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委組織部

利津縣委組織部

利津縣委組織部是利津縣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組織和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
(二)研究和指導全縣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探索各類新型經濟社會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
(三)負責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並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免、離退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宏觀指導幹部調配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負責幹部的下派鍛煉培養工作;負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
(五)負責參照管理單位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管理工作。
(六)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並組織貫徹落實。
(七)按照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負責對選拔任用幹部、鄉鎮以上領導幹部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


、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縣委報告有關的重要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九)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幹部教育工作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縣委管理的幹部和優秀中青年幹部、部分企業幹部以及組工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和檢查全縣幹部教育工作。
(十)綜合協調知識分子工作。了解掌握全縣知識分子總體情況;制定或參與制定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檢查知識分子政策貫徹執行情況。
(十一)管理縣委老幹部局,負責全縣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