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專用章
業務操作時需要用到的印章
《報關專用章》是有進出口權公司到海關進行公司業務操作時需要用到的印章,報關專用印章的刻制需要客戶提供進出口貨物收發人報關註冊登記證
報關專用章應為橢圓形;尺寸為:50X36mm。報關專用章的刻制需使用簡化的宋體。上弧為公司名“XXXXX有限公司”下放橫排,報關專用章,如要分港口加(廣州白雲機場)等或公司需刻制多個報關專用印章,應用數字區分,如(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報關單位向海關遞交的紙質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必須加蓋本單位的報關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啟用前應當向海關備案。報關專用章應當按照海關總署統一規定的要求刻制。報關企業的報關專用章僅限在其標明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使用,每一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報關專用章應當只有1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報關專用章可以在全國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通用,有多枚報關專用章的,應當按照次序註明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