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守直

張守直

朝廷聞張守直執政有方,擢升其為吏部主事。張置若罔聞,嚴氏父子恫嚇亦不屈從,凡事無一件因私廢公,因邪壓正。張一生掌管人、財大權,外坦中嚴,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也得罪了一些官員。

人物簡介


生卒年限不詳,字時舉,又字筆峰。祖籍本縣,歷在明朝兵部、吏部、工部、戶部和大理寺、光祿寺供職,饒有建樹。
明嘉靖十六年(1573年),張守直中舉人,二十三年(1544年)中進士,初任浙江省嘉定縣知事。嘉定物產豐富,管理賦稅的官吏,稍加徵收,則可貪污白銀萬兩。張到任后,一改舊制,下達公文和接待訴訟,都親自過問,嚴禁下級官吏結黨營私。凡百姓痛恨的皆予免職。他積極興辦教育,鼓勵生產,開倉放賑,儲備防災,表彰節義,禁止游閑,興修水利,治理農田,清理鹽稅,計劃開支。如是3年,嘉定縣呈現興旺景象,成為一郡之首。
朝廷聞張守直執政有方,擢升其為吏部主事。不久,任吏部考功、文選郎中。張守直善於選用人才,如伯樂相馬,他推薦的王錫爵、郭泰、許劭等人皆為棟樑之材。當時丞相嚴嵩及其子世蕃把持朝政,營私舞弊,時時干涉張守直行使職能。張置若罔聞,嚴氏父子恫嚇亦不屈從,凡事無一件因私廢公,因邪壓正。不久,嚴氏父子事發下獄,不少屈從的人受到追處,而張守直則安然無事,在社會上受到稱讚,后升任大理寺少卿,受理嚴世蕃犯罪案件,嚴拒不認罪。張曆數其欺君罔上種種罪行,按法治罪,博得朝野擁戴。不久,任光祿寺卿。有的官宦欲在膳食中例外私自支領,張守直一概不準。一年就節省庫銀萬餘兩。
張守直素以廉潔聞名,深得嘉靖皇帝信任,被封任工部左侍郎,主持外長建顯陵。顯陵工程浩大而無計劃,粗估需錢72萬貫。是年收成不好,吳、蜀、豫章等地對巨大的徵收無力承擔。張到職后,詳細審核,做到材料無浪費,勞動無窩工,節支三分之一,只耗50萬貫,而且工程質量好,沒有騷擾老百姓。隆慶元年(1567年),新皇帝對他一度不信任,連續轉任,但時間不長,升任朝廷戶部尚書。張曾上書皇帝,制定了量入為出、計劃開支、栽減冗員、按例發餉等條令,如有違背,按法治罪。改變了過去開支無計劃的弊病,每年可節省開支數十萬貫。
張一生掌管人、財大權,外坦中嚴,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也得罪了一些官員。他們乘張與執政者有分歧時,挾嫌報復,造謠中傷。張一氣之下,辭官司還鄉,閉門謝客。朝廷屢次啟用,他拒不赴任,74歲病逝,安葬遵化縣北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