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圖南,居晉江。登萬曆戊戍科(1598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升禮部主事。有《四書輯說》、《壁觀堂文集》等數十卷行世。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出典粵試,后官曆浙江道御史,皇城巡訪使、廣西巡按使、浙江巡按使。任間清廉自守、方正嚴明,后因僚屬結黨攻訐,告病歸鄉。
泰昌初(1620年)起為南京通政司右參議。熹宗即位,以本官致仕,不久
丁憂去官。邑令見其家貧,擬撥寺租田百畝為贈,圖南謝卻。天啟六年(1626年)升北京仝通政使。當時
魏忠賢勢焰正熾,有監生
陸萬齡等奏請祀魏閹於
文廟,李日映等奏請為
忠賢加九錫封王,圖
南都予嚴詞駁斥,不呈報。
崇禎二年(1629年),加
南京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時
江陵飢荒,軍民聚眾囂誶,隨時有發生事變的可能。呂圖南上疏請求留下漕糧30萬斤,又截留關稅銀7萬兩,不待復旨便分發賑濟,
奮然以個人身家換取幾十萬軍民生命。結果以忤旨罪被罷官。居家期間,飽讀宕書史,參與修武榮(
南安)、
清溪(
安溪)兩縣誌,組織鄉人築白衣洋、清洋陂兩處水利,德被後世。