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懷柔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八)負責本區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各鎮鄉、各單位計劃生育工作進行指導。 (九)負責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信訪工作,負責《生育服務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審批二胎生育計劃,負責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計劃生育綜合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負責計劃生育信息和反饋工作。

簡介


北京市懷柔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構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人口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普及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知識,積極有效地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管理。
(二)研究擬定和實施本區中、長期人口生育規劃和計劃生育年度計劃,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本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四)增加人口研究並提出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促進生殖健康事業發展。
(五)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計劃生育目標管理方案,制定實現目標的實施細則和保障措施,定期檢查落實情況。定期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情況,負責擬定計劃生育目標管理獎懲兌現的意見。
(六)依法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落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使用的規範;組織計劃生育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的推廣和應用;對計劃生育技術、葯具發放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提高人口素質和預防艾滋病工作,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
(七)編報本區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劃生育葯具需求計劃;做好節育手術經費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區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各鎮鄉、各單位計劃生育工作進行指導。
(九)負責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信訪工作,負責《生育服務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審批二胎生育計劃,負責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計劃生育綜合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負責計劃生育信息和反饋工作。
(十)負責本區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課題以及相關綜合治理重大問題的研究。負責本區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參與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負責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有關調查研究方面的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機構設置


1、政辦室
政辦室職責:負責黨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信息、督查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鎮、鄉計劃生育手術費、術后治療費、社會撫養費、《條例》的獎勵、落實;負責文印、檔案、車輛管理、工會、老幹部、婦聯、統戰、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衛生、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計算機的維護、使用、管理、開發及業務工作;負責外事接待工作。
2、業務科
業務科職責:負責本區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課題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負責人口總量、結構、出生和死亡、遷移等人口變動和發展趨勢的中、長期預測工作;負責育齡婦女人口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評估;負責再生育申請資料的審核、審批工作,對再生育審批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生育服務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管理與發放;指導、監督、檢查有關計劃生育生育政策、獎勵政策、收費與處罰政策的落實等;承接本系統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計劃生育行政收費與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接待、登記與查處工作,承接區委、區政府、市人口計生委交辦的信訪查處與調研工作。
3、宣傳站
宣傳站職責: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大型宣傳活動;側重抓好電台專題節目及電視台專題、新聞報道工作;負責完成宣傳櫥窗設計、製作工作;負責信息、稿件、《懷柔報》專題等文字材料的編審工作;負責基礎知識教育工作;負責科普宣傳工作;負責電視新聞、專題採訪報送工作;負責電台計生專題廣播的材料準備工作;負責聲、像器材的保管、使用及維修工作;負責大型計生宣傳活動的總結;負責《信息專刊》工作,完成向上級部門信息報送任務及稿件投送;負責宣傳品發放及進村入戶工作;完成領導及科長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4、協會
協會職責:負責全區協會組織建設和組織整頓;負責協會試點工作;負責村民自治工作,配合主管領導抓好試點,及推廣工作;負責協會年度計劃、"三結合"工作計劃的制定和總結;負責項目工作的具體運做和落實,第三輪項目實施文本的制定;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落實。負責信息工作,負責"三結合"、項目的實施各種報表的核實工作;負責人生雜誌的訂閱和各種代辦費的發放;負責計劃生育系列保險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服務中心
認真貫徹執行“面向基層、深入鄉村、服務上門、方便群眾”的辦站方針,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生殖健康諮詢、宣傳教育和生殖保健技術服務,推廣應用計劃生育新技術,和醫療保健機構共同做好本地區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具體職責任務為:
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做好生殖健康、生殖保健、計劃生育政策、優生優育、晚婚晚育及避孕節育的科普宣傳、教育諮詢和指導工作;施行避孕節育手術,組織開展人流、放環、取環、放取皮埋等各項計劃生育手術並做好術后的諮詢、隨訪工作;深入基層進行生殖保健檢查,為廣大育齡婦女落實節育避孕措施提供優質服務和生殖保健諮詢服務。指導鄉、鎮、村做好孕前管理;參加計劃生育新技術推廣、科研課題的研究。配合國家計生委科研所和市科技處實施、推廣新技術、新方法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生殖保健技術服務;認真做好流動人口育齡婦女的計劃生育保健檢查、宣傳教育和技術服務工作;開展遺傳與優生的技術諮詢工作。協助二胎審批小組負責醫療技術方面的聯繫和協調工作。組織有關方面對病殘兒及成人傷殘進行鑒定,參加二胎小組的審批工作;與衛生部門共同做好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的診斷治療及管理工作;配合委機關和其它科室搞好各項活動及優質服務“三下鄉”活動。
6、葯具站
葯具站職責:負責完成全區葯具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上級葯具管理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完成市站交辦的葯具管理工作任務;為領導對葯具管理工作進行科學決策、組織實施當好參謀;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半年、全年工作總結;制定《葯具目標管理實施方案》,並對基層葯具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培訓、考核;負責做好葯具計劃編製,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做好基層葯具計劃發放和零售網點的供應、結帳工作;負責微機使用和鄉鎮葯具管理系統軟體培訓、指導工作;負責做好葯具倉儲、質量檢查、調撥管理工作;負責葯具工作大事記及檔案收集、整理工作;負責上報市站信息及鄉鎮信息收集、匯總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及其它工作。
7、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中心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中心職責:負責全區外地來京人員的計劃生育宣傳,使其了解、掌握、遵守《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規定》。制定外來人口、人戶分離人口計劃生育年度工作計劃,組織指導基層開展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全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目標管理方案的實施,並進行檢查、考核、分析和評估;負責流動人口、人戶分離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情況的登錄、統計、交流、上報工作。負責流動人口出生監測工作。接受市人口計生委、區出租房屋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外來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8、青少中心
充分發揮我區青少年健康教育中心的引領示範作用,為全區廣大青少年提供優質服務,為全區青少年健康教育聯動部門提供平台,實現最大限度的資源共享。中心開展青少年個體及家庭的青春健康諮詢和青春健康調試、家庭發展指導和面向青少年、家長的團體培訓服務,同時開展青春科普展覽活動;負責組織鎮鄉(街道)、村(居)和學校的青少年健康教育志願者的師資培訓,指導志願者在基層開展青少年健康教育活動。發揮中心優勢,為嬰幼兒早期教育工作者、志願者和看護人舉辦培訓;提供服務平台,整合全區資源定期開展早教活動。此外,中心還負責儀器設備維護、青少中心網站管理及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