元年(1912年)3月任上海縣公署學課課長兼視學。民國8年6月任上海縣勸學所所長。民國12年7月勸學所改組為上海縣教育局任局長。

人物簡介


(生卒年不詳),字頌唐。清庠生,畢業於日本弘文學院師範及高等數理化班,先後在務敏學校、上海縣中等工業、農業學校、敬業中學、務本女子學校任教,後任上海縣勸學員、視學員。民國元年(1912年)3月任上海縣公署學課課長兼視學。民國3年4月~民國4年5月任上海縣教育會第七屆常會會長。民國8年6月任上海縣勸學所所長。民國12年7月勸學所改組為上海縣教育局任局長。民國16年7月卸任后又擔任寶山、松江縣政府秘書。對於教育事業頗多建樹,民國7年獲八等嘉禾勳章;民國11年獲教育部四等獎章。是民國《上海縣誌》教育門分修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