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寄南

林寄南

林寄南(1881—1942),字逢春,號伯仁,福建浦城城關人。

基本簡介


清光緒七年生,14歲考取生員后,赴榕考入福建師範學校。宣統元年(1909)二月學成回鄉,在城關西竺寺創辦官立第二兩等小學堂,自任校長。民國2年(1913),浦城發生“鬧米事件”。縣知事張必明肆加鎮壓,誣寄南為“鬧米策劃者”,逮捕解省,經其師陳寶琛力保獲釋后,賣掉幾十擔租產,寄寓福州西門高升館,以營星相為掩護,來往廣州、上海之間,從事討伐袁世凱的活動。1919年五四運動后,他還和小學教師及愛好文藝的青年組建益智劇社,自任劇本創作、改編及導演、劇務等,演文明戲,作通俗宣傳。民國12年(1923),薩鎮冰就任福建省省長,任林寄南為閩北財政督察專員。民國16年,當選省政府委員。民國19年(1930)“一·六”事件,盧興邦綁架省府委員為人質,教育廳長亦被綁架,林寄南代理教育廳長。民國22年(1933),十九路軍將領聯合其他愛國人士,在福州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史稱“福建事變”),福建省政府解體。林寄南回到浦城,變賣磡頭祖遺房產維持生活。“福建事變”被鎮壓后,林寄南重回福州,充任省政府顧問。後任贛粵閩湘鄂“剿匪”軍北路前敵總指揮顧問。民國24年(1935),國民黨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兼浦城縣長盛開第決定刊行民國6年編纂的《浦城縣誌》。林寄南認為續編材料不盡翔實,須重校正,方可刊印,使其志終未付梓。抗日戰爭爆發后,舉家遷回浦城閑居。民國31年(1942)1月14日,在家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