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城鄉規劃局

東莞市城鄉規劃局

東莞市城鄉規劃局是東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工作簡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組織制定我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的地方規範性文件和政策,並組織檢查實施。
(二)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組織編製我市市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市區的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市規劃控制區規劃和跨鎮街協調規劃;審核鎮總體規劃,並根據法律規定審批除鎮總體規劃外的其他規劃。
(三)參與本市的各項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全市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的申請,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質和建設內容,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延期使用,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核定內容的各項變更手續。
(五)審批全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及其工程報建,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已審批建設工程的現場放線驗線和規劃條件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合格證》。
(六)組織協調全市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編製審查,指導各鎮街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編製審查工作,負責辦理全市市政規劃建設的規劃許可手續。
(七)負責制定全市規劃管理人員的培訓計劃,組織全市規劃管理人員開展業務學習、培訓。
(八)負責本市城建檔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
(九)組織檢查各單位、人員執行城市規劃的情況,制止、糾正違反城市規劃或越權審批的行為,配合綜合執法局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十)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鎮街規劃管理所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