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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紹先

明朝巨鹿籍歷史人物

張紹先(1584--1666),男,字善述,號重光,祖籍巨鹿縣西張庄,明朝人物。

紹先14歲始讀書,苦學6年,18歲入邑序,中萬曆癸卯(1603)科舉人,丙辰科(1616)進士,任通政使(管政令)。清開國后,加工部侍郎(管工程修建),贈都察御史(管司法檢察)。

張紹先才華橫溢,撰寫了很多碑文。如《尼家墳墓誌銘》、《張氏始祖墓表》、《不悲殿碑文》、《關聖帝碑文》、《三明寺碑文》等。

基本介紹


張紹先幼時家貧,其父(張爾德)於明萬曆十五年帶長子去外地謀生,其母在進虎寨一家大戶當傭人。10歲時的紹先就經常到馬旺營四面佛學堂附近割草,並在拾柴打草之餘,於學堂窗外專心聽講,冬來暑往,風雨無阻,長達三年之久。在學堂里教書的邱先生察覺此情后,經詢問認為紹先雖窮,但天資聰穎並有大志,遂起愛憐之心,便資助其進學堂讀書,且精心培育。紹先14歲始讀書,苦學6年,18歲入邑序,中萬曆癸卯(1603)科舉人,丙辰科(1616)進士。張紹先在任山西涇陽縣尹期間,興利徐弊,督修水利,民獲其益。並不畏權貴,將魏忠賢黨羽中一謀產誣鄰的豪紳繩之以法。因政績卓著,擢升為右通政使,掌管國家奏狀案牘。時有趨炎附勢者奏魏寺應和孔廟並祀,遭到紹先的嚴詞批駁:“宋時,因為名相王安石配享,尚遭到唱戲的嘲諷,何況是一個宦官呢!如是,怎樣對待以正名定分為主的禮教?倘或有不測,我願一個人承擔責任。”全朝官員畏懼魏黨權勢,皆為紹先擔心,但他無所畏懼,仍秉公辦事。崇楨元年(1628),累遷為通政使。張不但主持正義,而且兩袖清風。鄉人高風台父子,遭到族間無賴名舉與城惡棍閻義誣陷受監禁,幾至喪生。紹先聞知其冤情后,將案情奏達宮中,幾經周折,終使風台父子的冤情昭雪。事後,風台父子拿出四百兩銀子酬謝紹先,他分文不取。崇禎十一年(1638),紹先鑒於明朝政治腐敗、內憂外患,已處於風雨飄搖之中,便激流勇退,以病乞歸,獲允后在京西香山住閑。清初,紹先因德高望重被起用,加光祿卿。賜狀元及弟。順治五年(1648),他因佐政有功,受到降旨表彰,旋升工部左侍郎,並欽賜建“皇恩四世”坊一座,“金井”一處,以流芳百世。紹先雖在朝為官,但始終不忘家鄉父老。巨鹿地勢低洼,十年九淹,百姓深受其害。張授意巨鹿知縣沿平鄉任縣隆堯縣界修築了一高2。5米,寬10米,長達百里的大堤。此堤於順治九年(1652)始,至次年竣工,是為巨鹿縣有名的縣埝。之後,他又指令巨鹿知縣組織百姓,築成了周長20華里的護城大堤,接著又對漳河故道進行了清淤。這些水利設施的興修,對歷史上防禦洪水的侵入和瀝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巨鹿人民受益匪淺。紹先告老歸里后,僻做了諸多濟貧、掩髂,修堰、賬荒等有益於百姓的事情。張紹先才華橫溢,撰寫了很多碑文。如、《尼家墳墓誌銘》、《張氏始祖墓表》、《不悲殿碑文》、《關聖帝碑文》、《三明寺碑文》等。康熙五年(1666)卒,贈都察院右都御史,蔭一子,祭葬如例。祖籍河北巨鹿西張庄,后遷居楊家寨,后居縣城水市街。參加了明萬曆丙辰(公元1616年)科考,中進士,任通政使(管政令)。清開國后,加工部侍郎(管工程修建),贈都察御史(管司法檢察)。因政績卓越著欽賜建“皇恩四世”坊一座,“金井”一處,以流芳百世。巨鹿公園內現有“皇恩四世”牌坊文革時期被摧毀。北街還有楊家牌坊。
水市街、西張庄、楊家寨住著一些張家後人。
張紹先的父親是一位木匠,家境貧窮。有一天,家裡來了一個南蠻子,他非要住在住在張家,就讓他住進了驢圈,這個人每天晚上出去,手裡抱個匣子,張紹先的父親覺得蹊蹺,就偷偷跟在後面。南蠻子住了很長時間,有一天晚上,把這個匣子埋在離他家不遠的地里。
南蠻子走後,張的父親把匣子挖出來,一看原來是骨灰,他才知道南蠻子是看墳地而來。
張紹先的父親把骨灰挖出來,然後把自家的祖墳骨灰埋在這兒,不久,張紹先就出生了。
南蠻子回去後生了兩個兒子,卻發現兩個兒子長得都不像人樣,黑不溜秋,於是心生疑惑,又來到巨鹿。他走到張紹先家附近,發現一隻炸窩雞抱著鳳凰。見到張紹先的父親就問:“老哥,你對我說實話,我走了之後,你是不是把我埋的東西挖出來了,我在村口看見一隻炸窩雞抱著鳳凰。”他回答說:“你說的是不是我家的人?”南蠻子說:“你的兒子已經生了,沒有辦法,你只把我的東西還給我。你的兒子以後會有出息的。”張紹先的父親這才把人家的骨灰從驢圈的樑上取下來。南蠻子感嘆說:“怪不得我的兒子都不成人樣呢!”巨鹿除了張紹先,南蠻子抱著自己的骨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