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演藝工作者聯合會
上海演藝工作者聯合會
上海演藝工作者聯合會(SHANGHAI PERFORMING ARTISTS FEDERATION)(以下簡稱“演藝聯”),成立於2005年8月11日,是全國首家由表演藝術從業人員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由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接受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的監督管理。系上海市文聯十三家團體會員單位之一。
目錄
上海演藝工作者聯合會的主要功能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為演藝人員提供諮詢、援助等法律服務,維護演藝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開展業務培訓教育;開展演藝人員能力水平認證;為演藝人員創業、就業提供服務;為會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諮詢,並辦理相關手續;制定行業標準,規範職業道德,促進行業自律;樹立演藝人員崇德尚藝的社會風氣,對在表演藝術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會員進行表彰、授予相關榮譽稱號等。
【背景介紹:按本市現有規定,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滬工作需申辦本市戶籍的、須本科以上學歷,業績須達到相當水準等條件。由於演藝行業的特殊性,如從事芭蕾、戲曲、雜技表演等藝術的不少藝員有的因從小習藝,甚至連學歷也沒有、但專業技能無人比擬。另一方面,由於管理分散,評價體系不一,人事部門難以對演藝人員業務水準作出客觀評判。為公平公正地評價申請人的業績和潛力,市委宣傳部和市人保局(原市人事局下同)聯合下發了相關《意見》和《試行辦法》,“對確屬緊缺演藝人才,學歷條件可予以放寬”。在具體實踐過程中,參加申辦本市戶籍的演藝人員,都經過了其從業所在單位的推薦或專家的舉薦、專家鑒定小組的業務鑒定,然後由藝聯根據“演藝素質、演藝水平、演藝潛質和行業專業需求”等因素提出綜合意見報市委宣傳部審核,市委宣傳部送市人社局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批准。】
宗旨
其宗旨為:遵紀守法、崇德尚藝,通過加強對演藝工作者的協調、服務、自律和權益保障等途徑,促進上海演藝人員隊伍的社會化、市場化建設,推動上海演藝事業可持續發展。概括為三句話:配合深化上海文藝體制改革,維護廣大演藝工作者合法權益,集聚優秀演藝人員在上海創業和發展。
領導班子
主 席:何 麟
副主席(以姓氏筆畫為序):
秘書長:沈偉民
副秘書長:范林元
理事:丁嘉元、馬莉莉、田 水、任 山、劉 多、劉文國、關棟天、華怡青、呂 涼、邢 娜、何 麟、吳佳琦、張定國、李 軍、楊 昆、楊紹林、楊小勇、蕭 雅、谷好好、辛麗麗、沈偉民、遲黎明、陳達明、陳國慶、陳鴻梅、陳甦萍、周良鐵、茅善玉、胡 璇、趙力志、趙 靜、殷華立、奚美娟、徐 幸、郭玉鱗、錢 程、錢慧萍、梁偉平、廖昌永、黎洪偉、潘 偉
主要功能
1、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為演藝人員提供諮詢、援助等法律服務,以此來維護演藝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2、開展業務培訓教育;
3、開展演藝人員能力水平認證;
4、為演藝人員創業、就業提供服務;
5、為會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諮詢,並辦理相關手續;
6、制定行業標準,規範職業道德,促進行業自律;
7、開展對演藝人員崇德尚藝風氣的樹立,對在藝術表演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會員進行表彰、授予相關榮譽稱號等。
服務是藝聯的核心內涵,主要體現在會員創業就業、權益維護、培訓教育、行業調研等各項社會化服務機制的建設和社會化服務平台的搭建。通過服務,將使來自各方的演藝人員感受職業關懷,獲取演藝機會、得到權益保護,提高自身素質,各得其所地在上海創業發展、展示藝術才華,為促進和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發揮積極作用。
截止2005年年底,擁有會員610人。
會員可以享有下列服務:
1、會員的權益得到藝聯保障;
2、藝聯為會員積極推介工作,對藝聯所推薦的工作,會員可以進行選擇;
3、會員可以參加藝聯提供的培訓;
4、藝聯為會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特別優秀者,由藝聯申辦上海市戶口;
5、被推薦入會的演藝工作者業績顯著的,由藝聯對推薦者進行一定的獎勵(必要時可以評“伯樂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