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付息票據貼現
買方付息票據貼現
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根據協議約定,買方(付款人)向賣方(收款人)簽發的商業匯票,在由買方或買方開戶銀行承兌后,買方承諾由其支付貼現利息。賣方持未到期的匯票向其開戶銀行辦理貼現業務時,銀行審核無誤后,向買方扣收貼現利息,並將全額票款支付給賣方的一種授信業務。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與傳統的票據貼現業務相比,除貼現利息承擔人不同外,票據的出票、承兌、貼現等業務辦理行為完全一樣。
1、貼現金額:將票面金額全額支付給賣方,從買方企業指定的付息賬戶扣收貼現息。
2、期限:貼現的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利率:貼現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範圍內由雙方協商確定。
1、對買方企業:
(1)置換銀行貸款,降低籌資成本;
(2)現金採購,約期支付;
(3)隨用隨開,減少閑置資金;
(4)規範債權債務關係,減少貨款拖欠;
(5)提高買方企業貿易地位,獲取商業折扣;
(6)業務操作手續簡便。
2、對賣方企業:
(1)降低財務費用;
(2)即貼即付,加快貨款回收;
(3)提高資金安全性,轉化應收賬款為應收票據;
(4)規範債權債務關係;
(5)業務操作簡便。
企業(事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尤其適合業務合作密切的買賣雙方之間。
1、買方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2)必須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
(3)在貼現行開立存款賬戶,存入應付貼現息的足額資金;或由貼現行為客戶應付的貼現息核定授信額度;
(4)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2、賣方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在貼現行開立存款賬戶,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2)必須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能提供與商業匯票相符的、真實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
(3)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1、買方企業應提供的材料:
(1)買方付息票據付息承諾函;
(2)承兌匯票複印件;
(3)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賣方企業應提供的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書;
(2)對應的有關購銷合同或協議、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送單據複印件;
(3)銀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1、買方企業向開戶的銀行提交《買方付息票據付息承諾函》,承諾凡賣方企業持買方企業交付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辦理貼現,由此產生的利息費用由買方企業承擔。買方企業將足額貼現息存入付息專戶或由銀行為其應付貼現息核定授信額度;
2、買方將承兌匯票並承諾函交賣方;
3、賣方持承兌匯票及承諾函向開戶的銀行申請辦理貼現;
4、賣方開戶的銀行按照規定程序審查后,辦理貼現,將票面金額全額支付給賣方;
5、買方開戶的銀行從買方企業指定的付息賬戶扣收貼現息,向買方出具扣息回單(記賬憑證)。
貼現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範圍內由雙方協商確定,票據貼現利息通過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