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隆

原日軍第23軍司令官

酒井隆(さかい たかし,1887年10月18日-1946年9月30日),男,是日本陸軍中將,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日本陸軍大學,曾製造濟南慘案,在佔領香港時宣布日軍“大放假”,大肆姦殺婦女及殘害無辜平民。1945年抗戰勝利后被國民政府逮捕,1946年在南京被執行槍決。

人物生平


廣島縣賀茂郡原村出生。神戸一中,大阪地方幼年學校、中央幼年學校本科,1908年陸軍士官學校(20期)畢業。同年歩兵第38聯隊付,步兵少尉。1916年年陸軍大學校(28期)畢業。派赴日本駐華使館任副武官,1924年晉陞少佐,調任日本駐濟南領事館武官。
1928年,酒井隆一手策劃和製造了“濟南慘案”。晉陞中佐,回國擔任參謀本部作戰部中國課課長,成了出名的中國通。1932年晉陞大佐,1934年8月調任日本駐天津的支那駐屯軍參謀長,親自起草何梅協定,拔刀架在何應欽的脖子上面,逼何應欽立即簽字。把國民黨及東北軍逐出華北。 1936年任歩兵第23聯隊長。1937年歩兵第28旅団少將旅團長、在第十四師團的編成內隨師團長土肥原賢二參加了蘭封會戰
1938年6月至1940年6月,酒井隆大搞經濟侵略,把掠奪的資源不斷輸送回國。1941年11月,升任駐廣東的第23軍司令官。同年12月,指揮一個師團經過18天激戰,佔領香港,迫使英國殖民總督楊慕琦投降。在磯谷廉介抵港前的3個月,酒井隆就是香港軍政廳最高長官。1943年4月,編入予備役。1945年2月,在北京設立酒井機關,進行和重慶的和平談判。同年12月,被中國政府以戰犯逮捕。 1946年8月27日,被南京軍事法廷判處死刑。同年9月30日,在南京雨花台執行槍決。

濟南慘案


事件起因

1928年春,蔣介石聯合閻錫山、李宗仁馮玉祥等部軍閥,舉行二期北伐,北上攻擊當時控制北京政權的奉系軍閥張作霖。張作霖是靠日本人的庇護而起家的,日本人希望通過扶植張作霖而牢牢控制住中國東北,因而,當然不想北伐軍北上徹底消滅奉系張作霖了。

惡意挑釁

1928年4月,蔣介石所率北伐軍節節勝利,很快就攻入了山東省。酒井隆此時擔任日本駐濟南領事館武官,為了阻止北伐軍繼續北進,他立即以“山東局勢混亂、保護日本僑民利益”為借口,寫信給日本陸軍參謀總長河合操大將,要求軍部出兵山東。參謀本部根據酒井隆的報告和請求,借口保護僑民,於4月下旬,派遣日軍第六師團五千餘人從青島登陸,入侵山東。
日軍第六師團在青島成功登陸后,酒井故意誇大事實,以局勢極為混亂為由,擅自要求第六師團長福田彥助率部火速趕赴濟南。福田彥助在酒井的一再催促下,星夜兼程,終於在4月底趕到濟南城外。5月1日,當蔣介石所率北伐軍開進濟南城后,酒井隆即唆使早已做好準備的日軍四處尋釁。日軍不僅隨意捕捉北伐軍的士兵,還槍殺了北伐軍的運輸隊長。

冷血殺手

1928年5月3日上午,日軍強行解除了北伐軍一部七千餘人的武裝。對日軍的一再挑釁,蔣介石再三地屈辱退讓,命令北伐軍各部“約束士兵,不準開槍還擊”。而且準備“繞道北伐”,這更加助長了日軍的囂張氣焰。酒井隆在5月3日致電給日本陸軍省和參謀本部時說:第六師團正在進行緊急部署,衝突事件正在交涉中,請求政府“採取斷然措施”。酒井就這樣一手製造事端,一手叫囂“採取斷然”措施來對付北伐軍的“進犯”。
酒井隆
酒井隆
5月4日晨,北伐軍在濟南城抓獲13名走私鴉片的日本毒販,按照中國法律將他們處死。酒井隆藉機再次給陸軍省和參謀本部拍電報,誇大事實,宣稱日本無辜僑民被殺害,並將數目擴大了20多倍。當天下午,酒井隆指使第六師團進行報復。第六師團用大炮和重機槍轟擊濟南城內稠密居民區和北伐軍的駐防地,造成中國軍民死傷1000多人。當晚11時,酒井隆還指使數十名日軍闖入國民黨山東省交涉公署,剪斷電話線,將國民黨戰地政務委員會主任兼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17名公署職員全部捆綁起來,並極其殘忍地先將蔡公時的耳、鼻、舌、眼割剜下來,然後用機槍將蔡公時等18人全部殺害。被殘忍殺害的蔡公時慘案發生后,酒井隆故意歪曲事實,謊稱是中國軍隊率先挑釁的,並且請求日本政府增兵山東。

逃之夭夭

1928年5月11日,日軍侵佔了濟南城,在城內進行大規模的姦淫擄掠活動,殺害中國軍民6123人,打傷1700餘人,製造了震驚中外的“濟南慘案”。“濟南慘案”發生后,引起了全中國人民的憤怒和世界輿論對日本政府的強烈譴責。在日本國內,也有許多日本人民強烈反對。5月下旬,日本大阪、京都名古屋、神戶、奈良、福岡等地的群眾結成反對干涉中國的同盟,並兩次舉行“反對出兵”的遊行。在這種壓力之下,日本政府見時機尚不成熟,於是不得不取消佔領整個山東的侵略計劃。
1929年3月29日,日本政府迫於壓力同中國政府簽訂了《濟南協定》,從山東撤兵。但國民黨政府不想得罪日軍,一味屈辱退讓,致使製造屠殺中國平民的“濟南慘案”的元兇酒井隆和其他兇手未受到任何懲罰,而一直逍遙法外。

何梅協定


事態背景

1934年8月,酒井隆調任日本天津駐屯軍參謀長。上任后,酒井隆積極參與策劃了侵略中國華北的種種陰謀活動。酒井隆一手炮製了“河北事件”,企圖達到“不戰而取華北”的目的。“河北事件”主要指兩件事:一是天津日租界兩名漢奸報人被殺風波;一是日軍圍剿抗日武裝的“孫永勤事件”。
1935年5月2日深夜,天津《國權報》的漢奸社長鬍恩溥,在日租界北洋飯店遭槍擊,胡身中4彈,被送往醫院搶救,於次日早晨斃命。5月3日凌晨4時左右,另一個漢奸《振報》社長白逾桓也在日租界自己私宅內被槍殺。這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胡、白被殺案。他夥同關東軍駐山海關特務機關長儀峨誠也、日本駐華公使館副武官高橋坦密商后,準備利用這一機會貫徹日本侵略華北的既定方針。

圖謀不軌

1935年5月25日,酒井隆給參謀本部發電宣稱:“關於在天津租界內發生的暗殺白逾桓、胡恩溥事件,經調查結果,終於判明系蔣介石系統所策動”,“白逾桓系我軍機關報的社長,屬於我軍的使用人員,依據條約,應受到保護。然而在中國官憲的指示下,不斷發生此類恐怖事件,至為遺憾”。並提出:“我方為了自衛之需要,將來不經警告隨時採取認為適當之行動,並聲明由此發生的不幸事件概不負責。”
酒井隆的用心很明顯,就是打算借胡、白被殺案,乘機擴大事端,然後以日軍武力為後盾,在華北攫取更多的權益。正當中日雙方為胡、白被殺案緊張交涉之際,5月17日,又發生了所謂抗日武裝孫永勤部進入非武裝區,得到國民黨遵化縣縣長庇護和援助的事件。
5月29日,酒井隆按照梅津美治郎的命令,發表通告,宣稱由於上述事件,“日軍不僅有必要再次越過長城線,而且實際上北平、天津兩地,也有必要包括在停戰地區內”。同一天,酒井隆和高橋坦還面見了何應欽,威脅說:“今後如再發生如此行為,日本軍將採取自衛行動。” 6月7日,日本內閣批准了《華北交涉問題處理綱要》,此《綱要》確定了日本方面的要求,主要是中國政府從平津地區撤退憲兵第三團、北平軍分會政訓所、國民黨黨部等機構,解散抗日團體。6月8日,酒井隆在天津主持召開由關東軍參謀和駐山海關、北平、天津等地的日本領事館武官參加的協商會議,討論《華北交涉問題處理綱要》。在會上,酒井隆提出了一個“以武力為後盾,採取強硬態度”的方針,準備以武力相逼,以達到侵佔平津一帶軍事要地的目的。
與此同時,日本關東軍6月7日命令一支步兵進入山海關、古北口一線,並在錦州集結一部空軍力量待命。6月9日,日本海軍從旅順派遣兩艘驅逐艦到天津大沽口,在事實上做出一副準備用武力解決的威脅架勢,不斷向國民黨政府施壓。

條約簽定

國民政府不想與日方發生衝突,因而不斷妥協退讓,最終決定接受日方的要求。1935年6月10日,國民黨政府代表何應欽按國民黨中央的訓令,全部承諾了日方要求。但日方並未就此罷休,酒井隆與高橋坦一再催促何應欽簽訂書面協定,於是何應欽最後以給天津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複信的方式,在送來的“備忘錄”上籤了字,表示願意接受日方的各項要求:“6月9日酒井隆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地期其遂行。特此通知。”這就是酒井隆炮製的《何梅協定》,這份協定使中國軍隊從華北撤出,而日軍則不費一槍一彈侵佔了中國平津一帶的軍事要地。

蒙疆自治


1937年3月,酒井隆被任命為日軍第十四師團步兵第二十八旅團旅團長,同時晉陞為少將。七七事變爆發后,日軍展開全面侵華戰爭,酒井隆又獲得了在戰場上作威作福的機會。8月,為了便於指揮作戰,酒井隆所部被編入華北方面軍序列,向北平及其以南地區進犯。次年5月8日,酒井率部侵入山東濟寧地區,並控制了黃河渡口。11日,攻佔鄆城。爾後,酒井隆命令旅團主力從金鄉方向南下,一路燒殺搶掠,相繼佔領了考城、內黃、開封、中牟等地。
1938年6月至1940年6月,酒井隆先後擔任日本駐張家口特務機關長、日本內閣“興亞院”駐蒙疆聯絡部長官、駐蒙軍軍附等職。這期間,酒井隆一面大力收集內蒙、察哈爾綏遠、山西等地的軍事、政治、經濟各種情報;另一面,大搞經濟侵略,策劃成立了“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和“北支那開發株式會社”、“蒙疆電業株式會社”、“蒙疆電氣通信設備株式會社”、“國際運輸公司”、“東亞煙草公司”、“蒙疆造紙公司”、“蒙疆不動產株式會社”、“蒙疆興亞株式會社”等經濟機構,壟斷內蒙、山西和張家口地區的煤炭、金融、石油、電力、鹽、畜產品、糧食、煙草、水泥、木材等重要行業,把掠奪的資源不斷輸送回國,通過這種掠奪和剝削的方式,來支持日本不斷擴大侵華戰爭。
酒井隆教唆滿蒙一些王公貴族向中國軍隊發起進攻,並承諾如果他們被中國軍隊擊敗,便調遣“大日本皇軍”為他們報仇,如果食言,“將來叫我被支那軍事法庭槍斃!”結果滿蒙軍隊在包頭,五原一帶被傅作義所部打得落花流水,而酒井隆並未調遣日軍為他們“報仇”。

攻佔香港


1941年11月6日,酒井隆被任命為駐廣州省的日本第二十三軍司令官。赴任后,酒井隆接到大本營的密令,令其指揮所屬部隊做好協同海軍迅速攻佔九龍半島及香港島的準備。酒井隆接到命令后,開始調遣部隊,準備進攻中國香港。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當日,酒井隆接到進攻中國香港的命令,早已準備妥當的酒井,立即派日軍航空隊消滅毫無作戰準備的駐港英國空軍部隊,取得制空權。同時,派步兵佔領廣州沙面島的英租界。隨後,酒井隆命令所屬第三十八師團(師団長、佐野忠義中將)在空軍的配合下,進攻九龍半島,並於12月13日佔領九龍半島。在對固守香港島的英軍兩次勸降未果后,18日夜,酒井隆指揮日軍在香港島強行登陸。12月18日夜,酒井隆指揮日軍向香港的碼頭進行猛烈炮擊,開闢登陸場。在炮火的掩護下,日軍三個聯隊近一萬名士兵,乘船強渡九龍灣,在香港登陸。日軍登陸后,按酒井的命令,先集中火力拿下山頂水庫。因為香港本島無淡水,山頂水庫是全島飲用水的主要來源,控制了它,香港市區的儲水量連兩天都無法撐下來,他想藉此迫使香港守軍迅速投降。
在進攻香港山頂水庫的同時,酒井隆還指揮另一路日軍攻擊香港的電廠。防守電廠的是輕傷兵和主要由商人組成的志願隊。雖然他們中的許多人不是職業軍人,但戰鬥得非常勇敢。他們全力抗擊,毫不退縮,最後直到全部壯烈犧牲,電廠才被攻陷。
在佔領了水庫和電廠后,酒井隆繼續指揮日軍進攻堅守在維多利亞灣的英軍,英軍頑強抵抗了兩天後,彈盡糧絕。12月25日,日本在戰死683人、負傷1413人後迫使英國在香港旅和加拿大旅和義勇軍共1.2萬人投降。

戰後伏法


1945年11月6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了“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酒井隆是“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成立后,被公布的第四批第29名戰爭罪犯。面對檢察官的指控,開始酒井隆拒不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他把這些罪行都說成是部下所為,與他無關,他只是“實屬督查不嚴”而已,想通過這樣的狡辯來推脫罪責。8月20日,南京軍事法庭對酒井隆進行第二次審判。8月27日,軍事法庭依據確鑿證據判處戰犯酒井隆死刑。判決書副本抄英國以供在倫敦展覽。據傳當初簽署《何梅協定》的時候,酒井隆負責端茶,沒有想到端完茶,就拔出刀架在何應欽的脖子上面,命令何應欽立即簽字。抗戰勝利后,何應欽當然沒忘這件事情,找他算賬。
1946年9月13日15時,酒井隆被綁赴南京雨花台刑場執行槍決。執行后,南京軍事法庭正式通知“日軍善後聯絡部”。15日,中國軍方與日軍在華高級將領一同,將酒井隆屍體埋葬在南京雨花台地區。這個生性殘虐的法西斯軍官就這樣結束了他的一生。他是被中國軍事法庭處以死刑的第二個日本高級將領。
酒井隆帶上刑場
酒井隆帶上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