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
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
為加強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教學,1987年10月5日,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正式成立。 1995年6月,原國家教委批准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學科點為全國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自1994年起,經原國家教委批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掛靠廈門大學,本所成為該全國性學會歷年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的主要組織者。
目錄
經原國家教委批准,1981年在全國率先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生,1985年在全國率先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本科生,1986年開始招收國際經濟法(1998年後調整為國際法學)專業博士生。為加強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教學,1987年10月5日,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正式成立。1995年6月,原國家教委批准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學科點為全國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廈門大學國際法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
研究所自成立以來,在科研方面,充分利用地處經濟特區、毗鄰台港澳和東南亞等有利條件,積極承擔國家和省部級科研課題,出版一系列國際經濟法專著、教材,為中國國際經濟法體系的確立和專題研究作出了貢獻。
在學術梯隊建設方面,本所通過選派赴海外留學等方式,已形成以中青年為主的朝氣蓬勃、團結協作、後勁充足的學術梯隊。在學術帶頭人中,陳安教授現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國際比較法委員會委員和中國政府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仲裁員,在海內外具有較大的學術影響;曾華群教授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選”(1997);廖益新教授入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1998);徐崇利教授榮獲“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六次高等學校青年教師獎”(1998);李國安教授在國際貨幣金融法領域學有專長。
在研究生教學方面,本所探索和積累了“教學與科研相互促進,出人才與出成果同時並舉”的培養模式,培養了大批國際經濟法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得到政府機關、司法部門和外經貿企業的普遍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