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隆

東漢時期官員

伏隆(?―公元27年),字伯文,琅琊東武(今山東諸城)人,大司徒伏湛長子,東漢官員。伏隆少時以節操成名,初任郡中督郵。建武二年(26年),到懷宮受到光武帝劉秀的親近接待。建武三年(27年),任太中大夫,出使青徐二州,招降各郡國。同年冬天,伏隆任光祿大夫,出使張步處,被張步拘禁殺害。建武五年(29年),張步被平定,光武帝命伏隆弟伏咸收其屍體,賜給棺材盛殮。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傳檄郡國

伏隆年輕時因節操成名,在琅琊郡擔任督郵。建武二年(公元26年),伏隆到懷宮,光武帝劉秀很親近接待他。
建武三年(公元27年),當時張步兄弟各自擁有強大的軍隊,佔據齊地,朝廷任命伏隆為太中大夫,帶符節出使青、徐二州,招降各郡國。伏隆發送檄文給各郡國說:“先前,奸臣王莽,殺害皇帝盜取帝位,宗室起兵,剷除亂人誅殺王莽,因此大家擁立聖公劉玄,來主持國家。但他任用奸臣,殺害忠良,三王作亂,盜賊橫行,違背天意,最終被赤眉軍殺害。皇天保佑漢室,聖明的人應運而生,陛下大發神威,以少勝多。因此王尋、王邑以百萬大軍,在昆陽被打得大敗潰散,王郎率所有趙地軍隊,在邯鄲被打得土崩瓦解,大肜、高胡望見軍旗就逃跑,鐵膽、五校也無不被打敗。梁王劉永,因是宗室成員,受封為侯王,不知滿足,自找禍害,於是封爵任官,做出大逆不道的事。如今虎牙大將軍蓋延屯兵十萬,已經攻克睢陽,劉永逃走,家已被族滅。這是各位聽說過的。你們不事先替自己考慮,後悔怎麼來得及?”青州徐州的賊兵得到文告后很恐慌,獲索賊人右師郎等六股賊兵立即全部投降。張步派使者隨伏隆到朝廷上書,進貢鰒魚

張步殺害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冬天,朝廷任命伏隆為光祿大夫,再次出使張步那裡,並與新任青州太守和都尉一起東行,詔書命令伏隆可以直接任命縣令以下官員。伏隆招撫安慰,許多地方都投降歸附。光武帝嘉獎他的功勞,把他比作酈生。就地任命張步為東萊太守,而劉永也派使者封張步為齊王。張步貪戀侯王的爵位,猶豫不決。伏隆開導他說:“漢高祖和天下約定,不是劉氏不能封王,現在可以做十萬戶侯了。”張步想留伏隆和他一起守衛二州,伏隆不肯,想回朝廷覆命,張步於是拘禁伏隆而接受劉永封爵。伏隆派密使上書說:“臣伏隆出使沒有功勞,被叛賊張步拘禁,雖身在危難,捨命不顧。另外官民得知張步反叛,心中不願歸依他,希望朝廷按時出兵,不要擔心臣伏隆。臣伏隆能活著回朝廷,被有關部門處死,這是我最大的心愿。如果死在敵人手中,就把父母兄弟長托給陛下了。陛下和皇后、太子永遠享受萬國,和上天一樣無邊無際。”光武帝見到伏隆的奏書,召見伏隆的父親伏湛流著眼淚把伏隆的奏書給他看並說:“伏隆可以說是具有蘇武一樣的節操。恨不能且答應他並立即把他救回來!”不久,伏隆被張步殺害,當時的人無不為他痛惜悲哀。

收屍盛葬

建武五年(29年),朝廷平定張步,光武帝到北海,詔書命令伏隆的弟弟伏咸收伏隆的屍體,賜給棺材盛殮,太中大夫護送喪事,詔書通知琅琊郡修建墳墓,任用伏隆的兒子伏瑗為郎中。

家族成員


父祖

祖父:伏理,官至高密太傅。
父親:伏湛,官至大司徒,封陽都侯。

弟弟

伏翕,襲封陽都侯。
伏咸

兒子

伏瑗,官至郎中。

史書記載


《後漢書·卷一上·光武帝紀第一上》
《後漢書·卷十二·王劉張李彭盧列傳第二》
《後漢書·卷二十六·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第十六》

人物評價


劉秀:“隆可謂有蘇武之節”
范曄《後漢書》:“少以節操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