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桃酒

果酒

獼猴桃酒是果酒之一,其營養成分和功效都遠高於現在的葡萄酒,只是人們接受葡萄酒的歷史更長而已。獼猴桃酒色澤晶亮透明,微黃帶綠色,氣味帶有濃郁的果香,入口醇厚、爽口。

含有豐富的維生素、氨基酸和大量的多酚,可以起到抑制脂肪在人體中堆積的作用。與其他酒類相比,獼猴桃酒對於護理心臟、調節情緒的作用更明顯一些。

簡介


獼猴桃酒分為釀造酒和調製酒,
(1)釀造酒製作方法
採用優質野生鮮果,再加人工精心挑選—清洗—破碎—微生物發酵—榨汁—提純—二次發酵—殺菌—灌裝—貼標—檢驗—出廠。生產過程絕不添加任何工業製劑和色素,是真正意義上的純天然酒品,既保存了獼猴桃鮮果的果香,又延續了獼猴桃的營養,口感純正,酒色琥珀,果香四溢,品質上乘。
(2)調製酒製作方法:
配方:獼猴桃250克,白酒500克。
製作方法:
1.原料:選用獼猴桃作原料
2.清洗:用清水漂洗去雜質.
3.破碎:在破碎機內破碎成漿狀,也可用木棒進行搗碎.
4.前發酵:在果漿中加入5%的酵母糖液(含糖8.5%),攪拌混合,進行前發酵,溫度控制在20~26℃,時間約5~6天.
5.榨酒:當發酵中果漿的殘糖降至1%時,需進行壓榨分離,漿汁液轉入后發酵.
6.后發酵:按發酵到酒度為12度計算,添加一定量的砂糖(也可在前發酵時,按所需的酒度換算出所需的糖量,一次調畢),保持溫度在15~20℃,經30~50天後,進行分離.
7.調整酒度:用90%以上酒精調整酒度達16度左右,然後貯藏兩年以上,即為成品.
功效與主治:解熱生津,利水通淋。適用於熱病煩渴,黃疸、尿道結石、小便淋澀,以及維生素缺乏等。
服法:每日2次,每次飲10~15毫升。

食用說明


獼猴桃甘酸,性寒,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B、胡蘿蔔素,以及微量元素。是目前很受歡迎的一種保健水果。《開寶本草》說獼猴桃可以“止暴渴,解煩熱,下石淋。熱壅反胃者,取汁和生薑汁服之。”但因本品性寒,故脾胃虛寒者應慎服用。

做法


做法一

用料
食材用量
青檸朗姆味雞尾酒1杯
獼猴桃1個
冰塊適量
詳細步驟
步驟圖片說明
步驟一
步驟一
步驟一
準備食材
步驟二獼猴桃去皮
步驟三
步驟三
步驟三
榨汁兒
步驟四
步驟四
步驟四
放入適量冰塊
步驟五
步驟五
步驟五
倒入雞尾酒
步驟六
步驟六
步驟六
OK

做法二

用料
食材用量
白酒42度1000g
野生獼猴桃1000g
冰糖200g
詳細步驟
步驟圖片說明
步驟一
步驟一
步驟一
野生獼猴桃,個頭大的有土雞蛋大,小的差不多聖女果大小。
步驟二
步驟二
步驟二
提前一天將獼·洗乾淨濾水晾乾,準備好空瓶,白酒42度。
步驟三
步驟三
步驟三
獼猴桃切兩半,放瓶子,放糖,最好是冰糖,沒有用白砂糖。
步驟四
步驟四
步驟四
裝瓶,倒入白酒。
步驟五
步驟五
步驟五
蓋上密封蓋,置於陰涼處,3個月後就可以喝。

做法三

用料
食材用量
白糖或冰糖
白酒
野生獼猴桃
詳細步驟
步驟圖片說明
步驟一
步驟一
步驟一
野生獼猴桃洗乾淨晾乾,準備適宜瓶子也洗乾淨晾乾
步驟二
步驟二
步驟二
削皮切片備用
步驟三
步驟三
步驟三
洗乾淨的瓶子里放入野生獼猴桃冰糖,本人喜歡便宜甜點就一層獼猴桃一層冰糖,不要完全裝滿留點空要發酵,然後倒入白酒沒過獼猴桃就行
步驟四
步驟四
步驟四
然後第二天就會有明顯變化,一個月後就可以喝了

國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
Q B / T 2 0 2 7 —9 4
獼猴桃酒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獼猴桃酒產品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以獼猴桃鮮果為原料,經精選、破碎、發酵(或部分發酵) 釀製而成的飲料棲。
引用標準GB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2758 發酵酒衛生標準
GB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適用於連續批的檢查)
GB4789.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4789.3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5009.12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10344 飲料酒標籤標準
GB/T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試驗方法
3 分類
3 . 1 獼猴桃干酒
3 . 2 獼猴桃半干酒
3 . 3 獼猴桃半甜酒
3 . 4 獼猴桃甜酒
3 . 5 獼猴桃汽酒
4 技術要求
表1
級項 別 目優等品合格品
外觀澄清,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澱
色澤干、半干酒徽黃或淺黃色
半甜、甜酒淺黃或金黃色
汽酒淺黃或金黃色
香氣具有獼猴桃清新的果香和醇厚、清雅、諧調的酒香具有獼猴桃果香和純正的酒香,無異香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1 9 9 4 —1 0 —2 6 批准 1 9 9 5 —0 6 —0 1實施
續表1
級項 別 目優等品合格品
滋味干、半干酒具有純凈新鮮爽怡口感,酒體純正,完整,諧調適口酒體醇和爽口,無異味
半甜、甜酒具有純凈新鮮爽怡口感,酒體醇厚,酸甜協調酒體醇和爽口,酸甜協調,無異味
汽酒分別具有干、半干、半甜、甜酒的滋味,還應有二氧化碳氣體特有的殺口力
泡沫汽酒注入潔凈杯中,應有潔白泡沫升起
4 . 1 感官要求見表1。
4 . 2 理化要求見表2。
表2
級項 別 目優等品合格品
酒精度20℃,%(V/V)酒 度8. 0 ~ 1 8. 0
允許差±1. 0
總糖(以葡萄糖計)g/L干 酒≤4. 0
半干酒4. 1~ 1 2. 0
半甜酒1 2. 1~ 5 0. 0
甜酒>5 0. 0
干浸出物,g / L≥1 4. 0≥1 2. 0
滴定酸(以酒石酸計)g / L4. 0~ 8. 0
揮發酸(以乙酸計)g / L≤0. 8≤1. 1
維生素Cmg/L干、半干酒≥200
半甜、甜酒≥150
總二氧化硫,mg/L≤250
遊離二氧化硫,mg/L≤50
二氧化碳20℃,MPa汽酒≥0.30
注: 獼猴桃汽酒的總糖、維生素C 、干浸出物含量分別以獼猴桃干、半干、半甜、甜酒所規定的指標計
4 . 3 衛生要求
鉛、細菌指標按G B 2 7 5 8的規定執行。
5 試驗方法
感官和理化要求的檢驗按G B / T 1 5 0 3 8執行。
衛生要求的檢驗按G B 4 7 8 9. 3和G B 5 0 0 9. 1 2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6 檢驗規則
6 . 1 組批
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藝並一次調配所生產的,同一廠名、產品名稱、規格、商標,同一包裝線,並具有同一質量合格證的產品為一批。
6 . 2 抽樣
按表3抽取樣品。
表3
批 量箱抽取樣本數箱抽取單位包裝數瓶合格判定數Ac不合格判定數Re
≤5008812
>500131323
註: ①“樣本”指產品的最大包裝( 箱) 。
②“單位包裝數”指從大包裝中任意抽取的最小包裝單位( 瓶) 。
6 . 3 交收檢驗
6 . 3 . 1 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的質檢部門負責按本標準規定逐批進行檢驗。符合標準要求,並簽署質量合格證的產品方可出廠。
6 . 3 . 2 交收檢驗項目包括: 包裝、標誌、凈容量、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
6 . 3 . 3 不合格分類
A類不合格: 衛生要求、感官要求、干浸出物、揮發酸、總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B類不合格: 酒精度、總糖、滴定酸、維生素C , 遊離二氧化硫
6 . 3 . 4 交收檢驗判定規則
6 . 3 . 4. 1 按表3 抽取樣本,進行包裝、標誌和凈容量的檢查。達到不合格判定數者,則判整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 . 3 - 4 . 2 按表3 抽取樣本,將樣品分作兩份,一份封存備查,另一份做感官和理化分析。按表1 和表2中規定的指標進行檢測。如有某項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時,可重新自兩倍量包裝中抽取樣品進行復驗,以復驗結果為準。若仍有一項A類不合格或兩項B類不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 . 4 . 1 一般情況下,企業一個季度進行一次型式檢驗,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須進行型式檢驗。
a. 更改主要原輔材料及配料;
b. 更改關鍵工藝;
c.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進行型式檢驗。
6 . 4 . 2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 除交收檢驗項目外,還有衛生要求.
6 . 4 . 3 型式檢驗判定規則
按6 . 3 . 3 進行。
6 . 5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或選定仲裁單位,按本標準進行分析和判定。
6 . 6 出口產品按合同執行。
7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7 . 1 標誌
7 . 1 . 1 標籤標誌必須符合G B 1 0 3 4 4的有關規定。
7 . 1 . 2 銷售產品的外包裝(瓦楞紙箱、木箱) 上要標明: 產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 批號) 、商標、凈重、毛重、規格。
7 . 1 . 3儲運圖示的標誌必須符合G B 1 9 1的有關規定.
7 . 2 包裝
7 . 2 . 1 包裝材料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試行) 》的有關規定。
7 . 2 . 2 外包裝用瓦楞紙箱或木箱,箱內應襯有“防震”、“防撞”的間隔材料。
7 . 2 . 3 內包裝用玻璃瓶,要求瓶體端正整齊,瓶外清潔、凈亮、瓶口封閉嚴密,不得有漏氣、漏酒現象.
7 . 2 . 4瓶裝酒的容量允許偏差:2 0 ℃時,2 0 瓶酒的平均容量允許偏差,大於或等於5 0 0 mL / 瓶為±2 %,小於5 0 0 m L / 瓶為±3%。
7 . 3運輸
7 . 3 .1 瓶裝酒應在5~ 3 5℃下運輸和貯存.
7 . 3 .2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要防止雨、雪、日晒、高溫、受潮和人為損壞。
7 . 3 . 3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車廂或其他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避免強烈震蕩。
7 . 3 . 4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不得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裝混運,
7 . 4 貯存
7 . 4 . 1 貯存倉庫要保持清潔、陰涼、乾燥、通風,防潮濕,不得露天堆放。
7 . 4 . 2 倉庫要定期進行檢查:不得和具有腐蝕、有毒物品堆放一起,紙箱壘商不超過6層。
7 . 4 . 3 保質期: 瓶裝酒的保質期不低於6個月。
7 . 4 . 4 瓶裝酒在保質期內不應發生混濁、酸敗等現象.
------------------------------------------------------------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質量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食品發酵標準化中心歸口。
本標準由輕工業部食品發酵工業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康永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