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

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

為加強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教學,1987年10月5日,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正式成立。 1995年6月,原國家教委批准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學科點為全國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自1994年起,經原國家教委批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掛靠廈門大學,本所成為該全國性學會歷年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的主要組織者。

目錄

簡介


經原國家教委批准,1981年在全國率先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生,1985年在全國率先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本科生,1986年開始招收國際經濟法(1998年後調整為國際法學)專業博士生。為加強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和教學,1987年10月5日,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正式成立。1995年6月,原國家教委批准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學科點為全國高校“211”工程重點建設項目。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廈門大學國際法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
研究所自成立以來,在科研方面,充分利用地處經濟特區、毗鄰台港澳和東南亞等有利條件,積極承擔國家和省部級科研課題,出版一系列國際經濟法專著、教材,為中國國際經濟法體系的確立和專題研究作出了貢獻。
在學術梯隊建設方面,本所通過選派赴海外留學等方式,已形成以中青年為主的朝氣蓬勃、團結協作、後勁充足的學術梯隊。在學術帶頭人中,陳安教授現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國際比較法委員會委員和中國政府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仲裁員,在海內外具有較大的學術影響;曾華群教授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選”(1997);廖益新教授入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1998);徐崇利教授榮獲“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六次高等學校青年教師獎”(1998);李國安教授在國際貨幣金融法領域學有專長。
在研究生教學方面,本所探索和積累了“教學與科研相互促進,出人才與出成果同時並舉”的培養模式,培養了大批國際經濟法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得到政府機關、司法部門和外經貿企業的普遍好評。
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方面,本所與“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和“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等國際經濟組織和外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經常性的資料信息交流和學術交流關係。自1994年起,經原國家教委批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掛靠廈門大學,本所成為該全國性學會歷年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的主要組織者。1998年本所創辦和主編的全國性國際經濟法學術著述彙輯《國際經濟法論叢》出版以來,獲得理論界和實務界的普遍讚譽。2001年,經外交部推薦,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