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識

李卓識

李卓識,又名李文山,河北省高邑縣西塔影村人·1912年10月出生,1938年2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高邑縣抗日政府經濟科科長、縣長,高贊元縣抗日政府縣長,河南省曲河縣、延津縣縣長,中共焦作礦區工委書記,中共河南省新鄉市委統戰部長、財貿部長、中共河南省鶴壁市市委副書記、書記,鶴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新鄉地委顧問等職,1983年12月離休,1999年6月4日病逝·

簡介


李卓識長期擔任領導職務,歷經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經濟恢復時期、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十年動亂、粉碎四人幫、撥亂反正,改革開放等重大歷史階段。幾十年來,不管是在硝煙瀰漫的戰爭年代,還是在和平建設時期,不管一帆風順還是身處逆境,他對黨的事業始終忠心耿耿,滿腔熱忱,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傾注了畢生的精力.

平生經歷


1937年"七·七"事變,到10月上旬高邑淪陷后,出身貧苦在學生時代就已接受了先進的革命思想影響的卓識,就在家鄉開始了抗日救國活動。他動員聯繫了一些青年參加八路軍,親自參加八路軍中路游擊隊在高邑的破鐵路行動,並且動員本村的村長同八路軍游擊隊取得聯繫,籌糧籌款,支援抗日.1938年2月,他毅然從處在敵占區的家鄉步行近百里,到贊皇黃北坪尋找八路軍一二九師、三八五旅參加抗日工作。其後不久被派回高邑縣抗日政府工作,同年8月,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由於他對敵鬥爭即機智勇敢,英勇善戰,又善於做群眾工作,1939年2月,即被任為高邑縣抗日政府經濟科科長。期間,他很好地落實了我黨的合理負擔政策,為抗日根據地籌備了大量的糧食和財物.1940年10月,在高邑縣抗日政府處境日趨艱難的形勢下,被任命為縣長.1943年秋天,又被任命為地處敵後的高贊元縣縣長.
在整個抗日戰爭階段,他一直在敵占區工作,歷盡艱難困苦,常年風餐露宿,一到夏天就活動在青紗帳里,隨時都有犧牲的危險。在長期的敵後游擊戰中,數次遇險。為了民族解放事業,他捨生忘死,無怨無悔,將個人的利害得失置之度外,日偽漢奸視他為眼中釘,把他當成死對頭,千方百計企圖殺害他,當他們的陰謀落空后竟兇殘地殺害了他的父兄,燒掉了他的家園,連他的妻子及幼小的孩子也屢次被抓捕入獄,橫加迫害。而這一切都絲毫未能動搖李卓識堅定的抗日救國信念,他強忍失去親人的巨大悲痛,化悲痛為力量,始終戰鬥在抗日鬥爭的第一線,終於同全國人民一起迎來了民族解放的偉大勝利.
1945年9月20日,高邑縣解放后,他出任高邑縣縣長。進城后,縣委同以他為首的高邑縣政府帶領全縣人民,立即開始了鎮壓漢奸、穩定社會秩序、反奸清算、土改、發展生產,參軍支前等一系列緊張激烈繁重複雜的工作。尤其是在土改期間,因高邑是解放區的邊緣,時刻面臨盤踞在元氏縣的國民黨反動派地主武裝還鄉團的挑釁進犯和反攻倒算。他帶領全縣人民拿起了槍,同敵人進行了殊死的鬥爭,用鮮血和生命保衛了勝利果實,保衛了土地改革的順利進行.
1947年年底,他被調往中原新解放區工作。先後擔任曲河縣和延津縣的縣長,領導了那裡的土改、鎮反、抗美援朝三大運動.1951年3月至1954年9月,調任河南省焦作礦區工委書記,領導了礦區的"三反五反" "三大改造""四項統購統銷".
從1954年9月到"文化大革命"之前,他先後在新鄉市委、河南省委、鶴壁市委任職。在十幾年的時間,他做過黨務工作,統戰工作,也主管過經濟建設和財貿。無論分管哪條戰線,他都是堅決服從工作需要,不講價錢不計名利,無論幹什麼工作,都是兢兢業業、扎紮實實,出色地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
1960年10月,他被任命為市委副書記時,面對千頭萬緒百業待興、任務十分繁重的局面,他嘔心瀝血,夜以繼日地工作,幾乎每天都是在工廠、農村度過的,親自到基層單位逐個的檢查指導工作,他因此贏得了廣大幹部群眾的尊重和信任,稱他是"老八路書記".在三年經濟困難時期,他分管財貿工作,在"低指標瓜菜代"物資十分短缺的年代,他嚴格要求自己,要求家人,同群眾同甘苦共患難,沒有多沾國家一分一厘的便宜,沒有為家人和親戚朋友購買過一件緊銷商品,熟悉他的人都稱讚他是個"活著的焦裕祿".
在十年動亂中,他受到了極"左"路線的迫害,不僅被誣陷為"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和"為二月黑風翻案的黑後台",而且身陷囹圄,受到嚴重的人身摧殘,不但生活上受到百般刁難,而且親屬遭株連乃至被批鬥。逆境中李卓識以其堅強的意志,忍受病痛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始終堅定不移地相信黨相信人民,抵制錯誤堅持原則,甚至當時曾在河南顯赫一時的頭面人物找他"談話"施加壓力時,他依然堅定地表示"在原則問題上我必須實事求是,不能隨風倒!"充分展現了-個優秀共產黨員,忠於黨、忠於人民的高貴品格.
1978年7月,他恢復了中共鶴壁市委副書記的職務,1979年8月任鶴壁市委書記:1980年7月在鶴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又被選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81年因年事已高,退居二線,調任中共新鄉地委顧問.1983年12月,經組織批准離職休養。期間,他堅決擁護並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的大政方針,積極投入到撥亂反正的工作中,為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他1978年7月剛剛恢復了鶴壁市委副書記的職務之後,立即挑起了平反三案(冤、假、錯)的重擔,在兩年多時間內,他在身患多種疾病,年近古稀的情況下,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不分時間不分地點,接待了一批又一批蒙受不白之冤的群眾和幹部,為千餘名幹部群眾平反了冤假錯案。有許多幹部群眾對他表示由衷感謝時,他總是說:"不要感謝我,我是執行了黨中央的政策,如果要感謝,應感謝黨的英明偉大,要感謝以鄧小平為首的黨中央!"

退休


當他離職休養后直到他病逝以前,仍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在新時期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關心國內外的大事,密切注視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生事物,為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兩個文明建設獻計獻策,為他工作過各地的黨史工作作了大量工作,充分發揮一個老黨員老幹部的餘熱。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仍以頑強的毅力同病魔作鬥爭,表現了寬廣的胸懷和無畏的精神.

功績


李卓識在近半個世紀的革命生涯中,始終堅持了黨的實事求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群眾批評與自我批評三大作風,始終堅持了艱苦樸素、謙虛謹慎、平易近人、以身作則,嚴於律己的優良作風。他一生胸懷坦蕩,光明磊落、大公無私、為政清廉,他把畢生的精力獻給了黨獻給了人民,人民將永遠懷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