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檔案局
江西省檔案局
黨組書記,局長:方維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譚向文
副局長:譚榮鵬
(一)對全省檔案事業實行統籌規劃、宏觀管理;負責研究制定全省檔案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計劃和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協調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省屬大型企業、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和各市、縣檔案業務及專項檔案工作。
(二)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省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開展檔案行政執法和監督。
(三)組織開展全省檔案理論和科學研究,推進全省檔案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
(四)負責檔案宣傳工作,統一管理全省檔案資料對外交流,協調全省檔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動。
(五)負責接收、整理、保管省直機關和其他組織按規定移交進館的檔案資料及檔案史料的展覽、陳列工作,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維護檔案完整,確保檔案資料安全;負責省直機關已公開現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全省檔案系統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省檔案館網點建設布局的指導等有關工作,協調指導綜合檔案館、專門檔案館、部門檔案館檔案資料接收和收集範圍。
(七)負責調查、徵集散存在社會上的反映我省各個歷史時期、具有重要保存價值和歷史研究價值的檔案資料以及著名人物在江西活動中形成的各種載體、門類的檔案資料,不斷豐富館藏。
(八)負責全省檔案編研、信息開發、利用與管理,推進檔案信息網路建設,充分發揮檔案信息資源作用,為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服務。
(九)制訂全省檔案幹部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檔案專業教育和檔案幹部培訓工作。
(十)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省檔案局(館)內設9個處(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館)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協調機關內部各部門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統計年報和機關秘書、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決議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管理和接待工作。
(二)業務指導處
負責全省檔案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現代化的宏觀管理,對省直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省直各專業主管部門和中央駐贛單位做好本專業系統、本單位的檔案工作;負責省級檔案館網點建設的布局審核工作;協調各級各類檔案館的接收範圍,擬定檔案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農村檔案工作的規章和技術標準。
(三)科教法規處
負責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實施;負責地方性檔案法規的研究、起草;負責檔案行政規章、規範性文件的管理審核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與其他部門在檔案事務上的關係;負責檔案行政執法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檔案違法案件和嚴重的檔案違法行為。負責館、庫建設設計圖紙審查等有關工作;負責編製全省檔案科技長遠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科研課題的協作公關和科研成果的評審、鑒定、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搶救檔案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檔案科技業務諮詢和組織科技交流活動。
(四)信息調研處
負責全省檔案工作綜合性、政策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重要的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擬定全省檔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檢查、總結執行情況;負責檔案信息工作,指導全省檔案信息化、數字化、網路化建設和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
(五)檔案保管處
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和科學管理;負責館藏檔案的出、入庫管理;負責檔案資料數量變動情況的登記、統計;負責紙質檔案、聲像檔案、珍品檔案庫房的日常管理;負責進館檔案的整理;編製各類檢索工具;負責全省國家重點檔案的搶救管理工作。
(六)檔案利用處(已公開現行文件利用中心)
負責館藏檔案、資料及政府公開信息的查閱接待;負責查閱者摘抄、複製檔案資料內容的審核、蓋印和收費工作;負責利用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館藏檔案的鑒定、開放工作;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著錄標引工作;負責全省檔案資料目錄中心的工作。
(七)檔案徵集編研處
負責省直機關和有關單位到期檔案的接收進館工作;負責對散存社會珍貴檔案資料和名人檔案資料的徵集工作;負責全省重大活動檔案的收集、徵集工作;組織開展檔案史料編纂和研究並向社會公布檔案資料史料;組織承辦綜合館藏檔案、社會檔案和現行文件資料的展覽;負責檔案的模擬製作和指導;負責指導全省檔案系統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工作;參與全省編修史志工作;負責省檔案學會的日常工作。
(八)檔案技術保護處
負責檔案信息網路建設的規劃、設計;負責省檔案館網路、資料庫、操作平台的建設與維護;負責省直單位電子文件的接收、存儲工作;負責館內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維護;負責檔案保護和複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負責庫房溫濕度及安全的監控、破損檔案的修復、檔案蟲害的防治工作;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縮微、複製、數字化工作;負責電視視頻資料錄製;負責攝錄像及編輯刻錄工作。
(九)機關黨委(人事保衛處):
省檔案局(館)機關事業編製80名。
江西省檔案局(館)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省檔案局(館)下屬相當於處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製13名(其中:正處1名,副處1名)該中心主要職責:承擔局(館)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