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國家稅務局

重慶市北碚區國家稅務局

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北碚區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重慶市北碚區國家稅務局、原重慶市北碚區地方稅務局自此正式合併。

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徵收管理;
(三)根據北碚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轄區中央稅、共享稅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反避稅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製、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轄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負責管理本局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負責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和北碚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三)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車輛購置稅票證;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四)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五)收入核算與財務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六)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等納稅服務支持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七)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八)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製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九)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負責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本單位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十)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單位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直屬機構


直屬機構為稽查局,機構級別為副處級。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其內設機構有5個,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派出機構


1.辦稅服務廳
2.朝陽稅務所
3.天生稅務所
4.歇馬稅務所
5.黃桷稅務所
6.文星稅務所
7.澄江稅務所
8.蔡家稅務所
9.水土稅務所
10.靜觀稅務所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單位後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